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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病因,决定外感热病(感染性疾病)的根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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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21:4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病因,决定外感热病(感染性疾病)的根本属性
(外感热病,可以说,就是现代说的 感染性疾病。为了便于一般的读者,我不得不引入这个概念。)

就外感热病来说,其根本矛盾,就是病邪与人体正气的矛盾。我们可以把病邪与人体正气看成是两个“基因”。外感热病有很多种,其基因的差异何在?以伤寒热病、温热病、暑热病为例,它们的基因组成是这样的:
某种寒邪+正气=伤寒热病
某种温邪+正气=温热病
某种暑邪+正气=暑热病
从以上的三种外感热病的基因组成来看,它们之所以不同,乃在于病邪这部分基因之不同。举的例子越多,我们会看得越清楚。例如,痢疾病,乃由痢邪(某种湿邪)与正气争斗而致;疟疾病,乃由疟邪(某种风邪)与正气争斗而致;破伤风病,乃由破伤风邪(某种风邪)与正气争斗而致;。。。。。。正是由于病邪之不同,才构成了诸多不同的外感热病。
病邪参与外感热病根本矛盾的构成,并且决定疾病的根本性质,这一点,十分重要。有些医家就是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才将诸般热病混为一谈。他们以为,同是寒邪侵入,阳虚体寒则为伤寒,阳盛体热者则成温热病。他们泛泛地提出“病邪是外因”“正气是内因”,并且不适当地引入哲学上的“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的理论来进行解释。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这个问题是这样论述的:“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并接着举例说:“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因此,依照这种理论,我们只能说:病邪可以使活的人体罹病,而不能使石头罹病,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病邪是外因。 但是,当病邪侵入了活的人体,造成了疾病时。病邪则是邪正相争的一方,它就不能再被看作外因了。因为,外感热病的整个发展变化的过程,都是由正气与病邪争斗这一根本矛盾所决定的。病邪在此时,是这一根本矛盾的一方,是外感热病(这一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之一了。并且,这一外感热病的根本矛盾以及由此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只要是病邪入侵与正气争斗而成的病,其本质就是外感热病,而不是人体内藏府偏盛偏虚及气机失调之内科杂病。只要致病的病邪是温邪(这种外感热病的根本矛盾是温邪与正气的矛盾)这种疾病的根本性质就是温热病。不论这种疾病发生在什么季节,亦不论病者体质之阴阳,血气之寒热,五藏之虚实如何,这种根本矛盾以及由此矛盾所规定的根本性质都不会展改变,季节只为时气时邪兼感提供了条件,并不改变原来疾病之性质。阴虚者患温热病,或阳虚者患温热病,诊断都是温热病。前者是阴虚型温热病,后者是阳虚型温热病。既不能将冬季之温热病(冬温)诊断为伤寒热病,亦不能将阳虚型温热病诊断为伤寒热病。 只要致病的病邪是寒邪(这种外感热病的根本矛盾是寒邪与正气的矛盾)这种疾病的根本性质就是伤寒热病。不论在其疾病的初期(太阳病期)、中期(阳明病期)、末期(厥阴病期),这种根本性质都不会改变。伤寒热病初期(太阳病期)是表寒证,中期(阳明病期)是里热证、末期(厥阴病期)是寒热虚实错杂证。这些乃是伤寒热病不同发展阶段所反映出的八纲属性。寒邪与正气争斗的根本矛盾没有变,疾病的根本性质亦没有变。过去用“寒邪化热入里”或“寒邪入里化热”来表述伤寒热病从太阳发展至阳明之病机,是不妥当的。寒邪绝不会变成热邪,亦决不会再变为寒热错杂邪。这里必须将病邪之寒、温,与八纲属性之寒热加以区分。 并且,必须记住,此表寒证乃是伤寒热病初期(太阳病期)的表寒证,是伤寒热病初期所反映出的八纲属性与风邪湿邪为病初期(也可称太阳病期)的表寒证不可相混。此里热证是伤寒热病中期(阳明病期)的里热证,不可与温暑之里热证混为一谈。比如,同样是蛋,鸡蛋鸭蛋鹅蛋却是有分别的。将它们混为一谈,我们就分不清鸡、鸭、鹅。将诸病之里热证混为一谈,我们就分不清伤寒热病、温热病、暑热病。虽然伤寒热病与温热病之里热都可以用黄芩、白虎,那只是异病同治(诸般热病之里热证都可以用清热泻火药治疗。这是清热泻火药治疗火因诸病之外的另一大用途)。

        青松翠柏  摘自《推演伤寒论》(魏甫贤 吴秀娥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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