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朱熹“理一分殊”与现代科学的综合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12-11 13:0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朱熹“理一分殊”与现代科学的综合化
乐爱国


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在宋代进入了综合时期。朱熹作为宋代学术思想的集大成者,敞开思想,融百家于一炉,吸取诸家之所长,建立起综合的理学体系,显示出“一理”统摄“万殊”的宏大气魄。今天的自然科学在经历了近代以来分门别类的和分析的研究之后也进入了一个与朱熹时代相类似的综合时期。朱熹的“理一分殊”对于综合时期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许具有一定的参照价值和启迪作用。
一.“理一分殊”的本体论意义
朱熹的“理一分殊”旨在阐释一理与万物、万理之间的关系。在朱熹看来,太极是理,是“一”;阴阳、五行、万物是气,是“万殊”;一理分而为万殊,万殊归而为一理。
朱熹的“理一分殊”主要源于二处:一是张载的《西铭》,二是佛教的“月印万川”。
“理一分殊”是程颐在回答杨时问时首先提出来的:“《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老幼及人,理一也;爱无差等,本二也。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无别而述兼爱,至于无父之极,义之贼也。”(《答杨时论西铭》,《二程全书•伊川文集》卷5)其实,张载的《西铭》并没有明确提出“理一分殊”。朱熹说:“天地之间,理一而已。然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则其大小之分,亲疏之等,至于十百千万而不能齐也。……《西铭》之作,意盖如此,程子以为‘明理一而分殊’,可谓一言以蔽之矣。”(《朱熹西铭论》,《张载集》)朱熹认为,“《西铭》通体是一个‘理一分殊’,一句是一个‘理一分殊’。”(《朱子语类》,以下简称《语类》,卷98)
朱熹认为,他的“理一分殊”还源于佛教。朱熹说:“近而一身之中,远而八荒之外,微而一草一木之众,莫不各具此理。如此四人在坐,各有这个道理,某不用假借于公,公不用求于某。……然虽各自有一个理,又却同出于一个理尔。如排数器水相似:这盂也是这样水,那盂也是这样水,各各满足,不待求假于外。打破放里,却也只是个水。此所以可推而无不通也。所以谓格得多后自能贯通者,只为是一理。释氏云:‘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这是那释氏也窥见得这些道理。”(《语类》卷18)但是,朱熹的“理一分殊”与佛教的“月印万川”在内容上有根本的不同,前者讲实,后者讲空。他说:“佛说万理俱空,吾儒说万理俱实。”(《语类》卷17)
从本体论上看,朱熹的“理一分殊”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含义:
首先,万物源于一理。“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 “虽各自有一个理,又却同出于一个理”。(《语类》卷18)朱熹还举例说:“恰如天上下雨:大窝窟便有大窝窟水,小窝窟便有小窝窟水,木上便有木上水,草上便有草上水。随处各别,只是一般水。”(同上)万物源于一理,就是指万物由太极派生而来的。
其次,万物各有不同的理。朱熹举例说:“如这片板,只是一个道理,这一路子恁地去,那一路子恁地去。如一所屋,只是一个道理,有厅,有堂。如草木,只是一个道理,有桃,有李。如这众人,只是一个道理,有张三,有李四;李四不可为张三,张三不可为李四。如阴阳,《西铭》言理一分殊,亦是如此。”(《语类》卷6)万物之所以各有不同的理,是由于万物各自所禀受的气不同。朱熹说:“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也。气之异者,粹驳之不齐。理之异者,偏全之或异。”(《答黄商伯》,《朱文公文集》卷46)
再次,万物各有一太极。朱熹说:“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语类》卷94)又说:“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盖体统是一太极,然又一物各具一太极。”(同上)关于万物各有一太极,有人问:“如此,则是太极有分裂乎?”朱熹回答说:“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而见,不可谓月已分也。”(同上)可见,在朱熹那里,万物既有各自不同的理,还共同具有“总天地万物之理”的“太极”。
