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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回来吧,中医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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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11:0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回来吧,中医坐堂!
编者按:中药店中医坐堂行医是千百年来我国中医药界的传统,也是迄今香港及东南亚地区的合法行医方式,在我国内地则由于种种原因在数年前被禁止。禁令的本意是为规范医疗行为,然而目前全国各地某些药店里,“中医坐堂”仍半明半暗,禁而不止,同时呼吁“开禁”的声音亦不绝于耳。恢复“中医坐堂”到底有无必要,其利弊关系如何,欢迎读者朋友来稿发表意见。

回来吧,中医坐堂!

□ 李新生 山西省医药研究所

  中医坐堂是指中医大夫在药店坐堂接诊并行医看病。这种历代流传的坐诊方式,近年来似已难得寻觅。即便有也是半明半暗,其成因众所周知。那么,中医坐堂是否应该存在?它有什么利弊得失?
  源远流长  历史传承
  我国历代名医大家,不仅精通医术,熟知中药,而且对中医药的经营形式进行了充分的实践。他们大多采用前厅后堂、医药一体的习俗;虽也有游医药商,但真正流传下来并形成影响的多是前厅看病,后堂抓药(甚至是前店经营,后坊加工)的经营形式。这种形式,约定俗成,普遍流传,至今仍有许多人习惯到中药柜前询医看病。
  中医坐堂、看病买药有着久远的社会基础。因此,中医坐堂,百姓接受,社会认可,是古往今来与中医药并存的传统沿习。
  与药结合  拯救中医
  我们知道,中医治病离不开中药,有中医就必有中药。中药不仅是中医治病的主要武器,而且也是中医生存的源泉所在。中医大夫顾及不了中药,直接的问题是不能明确中药质量,无法做到心中有数,给中医自身和患者增添了许多不便,而且使中医大夫失去了部分经济来源。
  开放中医坐堂,不仅可以为中医队伍提供大量的执业岗位和实践机会,为培养和煅炼更多的中医人才创造有利条件,而且,可使中医药直接面对患者,共同对疗效负责,进而重获百姓的信任和社会的支持。
  依托中医  振兴中药
  中药饮片的市场份额逐年下滑,严重萎缩。中药是为中医服务的,应为中医的医疗质量负责。同时,中医也应指导中药,为保证治疗的安全和有效也必须有可靠的中药。只有依托中医,中药才有出路。中医坐堂正是振兴中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药店是中药销售重要的终端出口,在此设立中医坐堂,在提高中药销量的同时,还可以对中药饮片质量发挥强有力的监控作用,有力提升中药饮片的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可以紧紧围绕疗效这一中心,现场解决患者“信医拒药”或畏惧中药等心理疑惑;可以发挥中药的商品优势,创造利润,积蓄财力,为资助中医发展提供条件。
  简便易行  百姓受益
  中医坐堂,不同于西医坐诊:既不需要仪器设备,也不需要检查化验;一张方桌,一个脉枕,便可望闻问切,行医看病。既使是针灸理疗,也只需一张床而已。同时,中药的毒副作用小,又以汤剂内服为主,一般不会出现急性反应。因此,中医坐堂的行医门槛低,非常适于在药店开展。
  现在的药店,星罗棋布,遍及城乡,开设中医坐堂,可以发挥药店点多面广的优势,极大地方便患者就近看病,解决医疗网点不足和百姓就医不便的问题。另外,还可借助药店直面市场,贴近百姓的有利条件,解决顾客“怕去医院怕挨宰”的消费心理问题。
  利国利民  造福社会
    中医坐堂是中医大夫行医看病、修身立业的传统方式之一,其生存之顽强和范围广泛,首先源于它扎根民间,服务百姓,与社会水乳交融;其次它符合中医独立诊治,药随病用的医疗服务特点,以疗效为中心;再则它不需国家负担和政府投资,服务社会。因此,中医坐堂只需宽松环境而不耗费社会资源,只需一席之地就可造福社会。
  如何兴利除弊
  中医坐堂的益处上已详述。那么,它可能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误导消费;二是医疗责任。应该如何看待与防范?
  中医有独立行医和口碑相传的特点,这使得中医大夫注重医术,也更注重医德,十分看重自己的声誉,大多不会惟利是图;中医诊病开方,看似举手之劳,但实是知识与经验的付出,理应得到尊重与报酬;更何况“以药养医”本来就合乎情理,而那种“吃回扣、坑病人”的事,并非中医药的“发明与强项”。因此,中医坐堂利大于弊。我们应当相信中医,不可因小失大,因噎废食,全盘否定了中医坐堂的积极意义。
  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当然应予积极防范。办法有三:
  一是倡导长期合作。中医中药合作的基础是诚信、水平和利益,医方看重的是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药方看重的是医术水平和对外影响。双方均会在比较中选择,而选择的标准必然是顾客的满意程度。医药合作如频繁更换,必然会对双方产生不利影响,只有长期合作才能实现共赢。
  二是引入市场竞争。有竞争就会有比较选择,就会有优胜劣汰。如果服务质量差,收费过高,必然会有损声誉,导致客源流失,这是商家之忌,也是医家之忌。同时,中药质量有误,会被中医和顾客所离弃,而中医医术不高,又会被药店和患者所抛弃。如此也会对医药双方形成竞争压力,促进各自水平的提高。
  三是建立公示制度。为了确保医疗效果,明确责任界定,有必要对中医大夫的行医资格、医术水平、联系方式、收费标准、责任范围、合作期限等关键事项,在坐堂之处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其意义是让患者有知情权,可以放心就医。万一发生医疗纠纷,也能够明确责任主体和找到本人;其次是让患者一目了然,明白消费;再则是便于社会监督和行业管理。有此简洁明了、公诸于世的责任公示,疗效与责任就有了基本保证。
  思考建议
  提到中医坐堂,有人会讲:现今也非禁止中医坐堂,只要办一套“门诊”手续即可,然而事实并不简单。首先,中医坐堂是传统习俗,既便不在药店在家里,患者也会主动上门,寻医看病;其次,在药店另办一套手续,则意味着又多了几个“婆家”,办理手续需要耗费多少财力和精力?稍有亲身经历的人便知其中的份量。再则,中医药土生土长,源于民间,如照章办事,中医大夫只能在注册地点行医,有碍人才流动。
