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gonmai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复制链接]
71
发表于 2007-4-26 09:56:1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7/04/26 10:13am 第 5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4/25 09:33pm 发表的内容:
“细胞膜郁闭郁里化热”.有着基本的生物学知识的人都有会知道,细胞膜是细胞是维自身正常状态的屏障和进行细胞内外物质交换的门道。在其上有着许多物质通道。当细胞膜受犯时细胞膜产生防御性反应收缩闭锁。物质交换受阻。细胞内物质积聚,细胞内液少于正常而出现发热、口渴、烦躁。
大青龙汤证和小柴胡汤证都存在细胞内液少于正常、细胞膜产生防御性反应收缩的情况,虽然如gonmai所言二者起因不一样,那么说来大青龙汤证和小柴胡汤证的症状就应该是一样呀!
虽然导致这二者症状相同的原因不同,可是都导致细胞内液少于正常、细胞膜产生防御性反应收缩的情况,所以二者症状应该相同。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还请gonmai解惑!

72
发表于 2007-4-26 10:10:5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7/04/26 10:22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4/25 09:33pm 发表的内容:
不是依据生化结果诊断,而是依据临床表现,如发热、脉浮紧、恶寒、口渴、烦躁及发病时间等诊断。
这难道不是根据现象来推测本质吗?请问没有实际的生化结果诊断,你如何判断你的这些种种的推测是正确的?
73
发表于 2007-4-26 13:46:5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4/25 09:25am 发表的内容:
一般地是存在的。但不是所有的证都有细胞状态的改变。同时,这种改变也有轻重之不同。
之所以“一般地是存在的”,是机体细胞存在着同一性。亦即整体性、整体观念。基本相同的机体内环境是机体不同组织细胞的同 ...
本来还想说点什么,
但看到前面几贴就算了
在这贴里
古水流用的是“渐宗”的方式,一步一步以“化城喻品”的方法诱导你,
而张建国则是以“禅宗”棒喝的方式。
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效的话



就确实拿你没办法了。
张先生所言:[color=#DC143C]“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益,多也。科学的分门别类,何其繁多,本来这也仅是一种手段,无可厚非,然而,某一门类的研究者,根据其研究成果,总想把它当作普遍性的整体,失去了最简朴的总体把握。损,少也。传统文化将各种事物归类,以象统之,复以归一,以道统之。道法自然,以致于为之而无以为,顺其自然。确实值得你深思的!其实,你对《易经》厌恶的态度,问题根源也是出于此的。
74
发表于 2007-4-26 14:53:4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下面引用由gonmai2007/04/25 10:36am 发表的内容:
是我的认识。但不能因此就足以或能否定中医所作出的对人类的重大科学贡献。!
西医发现和认识了细胞几百年,但西医时至今日都有没有关注和实现对细胞状态与生命形式、健康、疾病间的相互关系的认识。更没有实现 ...

学习学习...
75
发表于 2007-4-26 15:13:4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下面引用由古墓厉影2007/04/26 01:46pm 发表的内容:
本来还想说点什么,
但看到前面几贴就算了
在这贴里
哈哈!古墓兄专挑他不喜欢听的话说,一定招来是非。
76
 楼主| 发表于 2007-4-26 15:54:29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这个贴子最后由gonmai在 2007/04/26 05:49p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张建国2007/04/26 00:01am 发表的内容:
“是我的认识。但不能因此就足以或能否定中医所作出的对人类的重大科学贡献”。
    是的,从您的文字上,感觉得到您从感情上,不会去否定或者轻视中医的,但是根据您的认识,至少可以说,您对传统文化为什么 ...
72楼:
我赞佩先生的文化造诣的功底和行文的方式,但我不能苟同先生您的认识。您 认识代表着相当大数量的群体。但您所代表的认识将置中医永远处于迷茫中。
您的认识的错误根原就在于在中医理论体系这个自然生命变化规律知识体系与与混杂其中的古代观念、方法知识体系及迷诬文化印迹的杂合体中,迷失了方向,分不清主体与非主体间的相互关系,没能认识到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而错误的把因记录、说事陈理需要,当作工具而引入其中的外在文化知识体系当成了中医理论体系主体的部分或主体。把原本不是中医本原东西当成了中医的主体,您没有认识到存在与意识间的相互关系。没有认识到没有中医的现实存在就没有中医的精神。“感觉”与“理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有继续)
77
发表于 2007-4-26 18:24:3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这个贴子最后由净面尊者在 2007/04/26 06:28pm 第 2 次编辑]