从本体论上看,朱熹的“理一分殊”似乎认为“理一”可以脱离开具体事物而存在,“理一”派生万物,但朱熹却说:“气虽是理之所生,然既出生,则理管他不得。如这理寓于气了,日用间运用都由这个气,只是气强理弱。”(《语类》卷4) “理一”派生万物只是设定的,而“万殊”才是实在的,理气不可分才是实在的。对此,明代的罗钦顺作了阐释。罗钦顺说:“窃以性命之妙,无出‘理一分殊’四字。盖一物之生,受气之初,其理惟一;成形之后,其分则殊。其分之殊,莫非自然之理,其理之一,常在分殊之中,此所以为性命之妙也。”(《困知记》,引自黄宗羲:《明儒学案》)明确认为“理一”存在于“分殊”之中才是实在的。这可以看作是对朱熹“理一分殊”的进一步发挥和补充。
二.“理一分殊” 的认识论意义
朱熹的“理一分殊”既可以作本体论的解释,又包含认识论的意义。“理一”既是认识的目的,又由于其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人们可以通过认识具体事物而达到对 “理一”的认识,“万殊”是认识的直接对象。从本体论上看,朱熹“理一分殊”中的 理一”是万物之源,似乎可以脱离开具体事物而存在;而从认识论上看,他则认为,“理一”“非就事物上见不得”(《语类》卷15),反对直接去认识“理一”,强调只有通过认识具体事物,只有认识了“万殊”,才能认识“理一”。
朱熹说:“圣人未尝言理一,多只言分殊。盖能于分殊中事事物物,头头项项,理会得其当然,然后方知理本一贯。不知万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处。”(《语类》卷27)又说:“万理虽只是一理,学者且要去万理中千头百绪都理会,四面凑合来,自见得是一理。不去理会那万理,只管去理会那一理,……只是空想象。”(《语类》卷117)认为只有把所认识的万理“凑合”起来,才能把握“一理”。他还说:“这事自有这个道理,那事自有那个道理。各理会得透,则万事各成万个道理;四面凑合来,便只是一个浑沦道理。而今只先去理会那一,不去理会那贯,将尾作头,将头作尾,没理会了。”(同上)显然,在认识论上,朱熹较为强调“分殊”,认为,认识“万殊”在“头”,把握“理一”在“尾”。
因此,从认识论上看,“理一”只是认识的最终目的,是认识的一个前提设定;而为了实现这个目的,首先必须认识“分殊”,而不是直接去认识“理一”。十分明显,朱熹的“理一分殊”是建立在由个别上升到一般的认知程序上的,具有十分深刻的认识论意义。
朱熹的“理一分殊” 强调 “分殊”,主张从“万殊”到“理一” 的认知程序,从而使之成为“格物致知”的基础。格物致知是儒家为学成人之道的基础,是《大学》所言“三纲八目”的出发点。朱熹说:“《大学》物格、知至处,便是凡圣之关。物未格,知未至,如何杀也是凡人。须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于圣贤之域。”(《语类》卷15)朱熹还专为《大学》作“格物致知”补传,可见其对格物致知之重视。
就格物与致知的先后顺序而言,朱熹说:“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若不格物,何缘得知。而今人也有推极其知者,却只泛泛然竭其心思,都不就事物上穷究。如此,则终无所止。”(同上)强调格物在先,主张从格物到致知的认知程序。
朱熹的格物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他说:“天地中间,上是天,下是地,中间有许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禽兽,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各自有个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所谓格物,便是要就这形而下之器,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而已。”(《语类》卷62)可见,在朱熹广泛的格物中,也包括格自然之物。
至于如何从认识“分殊”即“格物”,上升到“致知”即把握“理一”,朱熹主要论述了三个步骤和方法:其一是分析,其二是类推,其三是贯通。
