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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翻译中呈现的中西思维差异
1.引言
老子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表明其语言观与本体观之间关系的一位思想家,其思想观是中国乃至东方民族思维的浓缩。《道德经》是其道家思想的系统阐述,在中国文化中有深远影响。西方从上世纪到本世纪末叶至今,已经出现了百余种《道德经》的译文。
英国的汉学大师、翻译家Arthur Waley翻译的《道德经》被公认为是比较权威的英译本,由著名专家王岳川先生撰写前言,重印过多次。细读他的译本,笔者体会到译者付出的心血,佩服其学识,感谢他为中国文化传播做出的贡献。Waley的译本总体上保留了《道德经》语言简洁,含义深远的特点,基本传达了原文本所承载的道家思想,但仍然存在一些瑕疵。究其原因,就要从中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异入手,分析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对于翻译的影响。
2.《道德经》译本中思维方式差异的体现
语言和思维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语言是是社会文化的反映,并制约人们的思维,是思维的载体。但同时,思维也影响着语言的表达,不同国家和民族的语言差异是源于其思维差异的。
翻译是信息的语际转换过程,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活动,也是思维共享与思维交换的过程。翻译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人类具有共同的思维规律,即思维共性,但思维也具有个性,正是这种思维的个性导致了各民族语言形式和结构的不同,从而成为民族交往的障碍,也成为翻译过程中的大敌。
在思维方面,中国哲学的关键是“闻道”,而西方哲学的紧要处在于“求知”,这就注定了这两种语言在表达上的不同形式。《道德经》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哲学神韵,文章大部分用近乎诗体的语言,而有些又晦涩难懂,造成了理解上的模糊与含混,有些字句的解释甚至到今天还莫衷一是。这种语言的模糊性也增加了理解的难度,译者不仅要克服两种语言本身的思维差异,还要克服语言内部思维的矛盾性与多样性。
《道德经》全书遵循中国传统的思维模式,不论是《道经》,还是《德经》,无论是章法还是句法,都体现着东方思维的特色。而Waley则由于其身份不可避免地在译本中出现了西方思维的痕迹,造成了与原文的差异。中西思维差异的突出表现是中国的传统思维是具有形象性、整体性与主观性的特点,相对的,西方思维的特点则具有抽象性、分析性与客观性,体现在语言上,就有具体性与抽象性、意合与形合、人称与物称的区别。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对其译本进行分析。
2.1《道德经》及其译本中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区别
中国人喜欢以事物的外部特点为依据展开联想。思维的顺序不是由具体到抽象,而是由具体到具体。汉语善于将“虚”的概念以“实”的形式体现出来,重动静结合,虚实结合,这种表达给人一种“实、明、显”的感觉。西方人则非常注重逻辑思维,热衷于建立概念体系、逻辑体系。英语民族多用抽象概念表达具体的事物,比较重视抽象能力的运用,表现为常使用指称笼统的抽象名词来表达复杂的理性概念。
例1: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第十二章)
译文:The five colours confuse the eye,the five sounds dull the ear,the tastes spoil the palate.
Waley的译文中,“五”这样一个数词被处理成了实指,具体指五种颜色、声音、气味了。但是,联系到我们前面提到的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异,我们不禁要问一问,它到底是实指还是虚指?
