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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rb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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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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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19:25:23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2005/05/13 04:18p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个系统工程,得慢慢来,它出台后,要对中医的行医环境起到好的作用,现在的中医的环境不好,放宽中医行医的入门,1是自学的,2是师承的,3是确实有一技之长的,4是有毕业证的,都要让他们有一个行医环境,只有让他们 ...
完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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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5-17 20:47:35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真通2005/05/17 02:20pm 发表的内容:
请问楼主,《传统医药法》的制定与实施有没有时间表?有空的话,我也会来发表我的看法。
10月提交草案~
现在在进行资料收集和问题整理~
敬候您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
73
发表于 2005-5-17 20:59:21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对民间医生,光用阻是不行的。因为他医技好,有人找,还是有市场的。不如阻疏结合,让他们合法化,公开化。对他们进行公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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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22:02:56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这个贴子最后由川耗子在 2005/05/18 08:39am 第 2 次编辑]

两点建议:
1、既然是《传统医药法》,就不应仅仅是中医,说穿了“中医”就是汉医,传统医药法还应考虑其它民族医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这部法律既要保证各民族医药对其传统的继承,同时也必须从法律层面保证其在现有条件下的进步与发展。所以我建议最好不要以《传统医药法》来命名,而是将其命名为《民族医药法》更符合逻辑一些。
2、可以这样说,五十六个民族就有五十六种医,这是中华民族的财富,要挖掘这些民族医的精髓,仅仅重视中医(汉医)是不行的,所以我建议,将现在的中医药管理局升格为“民族医药部”,全方位开发民族医药,其权力与职责应与卫生部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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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22:23:27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6、如何振兴中医?
  在医疗市场的竞争过程中,中医的最大失败之处在于:不懂得如何宣传、展示自己的优势!想要振兴中医,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举办一个“中西医疗效擂台赛”!中西医双方各自选派一流的专家小组,各治疗乙肝或糖尿病100-----1000例。然后,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效果评估,比一比中西医谁的疗效好!比一比中西医谁的风险小、比一比中西医谁的费用低、比一比中西医谁对患者造成的痛苦小!通过事实让人们了解中西医各自的优点与不足。这次活动如宣传策划到位,甚至有可能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强烈关注,将对中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中医走出过门创造良好的契机!
谢谢杏林箫客版主!
若有“中西医疗效擂台赛”,敬请告知,本人大的本事没有,但为人类彻底根治第一杀手,让西药雅思达.安内真.及日本救心丹等的止痛片疗效,原形毕露,还应该是可以作得到的!

二。将资金用于疑难病(糖尿病,肝炎)的攻克,而不是用于小白鼠实验。
         可叹的是国家拨给中医研究的资金本来就少,由于发展方向上的错误,这些有限的资金大多用在一些无聊的项目上去了!以致于有人攻击中医无确切疗效时,中医界竟拿不出一份科权威的、有说服力的确切数据来证明!
中华民族医学,根在民间!
可是,对于民间中医来说,连个资格都没有,
动不动就是非法行医,就是对抗法律,
还能拿出什么权威数据?
如果要小白鼠的实验数据,那倒有一份!!
76
发表于 2005-5-17 22:28:55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意 见

1.限制规管各类借中医之名从事非中医性质的活动(如中药泡脚,中医绝食等),必须把其它非西医疗法同传统医药区分开(如饮尿疗法,香熏疗法等等),以此树立中医师的专业形象。

2.中药销售实行分级管理,对于一些普通中药百姓可以自由购买,对于一些毒性中药必须由处方购买(可参考西药的OTC药与非OTC的分类)。把部分中药与食物区分开,杜绝百姓误用乱用中药造成所谓中药毒性作用,防止“马兜铃酸事件”、“麻黄事件”等重演。

77
发表于 2005-5-18 06:45:54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奉劝一句,近两日从新华网的发帖与压帖,可以看出,有一些恶人,亡我中医贼心不死,
但是,中华民族医学是建立在中华民族的基础上,因此,只要中华民族能够傲立在这个星球上,那么,我们就一定不能允许中医从世界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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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8 13:54:09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中医来自民间,中医的根在民间,民间中医卧虎藏龙。在政策上必须尊重中医自身这一特点。承认民间中医师承方式就保住了中医的一脉相承。在称呼上应把现代中医与传统中医区分开来(现代中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传统中医师在执业时可运用传统中医的手段来治疗疾病,但不可用西医的诊疗技术,以保护病人的安全。现代中医因大都接受过现代医学知识的专业培训,在执业时可在以突出中医特色的前提下适当以西医手段作为补充。对于那些不能熟练应用中医思维,诊疗假中医应当驱逐出去!      那些八九十年代已取得行医资格的人员(大多为个体中医)因历史原因无法评审到职称按现行的执业医师法而失去了合法身份。但这批人大都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此次立法如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那吗中医界将保留下一笔可贵的财富和中坚传统中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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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8 15:07:49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川耗子2005/05/17 10:02pm 发表的内容:
两点建议:
1、既然是《传统医药法》,就不应仅仅是中医,说穿了“中医”就是汉医,传统医药法还应考虑其它民族医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看,这部法律既要保证各民族医药对其传统的继承,同时也必须从法律层面保证 ...
这个意见好,看的也全面
80
发表于 2005-5-21 12:28:47 | 只看该作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法》立法办公室成立

下面引用由正本清源2005/05/18 01:54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来自民间,中医的根在民间,民间中医卧虎藏龙。在政策上必须尊重中医自身这一特点。承认民间中医师承方式就保住了中医的一脉相承。在称呼上应把现代中医与传统中医区分开来(现代中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传统 ...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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