  因此笔者认为,今天提及中医坐堂,是中医药分业管理的结果。与其禁而不止或一统就死,倒不如公开放活,合理存在。笔者建议:为中医坐堂松绑,在资格认定、执业注册、行医条件等方面,制定宽松灵活的扶持政策。在药品管理上,中医师同中药师一样,也可发挥对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作用。
    综上所述,推行中医坐堂,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符合国情民意与中医药特点,有利于百姓就医和中医药发展,其意义是显著而现实的。D4   
  相关政策
  2001年12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同期将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依法取缔药店中的非法医疗活动。
  通知强调,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内以“坐堂医”、“义诊”、“医疗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或以此方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药品零售企业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织共同发起的“义诊”、“医疗咨询”活动必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执业医师要严格按注册的执业地点和核准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参加“义诊”、“医疗咨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2003年1月,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废除了1996年印发的《北京市中药店中医坐堂医执业行医的暂行规定》,决定将中医坐堂医诊所纳入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以规范药店的医疗行为。
  截止2003年初,北京市有药品零售企业(药店)1230家,其中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领有中医坐堂医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店有115家,约占药店总数的9.35%。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要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对药店设置中医诊所的审批,对已审批的药店中医诊所要予以公告并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备案,要加强对药店内医疗行为的监督,要建立报告制度,对立案查处的药店非法行医要上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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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13:24: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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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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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2 09:09: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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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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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09:24: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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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推行中医坐堂,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符合国情民意与中医药特点,有利于百姓就医和中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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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22:04: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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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分谁去坐堂,若把那说活没准的,装神扮鬼的,还有没有多少水的,借位推销保健品的,还有变相玩传销的。那“堂子”在坐起来,可是玉皇爷的老伴,都是添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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