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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科学论争:科学探索需不需要“科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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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7:4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科学论争:科学探索需不需要“科学警察”
副标题: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65 更新时间:20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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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科技日报2005年6月21日报道 科技日报刊登了“科学探索不需要也不可有科学警察”一文后,在科技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媒体近来也相继发表了相关文章,对这一问题发表了看法。本报今天特转发方舟子一文,同时刊登任振球研究员等和中央民族大学哲学系几位研究生的文章,供大家思考与评说。

  我们相信真理越辩越明,我们希望通过《科学论争》,集思广益,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为推动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在心平气和,各抒己见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向科学的未知领域勇敢地开拓进取。欢迎科技界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讨论。
  评如此操作的“科学警察”
  
  方舟子5月25日发表“中国需要科学警察”一文,对“科学探索不需要也不可有科学警察”一文谈了他的见解。当有人提出“警惕反伪科学运动扩大化”,方又发表“如此反对反伪科学”一文,进一步谈了他的见解。本来,按照辩论的规则,理应对对方的主要论据进行批驳。可是,方舟子对我们的论据极力回避。难道检验科学是非和科学真伪的标准不再是科学实践,而是方舟子的头脑?难道科学史上革命性的许多重大科学发现,都没有遭到当时常规理念“卫道士”的反对、压制和迫害?党中央一再强调要立足自主创新,难道稍和常理不同、与西方现代科学不一样的科学探索,就都是“伪科学”?方舟子专门打击在科技第一线拼搏的“出头鸟”,这样,我们中国还能搞什么“重大自主的原始创新”?
  我们在公开信中谈的不是指科学界的造假、舞弊作为,那是属于道德规范的问题,党和政府已有明确的法制、规定和监督机制。科学界某些重大的造假行为,也不是靠方舟子可以解决的。我们在公开信中谈的是科学探索领域,可是方舟子却闭口不谈这一领域的上述要害问题,而是采取造谣诬蔑、人身攻击和打棍子的手段。“天地生人系列讲座”作为一个学科大交叉的民间学术交流活动,在没有任何经费支持的情况下,至今坚持了15年,举办了640多次讲座,由各个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管理科学等的交叉科学家报告各自多年潜心研究的成果,进行开放式的平等、宽松、自由的学术研讨。其中,不乏涉及国家急需的有中国特色的有可能或已经成为重大科技自主创新的交叉、综合成果。对于这样一个难得的多学科大交叉的学术交流平台,方舟子却在报纸上明目张胆地诽谤成“伪科学团体”,“宣传伪科学、推销假科技产品”,把参与该学术讲座演讲的公开信联名的研究员、教授诬蔑为“伪科学人士”。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准中国人搞自主创新。放任方舟子公开任意攻击他人、损害“讲座”和科技工作者的名誉,是要承担道德和法律责任的。
  人所共知,交通警察是有一套法规和规则行事的。且看妄图充当“科学警察”的方舟子是怎样操作的。首先,他用不着严格界定科学与伪科学的界限(方说那是“科学哲学界至今没能下一个公认的定义”)。但是,方拿不出“什么是伪科学”的严格的科学定义,就到处去打“伪科学”,岂不很容易形成乱打“伪科学”。至于方所说的“有公认的标准”,无非是一些常识和常规科学理念。然而,正是一些常识和常规科学理念成了压制和摧残原始创新和重大科技自主创新的障碍。科学史上是如此,当今也是如此。况且,某些常规科学家暂时不理解的,并不等于他们都认定就是“伪科学”,方舟子竟然偷梁换柱地说成“是公认的伪科学”。其次,方某人的做法是,自己不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先给别人带上一顶“伪科学”帽子(不需要任何证明);而“宣扬伪科学不属于学术争论”,你反驳,你就是蛊惑人心、宣传“伪科学”;你联名发表公开信,就是“最怕别人批判伪科学”。总之,就是“只有我反伪科学的权利,没有你申辩、争鸣的权利”。有望获诺贝尔奖的张颖清教授,不就是这样因为不准申辩而遭致含冤英年早逝的吗。这样操作的“科学警察”,连法制都是不容的。对于某些崭新的科学探索成果在认识上尚有很大争议时,就急忙给人家扣上“伪科学”的大帽子,某些国外势力妄图利用“基金”在思想上摧残中国学术界自主创新意识,难道就不应该警惕?