呵呵!
中医与西医作为两种文化体系下的两种医疗体系,都是人类的主观认识!
它们的主体是人,但是中医的人与西医的人是不一样的.
中医的人是一个有生命的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命整体;
而西医的人则是与周围隔绝的能够被任意分割成更加孤立部分的机器.
所以,当你把人当着一个生命的整体来考察时,你得到的是中医理论;
当你把人当着可以分解的机器来考察时,你必然得到的就是科学的西医理论.
同样,当你按着中医理论来认识人体时,你看到的就是一个与外界具有广泛联系的生命整体;
当你按着西医理论来认识人体时,你看到的就是一个孤立的可以拆解成细胞的生物机器.
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最终得到什么样的理论,看到什么样的事物!
中医理论的主体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这个活生生的人采取另外一种认知途径(科学)得到的主观知识!
人是第一实体,概念是第二实体!
麦先生马克思主义没学到家,用到中医上来可是要犯大错误的!
78
发表于 2007-4-26 18:31:3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西方人把自己得到的主观认识当着事物的本质,这是虚妄的!
主观认识是主观认识,客体是客体!
就象一棵树,一棵树就是一棵树,一个生命体,它的本质就是它自身,而不是关于树的科学知识!
可是那些虚妄的人们往往就把这种主观知识当这着树!
79
 楼主| 发表于 2007-4-26 21:58:5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接79楼:
“感觉”是反映表达,“理性”则是观念、方法,是概括。一种诊病是知识体系,更多是反映、表达,而不是观念和方法。而在其中是观念和方法是为反映表达的认识服务。是在为深化对反映认识。不能无根据认为,中医学理论内用了“阴阳”,中医就是“易”了。而在实际上,凡是移位进入中医理论内的其它方面的古代文化的概念的含义,都发生了变异。如“阴阳”概念,在其它文化内,更多的是用于表述宇宙法则。而在中医理论内,则是更偏重用于实体事物状态的表述。如“阴阳的平行与不平行”。也不知张先生您看到和认识到这种变化没有?认识到这种变化是极其重要的。否则,就会错误的执迷于其它文化形式为中医理论的主体而不能自拔。
中医学的伟大和不朽,不在于其内含有多少古代其它方面的文化。而是在于它应用或借用了其它古代文化方式为工具实现对客观生命规律认识非直接的拟化表达。这种认识表达为人类全面认识自身,提了启迪、窗口和平台。
多种自然科学知识的累积,是产生观念和方法根源和源泉,而不是失聪。
有道说,形而上为气、神,形而下则为器。没有器,焉有气、神?不知器,焉知气神?中医停留于拟化、喻化的非直接表达状态于中医有好处?知中医学之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是进步,有好处?
要顺其自然,无为而治。但我们此间又有多少人知其自然了?不知其自然,那能顺其自然?
中医学不是离开了其它文化形式就不能生存。关键是能否真正认识了中医学所包含的自然生命的科学本质。中医学首先是实实在在的诊病的知识体系。而不是观念和方法。
80
 楼主| 发表于 2007-4-26 22:3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中医理论的主体是人体生命变化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体系

下面引用由古墓厉影2007/04/26 01:46pm 发表的内容:

本来还想说点什么,
但看到前面几贴就算了
在这贴里
古水流用的是“渐宗”的方式,一步一步以“化城喻品”的方法诱导你,
而张建国则是以“禅宗”棒喝的方式。
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效的话
那 ...
古墓厉影:
本来还想说点什么,
但看到前面几贴就算了
在这贴里
古水流用的是“渐宗”的方式,一步一步以“化城喻品”的方法诱导你,
而张建国则是以“禅宗”棒喝的方式。
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效的话



就确实拿你没办法了。
你看看,你的这话这种方式!这是学术讨论,要谁拿谁有办法?你以为你或其他什么样人就是真理的化身?你不知你说这话谎唐吗?
我只是在指明《易》不是中医学理论的主体。这就是你说的我在“你对《易经》厌恶的态度”?
那请你倒说明白《易经》是中医理论的主体,如何?你何也不来一把“《易经》呀佛学、风水什么”也是中医学理论主体?试试来一把,如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18 08:14 , Processed in 0.059379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