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0567|回复: 43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喻家言将“干细胞”等同于“先天之精”是绝对错误的结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12-5 10:41: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26 09:20 编辑

        第一,喻家言一开始质疑我的观点时,将受精卵当成了干细胞,就犯了概念不清、不懂装懂的错误。因为干细胞不是受精卵。说明他根本不懂现代医学,不懂乱猜。
         第二,喻家言提供的张文结论:“干细胞具先天之精属性,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更是没有任何根据的错误结论。

     我这么说,喻家言至今不懂,不知错在在哪。

     如果以此申报国家973项目课题。我担心让“方舟子”看见,会对中医提出新的质疑。

       我把证据补上一个。请看仔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点评

王锡民,造谣成性。  发表于 2018-12-7 17:55
王锡民先生,请你把证据截图及连接上传,让网友验证。  发表于 2018-12-5 11:22
2
发表于 2018-12-5 11:34: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喻家言 于 2018-12-5 11:35 编辑

王锡民,说话要有依据,没有依据就不要胡说,有病到医院去治疗。

点评

收藏 1925 401 干细胞 锁定 本词条由“科普中国”科学百科词条编写与应用工作项目 审核 。 干( gàn) 细胞(stem cell)是一类具有自我复制能力(self-renewing)的多潜能细胞。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分化成多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2 14:20
喻家言撒谎成山,在铁证面前,居然还敢狡辨,做人太不诚实。可叹!  发表于 2018-12-8 10:07
这句话足以证明,你不懂什么是干细胞。  发表于 2018-12-6 06:13
3
发表于 2018-12-5 16:00:50 | 只看该作者
         【 因为干细胞不是受精卵。】根据是什么?
       【  “干细胞具先天之精属性,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更是没有任何根据的错误结论。】你的根据是什么?

         口号式,没有内容。
4
发表于 2018-12-5 19:13:25 | 只看该作者
王教授,那篇帖子我后来又仔细看了,受精卵当成了干细胞这个问题,不是喻家言先生说的,他也是引用别人的观点,说的是 全能干细胞
百度全能干细胞
胚胎干细胞又称全能干细胞.是从哺乳动物早期胚胎中分离培养出来的。特点是具有发育的全能性,可以参加整个生物体的发育,构成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器官.受精卵便是一个最初始的全能干细胞。
当然百度不一定绝对正确,也许这也是一家之说,也许喻家言先生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太清楚,也许你对此有些误解,你们有些争论,但不是胡搅蛮缠,胡说八道。
王教授三十年的心血,我能理解你的付出,但不能由此认定你肯定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你肯定能成功,你执着,但不能固执,搞科研,很多人在某个课题上花了几十年时间,最终没出成果,这样的例子不是少数,我上大学时就听老师讲过,相信王教授也了解。
王教授要冷静,调整调整心态,既然研究中医,就应该和中医人保持良好互动,多听意见,再总结提高嘛。

点评

钱先生此言差矣!如果只引用别人的观点,说明他不懂。既然不懂,就不应以此为证据造谣污蔑他人。最重要的是,他的补充内容中,是以自己的观点说的。我已拍了照片。既然敢于污蔑他人,就要敢于承担罪责。  发表于 2018-12-6 10:13
中肯评价。  发表于 2018-12-5 19:22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5
发表于 2018-12-5 19:51: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8-12-6 09:39 编辑

所谓先天之精是受精卵,这个观点有很多人提过,王教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这个观点上,认为王教授是抄袭,个人认为未必是抄袭,但同样也不能认定是首创。

王教授同时认为,机体一身的细胞也是先天之精,先天之精是机体一身的细胞(先天之气是一身细胞的生理功能),这个观点,个人未曾见闻过。个人认为,这个可以算是王教授的独创,原创,或首创。当然,个人同样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不成立的。

学习交流,有不同认识,是十分正常的。有分歧,才有交流辩论的必要。但学术交流要保持理性,有理说理。不能够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这是论坛纪律绝不允许的。对于一时冲动所致,可以允许改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屡教不改者,论坛将会执行纪律,以维护论坛与学术健康稳定发展之大局。望各位会员珍惜自己在论坛发贴发言的权利,共同维护好论坛秩序,共同为论坛与中医药学术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与贡献。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6
发表于 2018-12-6 06:08:05 | 只看该作者
怕方舟子质疑就不是中医理论。

