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中医(民族医)理论传承创新,更好地指导中医药临床和产业实践,提升中医药服务和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和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中医药学是中国医学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中医理论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对人与自然、人体生命活动、健康与疾病规律性认识的医学知识体系,是中医养生保健、防病治病和产业研发的指导思想和实践指南,是中医药学的基础与核心。加强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对于促进中医理论实践应用,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提高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保障中医药学术和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近年来,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深化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然而,随着经济社会进步、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与健康需求的增加,中医理论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中医理论传承不足,缺乏对中医理论原创优势的研究,核心理论现代诠释与现代科学基础薄弱,理论对临床的指导作用弱化。二是中医理论创新不足,临床应用不系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三是经费投入和成果凝练不足,研究平台条件薄弱,专业化人才队伍作用有待发挥,缺乏稳定的传承创新团队,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亟待优化。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理论传承创新放在中医药发展的先导与战略地位,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前瞻性部署与顶层设计,稳步推进实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传承创新中医理论内涵,丰富和发展中医理论体系,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有效指导临床和产业实践,推动中医药学术和事业可持续发展,在传承中创新发展,在创新发展中服务人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中医药原创优势,强化继承发掘中医理论精髓,有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方法,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理论。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遵循“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的基本规律,基于临床实践传承创新中医理论,通过传承创新提升中医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坚持主体发展与协同创新相结合。增强学术自信,坚持中医理论的主体性,鼓励多学科交叉,兼收并蓄、协同创新,不断丰富中医理论宝库。
——坚持政策引导与多元投入相结合。完善政策机制,扶持培育与需求导向有机结合,形成深入系统的传承创新中医理论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通过实施相关专项工程与计划,系统深入发掘一批古代医家学术思想与理论精华,基本阐明一批中医核心理论的现代科学内涵,全面提升一批中医药防治有优势疾病的理论认识,建设一批中医理论重点研究室,培养一批中医理论学术带头人,形成传承、创新、丰富、发展中医理论新格局,全面提高中医理论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与保护利用,制定完善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规范,推进《中华医藏》整理编制,加强海外中医药古籍文献回归与孤本医籍整理,强化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平台建设,发掘中医药古籍文献精华,丰富创新中医理论。
(二)加强中医理论传承研究。理清中医理论源流与框架,阐发理论内涵,规范理论表述,建立和完善概念明确、结构合理的中医理论体系。加强对传承脉络清晰、理论特色鲜明的古代医家的学术思想研究,深入研究中医对生命、健康与疾病认知理论,系统总结中医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理论精华,提升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和产品研发的能力,切实传承中医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和预防治疗观。
(三)加强中医理论实践创新。推进基于临床实践的中医理论升华和应用研究,结合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需求,提出新观点,总结新规律,丰富中医理论;结合临床研究、新药与产品研发,促进中医理论与不同创新领域间的衔接与转化;运用中医理论加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中医理论的广泛应用。
(四)加强中医理论内涵诠释。结合临床和产业实践,利用现代生命科学等多学科理论、技术与方法,开展中医核心理论的现代诠释研究,阐发中医理论科学基础,科学表述中医认识生命、防治疾病的内在规律。
(五)加强中医理论重点领域研究。开展治未病、养生、藏象、经络腧穴、气血津液、病因病机、诊法与辨证论治、治则治法等理论研究,中药药性、方剂配伍和方药作用机理研究,针灸等非药物疗法作用机理研究,重大疑难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等疾病证治规律和理论研究,中医医家学术思想及传承研究,中医理论相关基础性工作与共性实验技术研究,中医理论文化内涵研究等。
(六)加强中医理论传承创新方法探索。深刻理解中医理论构建模式和方法学特点,广泛吸纳和借鉴现代科学方法与技术,探索建立适合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方法,逐步形成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方法学体系和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将中医理论传承创新作为影响中医药学术与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机构,鼓励将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发展规划,设立专项,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立长期投入的保障机制。
(二)加强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中医理论重点研究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机构设立中医理论研究室(所),形成一批国家和省级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基地。加强多层次、全方位、高水平的国际合作;吸引国内外优秀专家参与中医理论传承创新,推进多学科合作和协同创新。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中医理论传承创新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并给予重点扶持,设立专门面向优秀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人才计划,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紧密结合临床和产业实践,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后备队伍建设,加强对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学术带头人的培育,构建不同层次的人才体系,形成一支中医信念坚定、理论素养深厚、专业能力突出并且相对稳定的传承创新队伍。
(四)完善政策支撑。立足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特点,改进相应的评价和激励机制,给予有力的政策导向,制定向中医理论专业人才倾斜的绩效、项目、经费和人事等管理办法,调动多学科研究中医理论的积极性,提倡学术平等和学术争鸣,营造风清气正的研究文化,构建宽松的学术氛围。
(五)创新运行机制。坚持政府支持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主导作用,强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知识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临床机构和企业的协同创新作用,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促进医教研产协同创新,切实保障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