在言及格物时,朱熹认为应当广泛格物,也包括研究自然现象,研究科学。他说:“虽草木亦有理存焉。一草一木,岂不可以格。如麻、麦、稻、粱,甚时种,甚时收,地之肥,地之跷,厚薄不同,此宜植某物,亦皆有理。”(《语类》卷18)又说:“历象之学自是一家,若欲穷理亦不可以不讲。”(《答曾无疑》,《朱文公文集》卷60) “小道不是异端,小道亦是道理,只是小。如农圃、医卜、百工之类,却有道理在。”(《语类》卷49)
朱熹不仅强调“理会一件又一件”,更重视“理会一重又一重”,他说:“理会一重了,里面又见一重;一重了,又见一重。以事之详略言,理会一件又一件;以理之浅深言,理会一重又一重。只管理会,须有极尽时。”(《语类》卷15)又说:“一物有十分道理,若只见三二分,便是见不尽。须是推来推去,要见尽十分,方是各物。既见尽十分,便是知止。”(同上)这就是要对事物作深入的分析。值得注意的是,朱熹主张对前人的知识要有疑,要见新意。他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语类》卷11) “学者不可只管守从前所见,须除了,方见新意。”(同上)
与此同时,朱熹还认为,格物并非要尽穷天下之物,他说:“今以十事言之,若理会得七八件,则那两三件触类可通。若四旁都理会得,则中间所未通者,其道理亦是如此。”(《语类》卷18)这就是要类推;他还说:“只要以类而推,理固是一理,然其间曲折甚多,须是把这个做样子,却从这里推去,始得。”(同上)
朱熹以为,通过这样的以类而推,自然而然就可以达到“豁然贯通”,把握“理一”。这就是他所谓“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他非常赞赏二程所说,“所谓穷理者,非欲尽穷天下之理,又非是止穷得一理便到。但积累多后,自当脱然有悟处”,认为“此语最亲切”(《语类》卷18)。
朱熹的“理一分殊”强调认识“万殊”在先,他的“格物致知”强调“格物”在先;前者主张从认识“万殊”到把握“理一”,后者主张从“格物”到“致知”;二者是一致的。因此,认识的目的还在于把握“理一”;而之所以可以从“万殊”中把握“理一”,就在于万物源于“理一”,“万殊”之中存在着“理一”;这样,认识论与本体论达到了统一。
三.“理一分殊”与科学综合化
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自哥白尼的科学革命以后,进入了分门别类研究的时期。科学家把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自然界分解成为各个部份和不同门类,自然科学也相应地划分成不同学科、专业。这种研究方式对于古代科学在尚未弄清各个细节条件下的笼统、整体的研究来说,无疑是一大飞跃。事实上,这种分门别类的科学研究方式通过观察实验手段极大地促进了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同时也为进一步对科学技术作整体综合的研究奠定必要的基础。
科学技术的发展自19世纪末开始出现综合,至20世纪中叶,科学技术出现了更加全面的综合;尽管分化仍在持续,但综合已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科学技术进入了综合时期。综合时期的科学技术主要三大特点:一是科学技术领域中各学科、门类之间相互综合,出现了由传统学科交叉而形成的交叉科学,由多门传统学科相互综合而成的综合学科,研究各学科共同属性的横断学科;二是综合性的科研课题大量出现,一些重大科研课题往往涉及诸多学科、专业,甚至涉及社会科学,需要多学科、专业的科学家共同参与;三是科学理论高度综合,科学家试图将分门别类研究所形成的各种理论在更高的理论层次上加以综合,形成统一完整的理论体系。
朱熹的“理一分殊”在认识论上强调 “分殊”,主张从“万殊”到“理一” 的认知程序,这与自然科学的发展始于分门别类的研究并进而发展到整体综合研究的过程有相似之处。朱熹反对不经过对“万殊”的研究而直接把握“理一”,主张首先要分别对“万殊”进行深入的研究,然后过渡到对整个”理一”的把握。就对“万殊”的研究而言,朱熹把所要研究的万事万物大致分为: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禽兽。就其中所要研究的自然之物而言,涉及天文学、地学、生物学,生物学中包括植物学、动物学。这种分类以及要求对它们分别进行研究的思想与近代自然科学的分门别类的思想是一致的。若是从朱熹的“理一分殊”反观近代科学,便不难看出,近代自然科学的分门别类研究正处于朱熹“理一分殊”中认识“分殊”的阶段。
