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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医学与易学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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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20:2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医学与易学有关系吗?
——廖育群、傅芳、郑金生《中国科学技术史·医学卷》说:

“不知《易》,不足以言大医”,语出明代医学家张景岳,并说这是唐代名医孙思邈之垂训。然检之孙思邈的著作,其中有关医者当知《易》的原话却是这样说的:

“凡欲为大医,必须谙《素问》《甲乙》《黄帝针经》《明堂流注》、十二经脉、三部九候、五脏六腑、表里孔穴、本草要对,张仲景、王叔和、阮河南、范东阳、张苗、靳邵等诸部经方;又须妙解阴阳禄命、诸家相法;及灼龟五兆、周易六壬,并须精熟,如此乃得为大医。”(《千金要方·大医习业》)

在孙氏原论中,《易》不过是作为医家博学多识的一个侧面,并未与医家著作、医学理论相提并论。要在强调医者当通“命”——阴阳禄命、相法、灼龟、《易》等。而且在孙氏的著作中亦看不到医学与《易》有何联系。

大体说来,在宋以前的医学著作中,均很少提到《易》。特别是在《素问》《灵枢》《伤寒论》等划时代的医学代表作中,根本看不到《易》的影响,更找不出基础理论中有什么内容是直接来源于《易》。在《易》的爻辞中虽可见若干文字涉及到躯体、疾病,但无医理,均为卜问外伤、孕、眼病等等。

由于中国古代医家多有兼通经史之言,或弃儒习医者,故其论述生理、病理、医理、药理时,往往喜借卦象为喻。如

《左传·昭公元年》载晋平公请医和诊疾,谓其病为“蛊”。有人问“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其中举《周易》、文字为据,都是一种“象”的说明。

然而这种比喻,在宋以前的医学文献中并不多见,只是自宋代开始,才骤见增多。这与宋明理学昌盛的文化背景是一致的。

作为卜筮之书的《易》,何以被后人认为与医学理论有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实因视《易》为阴阳之源的看法自古及今屡见不鲜。其中最早的、且广为人知的,大概要数《庄子·天下》所说“《易》以道阴阳”。其后人们大多是将爻的画法“—”“--”,作为阴阳的代表。但许多研究者早已指出“《易》本无阴阳概念。‘《易》以道阴阳’是战国时思想,是说《易》者通过以阴阳观念解《易》之方法,将阴阳观念赋予了《周易》,从而把《易》纳入了阴阳体系。”(谢松龄《天人象:阴阳五行学说史导论》)

在《易》学的发展过程中,《易经》的本来面目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成为一种供思想家发挥个人学说的工具。《易经》与那些同属儒家经典的著作相比,后者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规定了解说的发展不得随意发挥;而前者却有内容与形式可以相互分离,多途发展的特点。

义理,是《易》的内容;象数,是《易》的形式。故说《易》者尽可各执一端,正如《后汉书·方术传》所说:“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即《易·系辞》所言:“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易学的发展史,是《易经》的形式与内容割裂分离的历史,也是它不断走向形式化和抽象化的历史”;“而取象于事物矛盾关系的卦象说,则开辟了我国古代辩证法思想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徐子宏译注《周易全译·前言》)

一般认为,大讲阴阳的《易传》形成于战国中晚期之间,至迟也在战国末期。以此作为时间的座标,可以了解先秦阴阳思想的发展状况。医学与《易》学,大致均是在这一历史时期接受了阴阳学说,但两者间却无直接的启承关系。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易》学体系采用的数字奇偶是“阳奇阴偶”:“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尤特以九、六为阴阳的代表,凡阳爻皆称为九,阴爻皆称为六。而医学中却是沿着“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国语·周语下》)的阳偶阴奇关系发展,故有五脏(阴)、六腑(阳),“天以六六为节,地以九九制会”,阳脉为六、阴脉仅五(马王堆出土帛书)等具体表现。

古代中医学接受《易》学阳奇阴偶之说者,唯有一例,即认为妇女月经尽后六日可以受孕成胎,一、三、五日为男,二、四、六日为女。有关此说的较早记载是《医心方》中所引用的《洞玄子》,后世引此说时,多称“《道藏经》云”(明·朱棣《普济方·妊娠诸疾门》),并称道家“戒六日之淫,为此也。过此皆不能为孕”(《墨娥小录·房中秘药》)。此说虽属荒谬,却一直占有统治地位,唐、宋、元、明、清历代医家大多宗此说。张介宾虽然相信“《易》之为书,一言一字,皆藏医学之指南”(《类经附翼·医易》),但于此处却有不同见解:“《道藏经》以一日、三日、五日得者为男等说,总属臆度,渺茫非有确见也,余不敢遵信”,这是因为他知道“有十日半月及二十日之后受胎者”(《景岳全书·妇人规上》)。

总之,历史上研究医、《易》关系最著名、力倡其说者虽属张介宾,但归根结底,他所得到的实质性结论亦不过是“欲该医易,理只阴阳”(《类经附翼·医易》),《易》只是阴阳学说的一个载体而已。

点评

此文讲阴阳与易学的关系颇精简,唯一不准确的是这句话:[但许多研究者早已指出]“《易》本无阴阳概念”。从考古证据看,周初时已有阴阳概念,爻辞中亦已见阴字;但并未上升成为代表中华传统二分法的阴阳哲理符号。  发表于 2022-11-24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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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4 06:54:12 | 只看该作者
由于中国古代医家多有兼通经史之言,或弃儒习医者,故其论述生理、病理、医理、药理时,往往喜借卦象为喻。如

《左传·昭公元年》载晋平公请医和诊疾,谓其病为“蛊”。有人问“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其中举《周易》、文字为据,都是一种“象”的说明。
        然而这种比喻,在宋以前的医学文献中并不多见,只是自宋代开始,才骤见增多。这与宋明理学昌盛的文化背景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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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4 07:24: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董建军 于 2022-11-23 23:35 编辑

易,运动变化,运动变化的特性就是极限性,极限性的特性是夹逼性,对称性,无限循环,阴阳就是夹逼性对称性。表达夹逼性对称性只有以象取之,用象表达。夹逼性对称性表达上下,左右,前后,表里,寒热,等等,中国文化表达的都是极限性规律,说:上,下,左,右,前,后,表达的是夹逼性对称性一面,让现代人读经典用极限性理解,没有这个习惯,从小学习的知识基本没有极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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