中国古代奉行阴阳五行说,许多事物类型都被冠以一个“五”字,实际上它们并不止于五种,只是虚指,就象“三”、“九”一样,并不指实数,但这种说法却一直被保留下来。因此“五色”其实是多种多样的颜色,“五音”是多种多样的音调,“五味”是多种多样的味道,“五”即多。原文意为,缤纷的色彩使人眼睛昏花,变幻的音响使人耳朵发聋,丰腴的美食使人口味败坏。
Waley的直译,恐怕会让读者满脑子都追问到底是哪五种色,哪五种音,哪五种味,到头来还困惑不解。对于这类思维差异的把握,实际上让我们在面对具体的概念性的词时有更高的警惕性与敏感性,不至于犯了错误还浑然不知。
例2: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第七十八章)
译文:Only he who has accepted the dirt of thecountry can be lord of its soil-shrines. 社稷即国家,我们都知道它的含义。具体探究它的来源,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社”指土神,“稷”指谷神,因为土地和粮食是国家的根本,所以后来往往用社稷代指江山。Waley把“社稷主”译成了“lord ofits soil-shrines(土地神龛的主人)”,恐怕并不是一个切合的选择。中国人在谈到社稷的时候,是将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的,它的具体的土神谷神的意思反而被淡化了。
中国人用一个具体形象的词来表示一个抽象的意思,这样的词在成语中比比皆是,如“揭竿而起”,“接踵而至”,其中的表示具体形象的名词,随着历史的发展都淡化了,要达到翻译功能上的对等,还是要着重解决他的引申义。虽然向译文读者介绍了“社”与“稷”详细意思,但一方面,读者还是不明白中国传统中的土神和谷神是怎么回事,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此义忽略了本意后面的引申义,恐怕有点因小失大,不划算也不讨好。当然,偶尔也会碰到例外的时候。
例3:知其雄,守其雌。(第二十八章)
译文:He who knows the male,yet cleaves towhat is female 在这一句中,“雄”的意思是指“强劲”“雄强”,“雌”是指“柔弱”、“雌柔”,而不是指性别上的雌雄差异。整句话的意思是知道刚强争胜,却柔和谦让,这样″道″就会像涓涓溪流一样流入人体,基本的德就不会离去,″道″就会在人体内积聚并使人体变化,时深日久,就会回复到婴儿无知无欲的纯真状态。原文有着很强的道家思想哲学蕴含其中,需要细细体会。“雄”与“雌″作为两个相对立的概念,在这一句中并不是具体的性别的雄雌,而是指的抽象的性格的强弱。与前面谈到的中国人习惯形象思维,西方人习惯抽象思维正好相反。因此,这样的古文对于中国人自己都是有理解难度的,所以,Waley的误译实际上也是陷入了思维惯性的错误。
2.2.《道德经》及其译本中思维整体性和分析性的区别
东方思维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整体,而西方思维方式的显著特点是分析,用哲学语言来说东方是合二为一,西方是一分为二。中国传统哲学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是最高境界。正如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无论是儒家的自然人化还是道家的人自然化,都是把人和自然视为一脉相承的有机整体,这都是整体思维方式的体现。
而西方人着重去探索万物的本原,认为人与自然始终处于永恒的矛盾对立之中。笛卡尔明确地提出把主体和客体对立起来,以“主客二分’,作为哲学的主导原则,这正是分析型思维方式的集中体现。他主张把主客体,现象本质分离对立起来,对这个二元世界作深入的分析研究。正是“东方重整体,西方重分析”的思维习惯导致英汉语言结构上的差异。整体性的思维方式使汉语重意合。所谓意合,指的是词语或分句之间不用语言形式手段连接,句子的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通过词语或分句的含义表达,组词造句中完全依据逻辑和动作发生的时间先后决定词语和分句的排列顺序。而分析型的思维方式使英语具有“形合”的特点。所谓形合,指的是句中的词语或分句之中用语言形式手段(如关联词)连接起来,表达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
例4:执大象,天下往。(第三十五章)
译文:He who holding the Great Form goes about his work in the empire can go about his work,yet do no harm. 在这两句话中,“执大象”与“天下往”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大象”是道之象,指道的法则,整句的意思是,谁要掌握了“道”,必定人心所向,天下人都将向他投靠。前一句的主语是“君主”,后一句则为“臣民”,虽然不同,但主语都省略,这样看来,文章简短而有力,感染力很强,这刚好造成了Waley的误解。两个句子有着互不相同的两个主语,并且都被省略;这是极易引起误解的,而很难引起注意。英语作为一种意合的语言,连无主语句都不常出现,更不用说这种两个动作发出者同时不见的情况了。果然,由于其思维惯性,译文认为这两句话的动作是由同一个人发出的,导致了逻辑理解上的偏差。
例5: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第六十一章)
