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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立法,既是立法,就应该与国家法律有着系统的关系!
大量事实可以证明,中药丸剂的药力作用,比药汤好,而且,对于慢性病的治疗,更是有着不可比拟功效.
因此,不允许中医自制药丸的法规,是不大对的,只会对中医药的发展,赞成障碍.
因此,既要让中医药发展,又要符合国家管理法规,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中医师与管理局,都要各自负责任.
举个例子,本人的彻底根治第一杀手中药丸,
治疗高血压的,有24味[这仅仅只是属于治疗冠心病高血压,160----100以下适应]
治疗冠心病的,有28味[治疗左心室肥胖专用]
还有治疗肾脏病高血压的,与心衰等,一般都有40味以上,
不管怎么说,公开是没有道理的,
但若不公开,又应怎么管理?
这也不难,双方都要负责任,
管理的一方认为,你的药丸,既不公开药方,那么怎么才能断定其药性与疗效呢!
1,根据中成药检验标准,可以进行白鼠双盲试验,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必须明确承担责任,对国家法律负责]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可以要求药方备案,[但必须保密,负法律责任]
这样,当中医师的药方,既能治病,又能达到保密的目的,
相信大家都一定会绝对服从国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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