如果用朱熹的“理一分殊”反观科学技术发展而把科学分门别类的研究看作是认识“分殊”,那么,科学的综合正是朱熹的从“分殊”进到“理一”的过程。正如从“分殊”中把握“理一”的依据在于万物源于“理一”,科学之所以从分门别类发展到综合,就在于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自然界本身就是统一的。在今天看来,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也是统一的。正是基于这个统一体,科学首先将其分成各个部分进行研究,然后,从分门别类的研究走向对统一体的把握,回到统一体。而朱熹的“理一分殊”也正是基于“理一”,首先从认识“分殊”入手,然后,走向“理一”,回到“理一”。
朱熹的“理一分殊”在认知程序上讲分析、类推和贯通,目的是要达到对“理一”的把握,就是要把握各事物的共性,找出他们之间的结合点。当今科学综合时代的科学研究,亦如朱熹从“分殊”到“理一”,既要对各学科、专业的各理论做出深入的分析,又要在它们之间找出结合点,使之贯通为一体。为此,跨学科研究成为最为重要的研究方式。通过跨学科研究,找出各学科之间的结合点,科学因而走向综合。
四.“理一分殊”与综合的自然观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综合化,必然要形成综合的科学自然观。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思想史》中,以大量的篇幅讨论了朱熹理学与现代科学综合自然观(李约瑟称之为有机的自然主义)的关系(见拙作《李约瑟评朱熹的科学思想及其现代意义》,《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3期)。其基本观点有三:
其一,朱熹理学是一种有机的自然主义。李约瑟称朱熹是“中国历史上最高的综合思想家”(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思想史》,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489页)。对于朱熹的宇宙结构及演化、生命起源及人类产生等科学思想,李约瑟认为,这是“对有机主义哲学的一种尝试,而且决不是不成功的一次尝试”。( 同上,第525页)李约瑟还认为,朱熹不仅把整个自然界综合成一个有机体,而且在更高层次上,把社会伦理道德与自然界融为一体;这一思想非常接近于现代的有机主义哲学的世界观。从这一角度看,朱熹把社会与自然综合为一体对于解决现代人与自然的危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
其二,朱熹的有机自然主义是科学的。在评析朱熹理学体系时,李约瑟说:“朱熹以其中世纪的方式肯定理和气的普遍的相互渗透,反映了近代科学的立足点。”(同上,第510页)对于朱熹所说:“无极而太极,非太极之外复有无极”以及太极派生万物又寓于万物之中的“理一分殊”,李约瑟说:“当我们进一步考察这一精心表达的自然体系时,我们不能不承认宋代哲学家所研究的概念和近代科学上所用的某些概念并无不同。”(同上,第498页)他甚至还明确地说:“理学的世界观和自然科学的观点极其一致,这一点是不可能有疑问的。……宋代理学本质上是科学性的。”(同上,第526-527页)
其三,朱熹理学是现代有机自然主义的先导。李约瑟认为,标志有机主义在西方第一次出现的莱布尼茨单子论与理学家们的有机自然主义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李约瑟看来,朱熹理学作为一种有机主义的哲学,它很可能通过莱布尼茨传入西方,而成为西方有机主义形成的重要材料。李约瑟说:“早期‘近代’自然科学根据一个机械的宇宙的假设取得胜利是可能的———也许这对他们还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知识的增长要求采纳一种其自然主义性质并不亚于原子唯物主义而却更为有机的哲学的时代即将来临。这就是达尔文、弗雷泽、巴斯德、弗洛伊德、施佩曼、普朗克和爱因斯坦的时代。当它到来时,人们发现一长串的哲学思想家已经为之准备好了道路———从怀特海上溯到恩格斯和黑格尔,又从黑格尔到莱布尼茨———那时候的灵感也许就完全不是欧洲的了。也许,最现代化的‘欧洲的’自然科学理论基础应该归功于庄周、周敦颐和朱熹等人的,要比世人至今所认识到的更多。”(同上,第538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23 16:55 , Processed in 0.05050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