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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五行的内容偏重于辩证法范畴而不是唯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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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9 11:1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6-9-29 03:59 编辑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法是由唯物论(传承自费尔巴哈)和辩证法(传承自黑格尔)综合而成的。

个人认为,阴阳五行学说的内容偏重于辨证法与系统论范畴而不是唯物论。阴阳五行更多的是强调事物之间的关系,阴阳强调的是对立统一规律,五行学说是原始的系统论模型,强调的是系统内子系统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相生相克相乘相侮)。这种关系可以存在于客观世界中,也可以存在于主观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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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1:28: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6-9-29 03:36 编辑

相关阅读:

唯物辩证法
https://www.baidu.com/link?url=U ... b4f0000000357ec890d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1]

定义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指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起源

黑格尔指出:世界历史的进程由心灵“正、反、合”的“对反、重复、超越”原则支配,这是辩证法。费尔巴哈则提出“唯物质才是真实”的世界观,这是唯物主义。马克思结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学说而创造出“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哲学中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理论 。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指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 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又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形成的结构组成的纽带。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永远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2]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指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唯物辩证法指出: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3]

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质量互变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质量互变规律,即从量变到质变,是说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事物,在其每次由一种性质变化到另一种性质的过程中,总是由微小的变化(即量变)慢慢积累开始,当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物由一个性质变化到另一个性质(即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准备,没有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经过质变,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无限地发展下去。因此说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
例如,冰、水、水蒸气之间的随温度变化而相互转化的过程,可以看成量变到质变的例子;又如物质与能量之间的互相转化:根据爱因斯坦提出的质能方程E=mc^2,质量可以转变成能量;能量子,光子等,也可以以E=mc^2等量转为质量。

再例如,经螺旋形楼梯向上,在坐标不断转化后,平面坐标回到原点(0,0)而本身也就更上一层楼,在三维世界的坐标即变为(0,0,1),其中平面坐标的变化即伴随三位坐标整体改变,是量变过程,设坐标为(a,b,z),(a,b)为量变,z为质变,量变也伴随质变,是质变的积累,积累到z=1自然质变,二维即变为三维,若设(a,b,z,n)为四维,即空间abz和时间n,n随abz改变而改变,当n改变单位1时,假设这个单位是年,你在同一地点站一年,地球绕一周,空间abz(只考虑太阳系为不动体)回到原来位置,你却不是一年前n时的你了,n+1即为n的质变,而随不动体的改变,单位亦随之变化,则abz改变充斥不动体的每个二维位面时,质变发生。而每个质变又是新量变的基础,循环往复。就像原子到夸克的盒子关系的反向发展,没有尽头,不断发展进化。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就是理想或者追求一类的东西了。

辩证否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否定之否定后的状态并不是原有的肯定的状态,而是一种更上层楼后的“扬弃”。用俄国哲学家列宁的话说:仿佛是旧东西在高级基础上的回复,是“内容的前进、形式的复归”。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例如,种子到果实再到种子,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又如中国的民间谚语,“物极必反”是第一否定,“否极泰来”则是否定之否定。再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原始社会是公有制,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又将是公有制(不是原始社会的物质匮乏的公有制,而是经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发展后,物质极大丰富的公有制),这也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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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1:34: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6-9-29 03:37 编辑

谈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的关系
https://www.baidu.com/link?url=j3SHqVgpFJEbOrnFnsCIuf_DGD0zHR4gDZvTFIIXKPVey5QeOn-8NHams4rG7SH9&wd=&eqid=9c92b6ef0004a4db0000000357ec85ac

摘要:本文从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引出唯物辩证法与现代系统论二者之间的关系,说明了唯物辩证法与现代系统论之间存在差异但又关系紧密,是互为补充又相互促进的关系,强调系统论的创立是以唯物辩证法为依据,同时,又将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唯物辩证法思想。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系统论整体系统
  
  哲学与科学、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哲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一般意义上的观点和方法,对科学发展具有指导意义,随着科学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认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整合,从揭示某些特殊事物的特殊规律,发展为寻求一种共性的结论和方法,形成了一般科学方法,是向哲学方式的接近,但又有自身显著的特点,其中系统论便是其典型代表。系统论与唯物辩证法之间既有区别又关系密切。

  一、 唯物辩证法中对系统的表述

  在自然观领域,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整个宇宙是由无数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并相互转化的事物和过程所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恩格斯指出:“我们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互相的总体,而我们这里所说的物体是指所有的物质存在,从星球到原子,甚至直到以太粒子。”这就指出了整个自然界是具有复杂的层次结构的,是由无数事物与过程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复杂的系统。

  在马克思看来,世界万物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都是由一系列相互交织的关系质联结而成,事物都是作为整体发挥作用的。

  二、 系统论思想的产生及其基本观点

  系统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系统论,人们公认是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创立的。他在1932年发表“抗体系统论”,提出了系统论的思想。1937年提出了一般系统论原理,奠定了这门科学的理论基础。1968年贝塔朗菲发表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确立了这门科学学术地位,该书被公认为是这门学科的代表作。

  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构成整体的意思。今天人们从各种角度上研究系统,对系统下的定义不下几十种。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贝塔朗菲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他用亚里斯多德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名言来说明系统的整体性,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同时认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要素的作用。正像人手在人体中它是劳动的器官,一旦将手从人体中砍下来,那时它将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了一样。

