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经》和《金匮要略》上的两段文字不能成为已病未传是未病的论据 王教授把“已病未传”说成是“未病”最主要的文献支持有两条:一是据传是由扁鹊著的《难经。七十七难》:“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脾,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焉。”二是张仲景《金匮要略》:“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很显然,张仲景的话来源于难经。张氏在《伤寒论。原序》就说《伤寒论》是:“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我们仔细研究发现,这两段话都是有毛病的。难经的话是要对内经“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进行解释。而这段解释本身就是错误的。内经说:”上工治其未生者也”,“上工治其未发者也”未生、未发都是未病。肝有病本身就是已病,就不是上工的职责,不能说肝病有传脾可能,实脾就成了治未病了。未病、已病是就人的整体而言,而非指这个脏有病是已病,那个脏未病是未病,“治未病”不能成了“治未病的脏腑”。肝已有病,肝病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肝之病就是肝的已病,治肝的病也就是治肝的已病,这是最主要的。只有把肝病治好了,才能阻止肝病传之于脾。如果抛开肝的已病不去积极地进行治疗,而先去实脾,也就是治脾,而且要先于治肝的已病,很显然这是本末倒置的。这个先字明显是错误的,没有肝有病不先治肝病,而先去实脾的道理。肝病是已病,治病自然就是治已病。这是其一。其二肝病传脾是有条件的。条件是脾气必须有虚损的情况,肝病才可能乘虚而入传之于脾。所以张仲景说:“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就是说如果脾气不虚,即使肝有病,也不需要先实脾。所以说实脾本身就说明脾有虚损的情况存在,脾本身就有宿病,就是脾已经病了,实脾的本身也是在治疗已病。肝病是已病和脾虚也是已病,何以言治未病呢?所以对这两段话是需要好好地去思考的。“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强调的是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见肝之病,治肝传脾”肝病是已病这是非常清楚的,治肝病就是治已病,这不应该是上工职责范围内的事。中工也是非常高明的医生,中工其“治在毫毛”,是对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技术很高的医生,怎么能说“中工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呢?这样的医生只能算作庸医,不可能是医术高明的中工,显然《难经》中的“中工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论述是错误的,见肝之病,不晓相传的医生不是医术高明的中医,不配中工的称号,而见肝有病一心治肝的医生则是一个还算可以的医生,他起码知道抓主要矛盾。肝病不知治肝却去治脾,那才是庸医呢!由此,可以看出,把《难经》和《金匮要略》中的两段话说成是对治未病理论的发展,本身就是错误的。 中工和下工都是临床学家,都是非常好的医生。他们和上工的区别是职责范围的不同。只有庸医、才是不好的医生。扁鹊和张仲景都是我国医学史上最有名的临床医学家,扁鹊虽自已谦称下医,实际上他也是一名中医。但他不是上医,不是上工。他是临床治疗专家而不是预防学专家、养生保健专家。上工与中工、下工,只是分工的不同。史书《鹖冠子》有一个典故提到扁鹊,他是我国古代最有名的医学家,有神医之称。医圣张仲景在《伤寒论原序“里,都称赞说:“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候之色,未赏不慨然叹其才秀也”。其所说的越人就是扁鹊。据史书《鶡冠子》记载,王教授是这样释义的:“有一天扁鹊去见魏文王,魏文王问扁鹊说:“我听说你兄弟三人都擅长医术,那你给我讲讲,你兄弟三个人中间,到底谁的医术高明呢?”扁鹊回答说:“我大哥的医术最高,二哥次之,我最差。”魏文王听后很是惊讶,以为这是扁鹊的谦虚之词,于是接着又问:“那为什么你天下闻名,而你的两个哥哥却没有听说过呢?”扁鹊回答说:“因为我大哥给人治病,总能够做到防病于未然。一个人得病,但还没有显出征兆时,他手到病除,把这个人的病根给除掉了。大哥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大家并不知道他事先就消除了疾病隐患,所以他没有名气。我二哥治病,是治于病情初起之时,他一用药就把病给除去了。由于大家都以为他治的是一些轻微的小病,而不知道这个病如果发展下去,就会成了要命的大病。所以二哥名气也不大,只有乡里知道他会治病。其实我治病的技术最差,因为我只能在病人已经生命垂危的时候才出手治病,不过往往能够起死回生。一般人都看到我拯危救厄,所以我的名声就传遍了天下。”(这是扁鹊谦逊的说法,越人入虢之诊,就是典型的见微知著的案例,但这个案例说的是对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问题,而不是治未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医生分为三级,他大哥是上医,是治未病的,他二哥和他是中、下医,是治已病的。医生的最高境界是治未病,所以上医非他大哥莫属。治未病与治已病是有非常明显的界限的。而王教授把他们哥儿仨都说成是治未病,把未病的概念由无病扩展到已病而未传,与故事的原意是不相符的。这个故事并不能说明“已病而未传”是未病。在这个故事里,扁鹊自己说:“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最为下。”“长兄于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于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于闾。若扁鹊,鑱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名出于诸候。”他大哥是在治未病,他是在治已病。这个道理不是很清楚的吗? 张仲景在《伤寒论。原序》中说:“感往昔之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循求古训,博采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颅药录,并平脉辨治为伤寒杂病合十六卷,虽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若能循余所集,思过半矣?”《伤寒杂病论》是一本治疗学用书而不是养生学用书。是一本治已病的书。 在作了以上分析之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难经。七十七难》:“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脾,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焉。”二是张仲景《金匮要略》:“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的两段文字是有问题的,与内经的理论是不相符的,它不是对“上工治未病的发展,而是一种曲解,不能把它们说成已病未传是未病的论据。 《难以七十二难》提出的问题是: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何谓也?但后面的回答并没有回答对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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