  说白了,不管是方舟子,还是什么人,在科学史上,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充当“科学警察”。因为科学的自由探索历来是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条件,科学不同于商品,用常规理念辨别科学的“真伪”必然会打击重大科学发现和重大科技自主创新。难道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要由仅有牛顿力学知识的人来评判、决定其命运不成!我们也希望某些只懂得一些科普常识的人和某些媒体,在科学问题上多一些谨慎行事,多一些营造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学术氛围为好。
  任振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文鹏(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研究员)杨雨霖(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张浩(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徐道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孔凯旋(北京蔚格淼纳米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李世Q(中科院工程地质力学开放实验室客座高级工程师)
  中国需要“科学警察”
  方舟子
  最近,美国“对声称超自然现象的科学调查委员会”专家代表团,来华进行访问和学术交流。该组织是美国著名哲学家保罗•库尔兹于1976年创办的反伪科学的专门组织,致力于调查、揭露世界各地所谓超自然、神秘现象,而且其英文缩写CSICOP的读音类似于英文的“科学警察”,所以有“科学警察”之称。
  有报道说,以中国科普研究所为依托,一批有志于弘扬科学精神、捍卫科学理性的科学家、专家、学者,成立了一个“探索小组”,将逐步发展成为以揭露伪科学为己任的中国探索中心,也在中国担当“科学警察”的角色。
  对此,九位“科技工作者”联名在《科技日报》上发表了一封《科学探索不需要也不可有“科学警察”》的公开信,声称“科学上的‘反伪打假’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重大自主创新一大障碍”、“竟又请进了洋棍子———‘科学警察’来帮忙。”“可是,科学发展史上从来没有谁可以充当什么‘科学警察’的。现今的科学发展,只有靠科学实践检验,根本不需要‘科学警察’,也不应该有‘科学警察’。如果那样,只能误导学术方向,阻碍我国重大科技创新的成长和实现。”“也要警惕某些外国反华势力妄图从思想上解除中国学术界自主创新武装的阴谋。如果‘反伪’者硬要不顾后果充当‘科学警察’,那么最终必然会走向科学进步和国家发展的‘反动’。”
  所谓“科学警察”是人们对民间反伪科学组织、反伪科学人士的一种称呼,这种说法并不很准确,因为这些民间组织、民间人士并不像真正的警察那样有处罚他人的法定权力,他们只是利用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揭露伪科学,让公众了解事实的真相,不受伪科学的蒙蔽,但是并没有权力去处罚伪科学人士。所以这个称呼只是一种比喻而已。
  但是,只要有伪科学,只要有人打着科学的旗号弄虚作假、招摇撞骗,那么就需要有揭露、打击它们的“科学警察”,中国也不例外。而且由于伪科学在中国大有市场,一度极为泛滥,直到最近类似“老中医绝食49天”、借伪科学“全息生物学”创建者张颖清之死为伪科学喊冤叫屈这样的闹剧还频频发生,打着最新科技成果招牌的种种伪劣假冒产品随处可见,中国更需要有“科学警察”来“反伪打假”。
  那些反对“科学警察”,甚至从根本上否认伪科学存在的人,其实都是一些从事、支持伪科学活动的人士,当然害怕“科学警察”。比如这九个人,都属于一个叫做“天地生人”的伪科学团体,多年来一直在从事、支持伪科学活动,有的声称能根据《易经》预报地震,有的声称能根据月亮位置预报瓦斯爆炸,有的声称融合现代科学技术、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和毛泽东思想创建了适用于某些类型复杂系统研究的“典型信息法”……其中还有一位在2003年非典期间竟声称根据“唐朝和清朝祖传御方”研发出“可预防非典”的香囊、“可治疗非典”的“上感阿嚏散”,“只要非典病人用这个药,打完喷嚏后,高烧马上就能消退。”
  他们想要的是,只许他们宣传伪科学、推销假科技产品,却不许别人批评、揭露伪科学、假科技产品,并试图通过扣上“反华势力”的大帽子堵住批评者的嘴。
  宣扬伪科学不属于科学内部的学术争论。揭露、打击伪科学,并不是在打压不同的学术观点,更不会阻碍科技创新。恰恰相反,“反伪打假”防止伪科学来和真科学争夺资源,实际上是在维护真正的科研工作者的利益,有利于科技创新。真正的科学研究、科研成果必然能够经得起检验和批评,绝不会害怕、反而会欢迎“反伪打假”。“科学警察”最早出现在美国,在美国也最为活跃,但这并没有妨碍美国成为科技第一强国。

文章录入:ChinaMaker    责任编辑:China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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