译文:The one must get underneath in order to do it2 the other is underneath and therefore does it 就字面形式看,前后半句就差一个字,给理解加深了难度。“或下以取”是指大国谦下以汇聚小国,“或下而取”是指小国谦下而见容于大国。仔细分析,会发现,两个句子也有着截然不同的两个主语,前半句的主语是大国,后半句的主语是小国,也正好体现了汉语意合的特点。中西的这种思维差异要求在翻译时要明确给出两个小句的不同主语,并加上适当的语言标记,以体现英语意合的显性特点。Waley并没有正确理解,未能将省略的成份译出,只是把原文照字面翻译,读起来让人觉得不知所云,恐怕外国人也看不懂,中国人也很难读得明白。不仅是主语,有时候,其他的句子成分也可能引起误解与歧义。
例6: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第四十九章)
译文:The Sage,in his dealings with the world,seems like one dazed with fright2 for the world';ssake,he dulls his wits. 整句话的意思是,圣人对于天下,是使天下的人们浑然于自然,有无为而无不为之心,“其心”是天下人之心,而不是译文所理解的圣人之心。但这里是指圣人以德善、德信对待人们,使人们都感化为顺应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德伦理境界。在这段话中,“为”应是一个动词,不是介词。而译文恰恰就犯了这个错。在汉语中,代词“其”在句中常常前指,这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一个思维习惯,看到代词,会回过头看看前面出现的主语,因此,主语的帽子就似乎理所当然地都在了“圣人”身上。
这样的误读、误译往往是极其隐蔽的,一定要在对文章有了深刻的理解之后才能发现这样的问题,所以原文的理解要反复推敲,不然就有可能成为翻译中难以发现的错误死角。在这种情况下,译文读者被带入了另一个理解误区,也谈不上意义的准确传达了。
2.3.《道德经》中思维主体性和客体性的区别
中西方思维方式的不同,也体现在对天人关系,或者说主客关系的认识上。中方传统中占主导地位是“天人合一”,而西方则是“天人相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以主体作为万物的中心,孟子云:“万物皆备于我”。认为只要认识了自我,就认识了自然和世界。中国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人本文化,以主体的需要和实用出发,主张主体意向与认识合一,突出主体能动性。反映在语言形式上,汉语常用人称,即有生命的词做主语,注重人称的表达。
与东方不同,西方文化倾向于天人相分,主客相分。早在希腊时代,先哲们就将人与自然分割开来,区分自我意识与认识对象。反映在语言形式上,英语比较常用物称表达法,即不用人称来叙述,而让事物以客观的口气呈现出来。
例7: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
译文:Fine weapons are none the less illomened things.People despise them,therefore,those in possession of the Tao do not depend on them. 原文中的“物”,指的是人民。老子反对战争,因为战争使民生凋敝,民不聊生。整句话的意思是战争是不祥之事,人民都厌恶它,所以有道者是不会发动战争的。Waley的翻译是很准确的,根据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当与自然和为一体时,即物我统一起来了。人始终是主体地位的。
中方的思维方式往往从自我出发来叙述客观事物,因而常用人称,或隐含人称,而译成英语时,英语这类非人称主语句采用“无灵主语”表示抽象概念、心理感受、事物名称,但谓词却常用“有灵动词”表示人的行为。正是由于英语重“物称”,汉语重“人称”而导致了英语被动语态的大量使用,可以说这也是思维主体性与客体性差异的结果。
例8: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第三十六章)
译文:What is in the end to be shrunk,must first be stretched2 Whatever is to be weakened must begin by being made strong2 What is to be overthrown,must begin by being set up. 这一大段阐述老子矛盾的辩证思想的论述充满了哲理,收缩必先膨胀,衰败必先强大,废除必先兴盛,剥夺必先给予,万物皆由兴盛转向衰老,这是自然不变的法则。原文没有给出明确的主语,但并不妨碍我们的理解。
原文中,句式为主动,而英译文中,主语物化了,语态也相应地变成了被动态。语态的转变较好的体现了中英两种语言的差异,从功能对等的理论上来分析,其原文的功能与译文的功能实现了对等。
3.结语
Waley的《道德经》译本在体现在各方面体现了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异。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从思维的形象性与逻辑性,整体性与分析性,主体性与客体性等方面,《道德经》的原文与译文都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差别。
作为道家乃至中华文化经典的《道德经》,博大精深,负载着大量的信息与思想,在文化传播的今天,其翻译中体现出的思维差异尤其重要。我们要正确把握中西两种思维差异,这样才能真正把道家思想与中华文化得以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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