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河间金栋 于 2016-9-12 00:06 编辑
【原创】“脾为谏议之官”小识 河间市人民医院 金 栋 网友岐黄密室发帖子问: 《灵兰秘典论》对十二藏的论述:“脾胃者,仓廪之官”,是否传写之误?疑问如下: 1、五脏者,藏精气而不泄也,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也,仓廪就是仓库,是物资中转站,即“传化物”的机构。脾为藏,主运化,与此功能不符。 2、十二藏中,其他十藏,都分别封了官,甚至心与心包都不例外,却唯独把脾胃合在一起,与文例不符。 真相究竟是什么样子?请各位探讨。 金栋答曰: 《素问·灵兰秘典论》云“脾胃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愚见认为这句话有遗漏或缺陷。因为脾为脏,胃为腑,正如网友所说:“而脏是藏精气的,腑是传化物的。仓廪是仓库,是物资中转站,即传化物的机构。脾为藏,主运化,与此功能不符。十二脏中,其他十脏,都分别封了官,却唯独把脾胃合在一起,与文例不符。”或疑当时没有合适的脾之官称,而与胃合在了一起。亦或有遗漏,不得而知。
《说文·肉部》云:“胃,谷府也。”《难经·四十二难》虞注:“胃为仓廪之官。”《素问·五脏别论》云:“所谓五脏者,藏精气而不泻也”、“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所以然者,水谷入口,则胃实而肠虚;食下,则肠实而胃虚”,即真正接触水谷并参与水谷的消化(与吸收)者,当是肠和胃。如《灵枢·本输》:“胃者五谷之府。”《灵枢·肠胃》:“余愿闻六腑传谷者,肠胃之大小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灵枢·平人绝谷》:“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而“大肠小肠,皆属于胃”(《灵枢·本输》),故仓廪专指胃腑,而不包括脾脏。
在《素问·灵兰秘典论》中,虽论十二脏之相使,但经文中只有十一脏,而是将脾与胃合在一起论述的,所以《新校正》说:“详此乃十一官,脾胃二脏共一官故也。”为了弥补这一缺憾,王冰以后的学者,疑在参考了《华氏中藏经》及孙思邈《千金方》等予以补充为“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可刺脾之源。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刺法论》)和“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本病论》)的。
据龙伯坚《黄帝内经概论》考证:“《素问遗篇》的著作时代,肯定是在王冰以后,高保衡、林亿以前,大概是公元第九、第十世纪前后。”所以古人认为《素问》的两个遗篇不是《素问》原有,是有道理的,即王冰以后人所讬名而已。其作者,应该是《内经》基本完成之后才出世的。所以才有了《素问遗篇·刺法论》“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之分离与补充及《素问遗篇·本病论》“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的说法。知,通智,智慧、计谋、良策。周,周到、周密、全面。
“脾为谏议之官”,或源于《中藏经·卷上·论脾脏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第二十六》所云“脾者土也,谏议之官,主意与智”及《千金方·卷十五上·脾脏脉论第一》所云“论曰:脾主意,脾脏者,意之舍,意者,存忆之志也。为谏议大夫,并四脏之所受。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意者,脾之所藏也”。
谏,直言规劝的意思,多用以下对上。古代设谏议之官,目的是用言语规劝君王或皇帝的过错,使其改正。《白虎通·谏诤》:“君至尊,故设辅弼置谏官。”
谏议大夫,《辞源·言部》:“官名。秦置谏大夫掌论议,无定员,至多数十人,属郎中令。汉属光禄勋。东汉改为谏议大夫,历代因之。隋属门下省,炀帝曾一度废置。唐后置。……宋因之,并以为谏院之长。元无谏官。明洪武二十五年复置,不久又废。”
“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是什么意思呢?张介宾《类经》注:“脾藏意,神志未定,意能通之,故为谏议之官。虑周万物,皆由乎意,故智周出焉。”《中医大辞典》:“谏议之官:《素问遗篇·刺法论》:‘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喻脾有协助心神决定意志的功能,故称。”
五神脏,肝、心、脾、肺、肾也。《素问·宣明五气篇》:“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灵枢·九针论》:“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也。”《灵枢·本神》:“肝藏血,血舍魂”、“脾藏营,营舍意”、“心藏脉,脉舍神”、“肺藏气,气舍魄”、“肾藏精,精舍志”。
《刺法论》云:“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脾为谏议之官,知(智)周出焉。”
以上各官的功能,皆是协助心神控制调理全身的情志-精神意识思维活动的。所以据文例及功能,应该将“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补入《灵兰秘典论》,以合十二官之数,所以才有了《素问》遗篇《刺法论》的补入。而宋·陈言(无择)《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之八·内所因论》在论十二官之功能时则补为:“脾者,谏议之官,公正出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