  三、 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之比较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整体观以及矛盾论思想与现代系统论在思想实质上完全一致,体现了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密切的联系,辩证法思想与系统论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但核心思想又是相通的,可以说是殊途同归。

  1. 系统论与辩证法的差异

  第一,二者的研究对象不同。系统论是“关于整体的科学”,它把研究对象看作系统加以考察,揭示了有组织复杂系统的运动规律。而唯物辩证法以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过程和规律为对象,揭示了整个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具有最高的概括性和普遍的适用性,它不仅适用于系统论研究的有组织复杂系统领域,还适用于传统自然科学所研究的有组织简单系统领域,统计力学、分子物理学和概率论所研究的无组织简单系统领域,以及无组织复杂系统领域。

  第二,学科性质不同。系统论揭示的规律仅适用干有组织复杂系统领域,而不是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这就决定了它只能是现代科学的一个门类。系统论隶属于现代科学,属于“具体科学”的范畴。它是科学并具有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功能,而不是哲学,亦不具备哲学世界观和一般方法论的功能。包括唯物辩证法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各门具体科学所揭示出的各种特殊的辩证内容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它既是世界观、又是一般方法论。

  第三,理论体系构成不同。系统论或系统科学是由系统工程技术、系统技术科学和系统学组成的科学体系。然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理论体系,则是由马克思主义的联系和发展观点、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基本范畴组成的,并与辩证的唯物论、辩证唯物的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等内容一起,由此构成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可见,这一理论体系与系统科学体系是完全不同的。

  第四,研究方法不同。方法有三类,即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具体科学方法。系统方法这一一般科学方法是系统论的根本方法,系统论对有组织复杂系统问题的研究,坚持系统的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最佳化等重要原则,形成了以系统方法为指导思想的一类综合性方法。然而,矛盾分析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它适用于各门具体科学或整个世界各个领域的研究。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内容,远远比系统论方法更为丰富、全面和深刻,具有更大普遍性。

  2. 系统论与辩证法的联系

  第一,系统论为唯物辩证法提供了新的证据,以新的方式对包括普遍联系在内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予以确认。唯物辩证法以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是对各门具体科学成果的概括和总结。因此,它的真理性需要各门具体科学形成的系统事实来证明。系统论作为一门新的横断科学,从许多方面证实了唯物辩证法。

  第二,系统论是对唯物辩证法的普遍原则的具体化和量化。系统论中充满着唯物辩证法的内容,它和唯物辩证法息息相通。系统论充实了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和发展的思想,丰富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如何规定矛盾群体性质的思想,同时又确证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思想。

  第三,系统论出现将推动唯物辩证法的发展。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使自己不落后于现代科学的发展,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就必须高度重视现代科学的发展,大胆吸收和借鉴其中所包含的有价值的辩证内容和材料,择其善者而用之,以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唯物辩证法应概括系统论提供的新思想、新范畴,借鉴系统论提供的新的科学原则,吸收系统论提供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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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9 12:17:18 | 只看该作者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会有许多哲学家来研究这些问题,靠我们这些哲学的外行,不可能说清楚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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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9 13:42:33 | 只看该作者
中医理论现代化,首先要去哲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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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3:44:59 | 只看该作者

——哲学素养对专业素养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反对用哲学替代具体学科的研究,将具体学科哲学化,同时也反对抛弃哲学对具体学科的指导作用。事实上,一个人在从事具体学科研究时,不论他意识或未意识到,总是在受到某种哲学观念或方法(认识方法论)影响的。


系统论与五行【讨论】
http://www.gtcm.info/forum.php?m ... id=69862&extra=
7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4:05: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京陈斌 于 2016-9-29 06:32 编辑

另外,个人认为,五行是一个非常原始的系统论模型,将系统内若干子系统强行分类为五个,子系统间复杂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被其生硬机械的固化为相生相克相乘相侮之关系,这一模式已经远远不能反映现实事物的客观存在与规律了。在现代科学与现代中医学领域,应当用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等现代哲学理论来升级,替代原有的哲学基础。
8
发表于 2016-9-29 18:22:01 | 只看该作者
南京陈斌 发表于 2016-9-29 06:05
另外,个人认为,五行是一个非常原始的系统论模型,将系统内若干子系统强行分类为五个,子系统间复杂的相互 ...

      阴阳五行,系统论,唯物辩证法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先进与落后之分,不能够相互替代,只能够取长补短,融合为一体。这就是我们的分歧之处。中医理论与阴阳五行不能分割,二者的关系,就是科学与哲学融合之典范,是今后科学与哲学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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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9 18:40:02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6-9-29 10:22
阴阳五行,系统论,唯物辩证法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先进与落后之分,不能够相互替代,只能够取长补 ...

阴阳五行,系统论,唯物辩证法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先进与落后之分,不能够相互替代,只能够取长补短,融合为一体。这就是我们的分歧之处。

——呵呵,能够认同阴阳五行是哲学,是中医的哲学基础,也算是我们之间的一种共识,一种进展吧。
10
发表于 2016-9-29 20:19:59 | 只看该作者
南京陈斌 发表于 2016-9-29 14:05
另外,个人认为,五行是一个非常原始的系统论模型,将系统内若干子系统强行分类为五个,子系统间复杂的相互 ...

有机会可以探讨一下,包括从科学原理来认识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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