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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旭事件”引发我的沉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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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09:4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晓旭事件”引发的沉痛思考
曹东义
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6738352、电子信箱:caodongyi58@sohu.com
歪曲事实污损中医应该谴责1
“手术知情同意书”不是保险合同2
有尊严地告别人生应当受到尊重2
“因病医治无效”不值得提倡3
扮演林黛玉的著名演员陈晓旭因患乳腺癌,不幸于2007年5月13日在深圳病逝。反中医人士何祚庥在5月下旬借题发挥,说“陈晓旭就是被中医害死的”,张功耀也借机攻击中医“不科学”、“存在巨大缺陷”。一时间众说纷纭,许多人为中医鸣不平,要起诉何祚庥侵害中医名誉(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43719126&pg=14),并在“新华网”发布帖子,希望我出面代表中医起诉,维护中医权益(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44020655)。因此,引起了我的沉痛思考。
歪曲事实污损中医应该谴责
通过网友的不断努力,大致弄清了事情的真相。
2006年3月陈晓旭感觉身体(胸部)不适,直到10月,不适症状从胸部发展到腿部。此后,陈晓旭姑姑拖她去北京一家医院检查,“检查结果”陈晓旭患了乳腺癌,并且病情非常严重。“但信佛的陈晓旭坚持认为,不能做手术”。陈晓旭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抓”了些中药吃。2006年10月,陈晓旭开始在长春的百国兴隆寺闭关修行。2007年3月,她转到深圳某封闭的道场继续修行。到4月末时,她已经起不来床了,整个人瘦得皮包骨头,只剩下70来斤。在陈晓旭重病期间,家人还在劝其就医,甚至把医生从北京请到了深圳。可是稍一转念的陈晓旭在看到医生后,又坚决拒绝就医,直到5月13日走完年仅42岁的一生。
由此不难看出,陈晓旭主动放弃了手术,选择了中医药;放弃了住院治疗,而选择了修行。决不是中医阻挠她进行手术,也不是中医不让她住院治疗。当然,手术有手术的长处,吃中药有吃中药的好处,两者本来是没有水火不相容的利害冲突的,选择权在患者手里。
中医、西医都是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而不是恶意诽谤。依照《医师法》第四十条所说的“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医师,应当受相应法律制裁。所以,起诉他们污损中医名誉,是维护法律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中医人人都可以起诉他们。
但是,透过事件的表象,我们还有更深层次的思考:陈晓旭为何放弃手术?为何放弃住院治疗?她担心的是什么?为什么?
“手术知情同意书”不是保险合同
尽管现代医学已经高度发达,但是每一次医疗实践都是一个探索未知的过程,决不似某些人宣扬的那样,接受现代仪器“从头到脚的检查一遍”,然后就能药到病除,把医疗的过程看作一种消费,甚至等同一种享受。很多人,就是受了这种不正确的“就医观”的影响,而对医疗过程、医疗结果不理解,甚至引发医患纠纷,或者报复给其治病的医生。这都是期望值过高,神化医学能力造成的。
每一个接受手术的人,都必须事前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同意书”不是保险合同,不是风险共担,也不是商品交换发票,更不是“霸王条款”,而是“实事求是的风险协议”,无论手术成功的几率是多少,你的手术有可能百分之百失败,麻醉意外,术中出血,术后感染,各种合并症,医生要事先一一告知患者,并请家属签字,具有法律效力。难道这只是一种“形式主义”?是一种无须正视的必然过程吗?绝对不是。
手术存在风险,治疗属于探索未知,医学还很不成熟,这就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美国医疗水平很高,而美国每年发生的医疗事故也是很多的。美国曾经把医疗事故称为“第三杀手”,医疗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有尊严地告别人生应当受到尊重
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其所趋异也。”也就是说,古时候人们是很看重生死的,如何衡量自己的人生价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因此,就有不同的死法。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人生过程,是不可回避的话题。但是,人们乐于谈论健康长寿,却不愿谈论病与死。其实,正确的生死观,是每一个人都应当树立的。
当然,多数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意义越重要越好。但是,一般的老人都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怎样告别人生?是安详、尊严地走完人生的旅程,还是痛苦、无奈、挣扎着告别人世?是惊恐地等待着死神降临、丧钟敲响,还是理智地离去、把丧钟当作安魂曲?是希望自己的死,对于家人、社会的负担“重于泰山”,还是希望这种负担“轻于鸿毛”?人完全可以理智地按排自己人生舞台最后的节目,而不应当一切听从他人摆布,把身体当作实验场,插着满身的管子,做着自己痛苦,亲人难受,完全无望的瞎折腾。
一个曾经参与过几十年抢救工作的医生,在《健康报》上说,他不希望自己的最后人生里程,是在满身插管里度过,既然与死神的搏斗没有最后的胜利者,他希望自己能够安祥,起码是安静地离开世界。
