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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警惕中药材饮片的“错名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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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4:5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部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存在中药材饮片错名误用现象。特别是中药饮片白附片和制白附子,这个问题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信息来源于全国药品网
  错名误用的类型
  白附片和制白附子的混淆误用只是一个典型的个案,目前市面上中药材混淆的品种还有很多,归纳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地区习用药材的混淆。地区习用药材通常指有较长地区药用历史和地区使用习惯的中药材。这类药材与常用中药材名称相似,其中有的品种功效相近,可以作为替代用药材,如:金钱草与广金钱草、板蓝根与南板蓝根等;但也有很大一部分,其来源、性味和疗效都相去甚远,必须严格区分,如广升麻与升麻、广东王不留行与王不留行、广东刘寄奴与刘寄奴草等。广东地区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用药习惯,这类品种特别多。
  二是名称相近的混淆,也就是常提到的“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问题,如前面提到的白附片和制白附子,此外还有如半夏与水半夏、川贝母与平贝母、防己与广防己、川木通与关木通、石斛与有瓜石斛等。这类品种,不加留意便会混淆,其中有个别品种因被证实含有害成分而被取消药品标准,如广防己和关木通。
  三是外观接近的混淆,如用鬼臼冒充威灵仙或龙胆。
  四是用药部位的混淆。同一株植物的不同部位往往疗效不同,如麻黄地上部分可发汗,麻黄根可敛汗;当归的归身偏于补血、行血,归头和归尾则具败血功效。
  错名误用的历史
  据中国药典收载,制白附子的来源是“天南星科植物独角莲的干燥块茎”,而白附片则是附子的炮制品,附子是“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子根”,两者的性味归经和功能主治也不一样,一字之差,实际上是不同药物,两者混淆,必然会影响用药安全。
  中药名称的混淆现象古已有之,与中药材地区习用不同、称谓多样、历史典籍缺乏图例和描述模糊等多种因素有关。这种现象不纠正,不但会贻误治疗,也会造成用药安全隐患,是中医药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应该说,这个问题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多年来的标准制定和不断规范,逐步得到改善。中国药典早已规定,同名不同品种的药材,要单列并重新命名加以区分。但是,在中药流通及使用领域,错名误用、将错就错的现象依然存在,并且由此产生的药害事件也时有发生。  
  错名误用的原因
  一是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不到位。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经营使用单位中药材购进无验收记录,串斗、混药现象严重;药柜标示的药品名称没有根据药典做到正名正字;部分药师不在岗却配售中药;甚至一些药品批发企业的出货合格证也标错品名,直接误导了药店和消费者。
  二是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中药材混淆误用,不少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造成的,尤其是缺乏中药材鉴别的经验,茎藤不分,树皮不辨,果实、种子混为一谈。比如,前面提到把白附片当作制白附子,很多药店的药师不懂两者的区别,销售时既没有仔细审核处方,也没问清楚消费者需要,就张冠李戴地将药卖给患者。
  三是经济利益驱使。部分不法经营者有意混淆,以廉充贵,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就发现,有的药店用有瓜石斛冒充石斛,平贝母冒充川贝母。
  四是群众对于中药使用的安全意识不高。认为中药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即便用错也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由于专业知识缺乏,很容易将中药材误用而出现药害事件。
  对策和建议
  在充分开展调研,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应根据地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中药错斗混斗、错名混淆、药师不在岗、以次充好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故意从非规范渠道进货,以廉充贵、以次充好,欺骗坑害消费者的,要严厉打击。同时,要加大打假抽检的力度,提高整治的成效。但对于源于地区用药习惯而产生的某些中药材品种名称混淆的,应有所区别对待,此类品种在检查时应予责令更正名称和宣传教育为主。
  整治应该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帮助中药从业人员提高素质,把握鉴别要领。可以专门将常见和容易混淆的中药材品种汇编成册,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地对其进行介绍、对比、鉴定和澄清。

http://www.3156.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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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0:18:05 | 只看该作者

[转帖]警惕中药材饮片的“错名误用”

这是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有些药店或医院中药从业人员按照“近音”或“近词”就抓药,改变了方子的本意,这很是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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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20:27:15 | 只看该作者

[转帖]警惕中药材饮片的“错名误用”

[这个贴子最后由苏忠伟在 2009/06/30 08:30pm 第 1 次编辑]

“二是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中药材混淆误用,不少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造成的,尤其是缺乏中药材鉴别的经验,茎藤不分,树皮不辨,果实、种子混为一谈。比如,前面提到把白附片当作制白附子,很多药店的药师不懂两者的区别,销售时既没有仔细审核处方,也没问清楚消费者需要,就张冠李戴地将药卖给患者。”
值得重视。人的问题,也就是管理问题。“药师不懂两者的区别”,还在当药师吗?找懂的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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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5:52:02 | 只看该作者

[转帖]警惕中药材饮片的“错名误用”

[color=#A52A2A]在医学界只要是因为不懂专业而为之者就是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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