点评

喻家言的错误认识,不是中医理论。  发表于 2018-12-6 09:00
7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9:01: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6 10:08 编辑

          看起来,以上几位都不知道受精卵不是干细胞。别人不对无所谓。       但喻家言明明不懂什么是受精卵,将全能干细胞混同于受精卵。以此错误的认识污蔑和否定本人的观点则是犯了污蔑罪。希望其他朋友不要参与这个话题。这个话题,是我与喻家言两人个的事。
       从喻家言的一切发言看,他确实不懂,是无知。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8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9:15: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6 16:36 编辑
南京陈斌 发表于 2018-12-5 19:51
所谓先天之精是受精卵,这个观点有很多人提过,王教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这个观点上,认为王 ...

所谓先天之精是受精卵,这个观点有很多人提过,王教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这个观点上,认为王教授是抄袭,个人认为未必是抄袭,但同样也不能认定是首创。

   王教授同时认为,机体一身的细胞也是先天之精,先天之精是机体一身的细胞(先天之气是一身细胞的生理功能),这个观点,个人未曾见闻过。个人认为,这个可以算是王教授的独创,原创,或首创。当然,个人同样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不成立的。
——————————————————————————————
        
陈先生终于承认我的观点是“独创、原创和首创”了,谢谢!
     但应当指出的是, 我的观点是“先天之精的科学本质是受精卵及其分化的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
     这是一个完整的观点,不是分开之后两半个的观点。只有外行才会把一个观点分成两个来评论。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
     既便是“先天之精是受精卵”的观点,据我所知,除我提出之外,也未见有人明确提出过。不然的话,王全年先生做为《中医基础理论》九版教材编委,也不会如此激动地发言高度评价我的观点有开拓之功了。孙广仁教授是
《中医基础理论》主编。他两人与“先天之精”是最密切的,应该不会说谎吧。       



      你若拿出前人的发表的同类观点的证据,才能证明。喻家言提的证据,没有一个经得起推敲。就不用再提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09:30: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6 09:36 编辑
南京陈斌 发表于 2018-12-5 19:51
所谓先天之精是受精卵,这个观点有很多人提过,王教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这个观点上,认为王 ...

          王锡民先生关于“先天之精科学本质”的原创观点:
   “先天之精的科学本质是受精卵及其分化的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包括人从先天的生命诞生、出生到出生之后的后天一生中的三个不同生命时期的所有细胞: ①受精卵时期——先天之精就是受精卵细胞本身;②胚期和胎期(简称胚胎期)——先天之精就是胚胎一身中的所有细胞。③出生后的后天婴儿及一生全程期——先天之精就是人体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
   
    可以明显看出,喻家言否定的并不是我的原创观点,而是他自己断章取义,主观臆断的观点。
    更重要的是,采取断章取义的拙劣作法去否定别人的观点,而且大造声势,进行公开污蔑,不再是学术问题,而是在犯罪。李版主已提醒他,没有证据就是污蔑。显然他自己也知道这是污蔑。但仍然胆大包天,在犯罪。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10
 楼主| 发表于 2018-12-6 10:14: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6 15:15 编辑
谈玄说虚 发表于 2018-12-5 19:13
王教授,那篇帖子我后来又仔细看了,受精卵当成了干细胞这个问题,不是喻家言先生说的,他也是引用别人的观 ...

    王教授,那篇帖子我后来又仔细看了,受精卵当成了干细胞这个问题,不是喻家言先生说的,他也是引用别人的观点,说的是 全能干细胞
————————————————————————————————
     钱先生此言差矣!不要为攻击者说话。
     

     引用别人的观点,说明他自己不懂。既然自己不懂,就不应以此为证据造谣污蔑他人。      


     最重要的是,他的补充内容中,是以自己的观点说明的。我已拍了照片。既然敢于污蔑他人,就要敢于承担罪责。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23 13:16 , Processed in 0.06216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