司马迁在同一篇谈生死的文章里,还说到了“刑不上大夫”和“画地为牢”,说的也是人要有尊严地告别人生,即使是犯了罪,也可以不受刑法而自裁。表现了中国士大夫阶层的生死观,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爱身、爱尊严的一个光荣传统。
陈晓旭宁肯接受死亡,也不接受手术,可能不仅是佛教的影响,也许是传统文化的熏陶使然。这一点,那些赞美手术,甘愿插满管子活着的人是理解不了的。理解不了不要紧,关键是要尊重陈晓旭的选择。
“因病医治无效”不值得提倡
死亡是一个痛苦的话题,笔者几次犹豫,不知应该说还是不说。尤其是在现今极不正常的卫生体制下,多少人为了所谓的“人道”,在医院的点钞机上做贡献,而最后把一家人的积蓄都花光了也不够,还要借债,甚至把亲戚朋友都借怕了,不敢上门了;亲生子女,也是能躲就躲。因为不躲,孩子上学的钱也没了。
不少身患绝症的老人,倾心于进口设备、进口药,寄希望于著名专家、大医院,由此观念出发,不断奔波,最后导致看病难、看病贵,或者“因病致贫”,“倾家荡产”。
中医药的简、便、廉、验,是医治看病难、看病贵的良药;中医理论之中的“天年”、“天数”的极限设置,也防止人们不切实际地去追求“因病医治无效”;中医治疗方法紧紧依靠人体正气的原则,也可以防止过多地人为干涉,越俎代庖。
秦始皇讳言死,因此造了阿房宫,说是为了过一种“神出鬼没”的神仙境界,而不是过凡人的生活。结果,劳民伤财,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他为了长生不老,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死,所以不立嗣子、不设太子,正好给了赵高机会,残害公子扶苏,有利于乱臣贼子作乱。
唐朝皇帝为了追求长生不死,服石中毒身亡者十几位,其危害令后任不胜叹息。清朝皇帝时刻不忘自己有可能出意外,早早地就把继承人的名字写好,放在“正大光明匾”的后边,从而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纷争,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国家的政治局面。
谈论死亡,并不意味着忽视生命。相反,正是因为认清了生命过程的客观规律,才不至于临时慌乱,无所适从;另外,知道了有限的生命,就会更加珍视生活的每一天,会更加热爱今天的美好生活,会生活得更加充实。
笔者曾经有个患者,当他得知自己身患绝症的消息之后,笔者问他“你是怎么看待自己未来的”。他很爽朗地说:“自古人生谁无死?我已经在那边报了到,是那边的人了,现在还活在世上,活一天就赚一天,也一定要把美好留给亲人、朋友。”他珍惜时光,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至今令人感动、难忘。
曹操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老境虽短,也可以做很多有益于家庭,有益于社会的事情。因此,很多人利用机会上老年大学,或者凭自己的爱好,刻苦钻研,边读书,边著述立传,为后人留下最好的纪念。因为,即使是生活里边琐碎的小事,也是家人、亲友最好的读物。留下一幅自己画的图画,即使不那么“艺术”,对于亲人来说,也将胜过大师的作品无数,因为亲切,因为珍贵。留下一段文字,留下几张生活照片,留下自己制作的盆景、花卉,都是对于亲人最好的馈赠。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叶剑英元帅的诗句,曾经激励过许多老年人。有了“黄昏意识”,你就不会太计较子女的过错,也不会太看重邻里之间的矛盾,也就会更加珍惜每一天的生活细节,不会为了消磨时光而犯愁。
有了“黄昏意识”,你就不会觉得疾病是那么痛苦,你就不会觉得上天对你不公平,你就会觉得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你,假如再增加一些时间,你也不会感到无聊;再增加一些疾病磨难,也许你会感谢这是上苍对你的格外眷顾。
因为,生命毕竟太珍贵了,因为生命对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只有活得好,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才是真正体现了生命的价值。
2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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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10:03:39 | 只看该作者

“陈晓旭事件”引发我的沉痛思考

学习了,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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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0:02:08 | 只看该作者

“陈晓旭事件”引发我的沉痛思考

    拜读了搂主的文章,很是受益。我是在电视上和新闻论坛上看了有一些人放出言论极力反中医,我便想到这里来看看,学习。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 何院士和学者是不是拿的中国人民的衣食和政府津贴的,真不明白这些人这样极力的发表言论是为了谁?。
    何院士和那个学者发表言论,缺少两个东西,一是未能系统的了解和学习医学理论,二是未能进行十年以上的医学实践,这样就叫信口开河。再就是未摆正三个问题,一是观点问题,就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说话。二是心态问题,如何看待中国的历史和国家的发展。三是精神问题,发表言论时作为科学院院士弘扬的是什么精神?随是言论自由,但是有知名度和有影响的人就不比一般的老百姓了。诉讼何院士可以,至少他应该向全中国人民认错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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