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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之间医方中的忌见妇人与女体为药
李贞德 | 第3/5页
三、从月水入药到女体为药
合药忌见妇人,包括治疗疮毒等多项疾病。但以月水治病,毒疮亦在列中。由本文末附录B所罗列汉唐之间的医方可见,月水解箭毒(B12)、治刺伤(B25, B46)、疗久疮(B16, B19)、马血入疮(B32)、又医黄疸(B40),或敷涂(B16, B19, B25, B32, B46)、或饮服(B12, B40),皆有神效。《葛氏方》、《小品方》治霍乱(B17, B35)、孟诜《必效方》治女劳黄疸(B40),皆以月经和血衣烧灰并用,可说势在必得。但月水并非随时可得,或因此医方中不乏以月布经衣有血者替代之例。
以月布治病,从马王堆出土先秦医书《五十二病方》和《养生方》到唐代《本草拾遗》,其例不胜枚举。沾有月水的布帛,若直接敷上,与月水疗效相同,除劳复热病之外(B9, B11, B40),主要可治毒疮,包括丹毒疮(B24)、豌豆疮等(B34)。将月布烧灰之后,热熏可治牝痔(B4),敷上可治虎毒(B22);倘若酒服,则可治蛊病(B6)、霍乱(B17, B35)、女劳黄疸(B40)、胞衣不出(B20)、交接损卵缩筋挛(B29)、以及各种金创,如金箭、弓、弩、矢在喉咽胸背中而不出者(B6, B21, B33, B42)。除此之外,又可和其它本草药方搭配,或治蛊病(B7)、妒忌(B13, B48)、或疗痈疽(B39)、或止久咳(B41)。而月布一如月水,取汁之后,或浴身可治痫病(B1),或敷涂可治溃烂(B5),或饮用可治肠(病颓)(B2, B6, B7)。 马王堆《养生方》甚至主张身怀童女月布可增加腿劲(B8),具养生补强之效。
月布之所以有效,在于沾有经血。《扁鹊方》以月布治热病劳复,《玄女经》则强调应「取妇人经月布衣有血者」(B9)。但沾血者不止月布,《千金翼方》治沙虱便以「妇人中衣有血者如手掌大」合药(B38)。以此类推,妇人中衣入药之例亦不一而足(如B26治妊娠下痢),并且所治之症与月水、月布颇多相似。例如《肘后方》治劳复,以「取女中下裳带一尺烧,研米饮服。」(B15)《千金方》治劳复亦「取女人手足爪二十枚、女人中衣带一尺烧,以酒若米饮汁服。」(B28)《千金方》治火疮,说明「若为妇人所惊者,取妇人中衣火炙令热,以熨疮上」(B31);治金疮犯内血出不止,则「取所交妇人衣带三寸烧末,水服」(B35)。显然中衣之效亦与月布相当。
然而,女体入药,并不限于月水或沾染经血的月布与中衣。李时珍《本草纲目》将月经衣附于卷52「人部」妇人月水之后;将中衣置于卷38「服器部」中。但现存汉唐之间本草医方却未见如此分类。《医门方》以妇人月水敷治马骨刺人之毒(B46), 但《肘后方》却称:「剥死马,马骨伤人手,毒攻欲死,方,以手内女人阴中即愈。」(B14)似乎月水之效验正因其来自女阴之中。《扁鹊方》、《千金方》等以月布疗男性交接所致之阴卵肿缩,《玄女经》除相同记载之外,又称以妇人阴毛烧灰水服亦可(B10)。《僧深方》、《千金方》皆以阴毛治阴阳易病(B23, B37),《医门方》则称「取女人阴上毛烧饮之,极救急。」(B45)则阴毛与月水具有相同功用。 《千金方》以月布烧灰酒服治卒中弓弩矢不出,但同卷又称治类似火疮,应「初着,即以女人精汁涂之差。又方,以人精涂之。」(B30)如此一来,女性的月布和精汁实有异曲同工之效,而男精和女精又具类似作用。
身体的某些部分,不论男女,皆可入药,并且有时药效重迭。如前引《千金方》以女人精汁治疗火疮,并称以「人精」涂之亦瘥。《千金翼方》便明称以人精涂兵疮可止血治疗。 人精治疗火疮的功效,除初着止血之外,又可做为后续涂灭瘢疤的面药。《肘后方》治身面粉瘤,以「人精一合,青竹筒盛,于火上烧,以器承取汁,密封器中,数数涂之,取效止。」 陶弘景以人精和鹰屎灭瘢。《范汪方》称「以人精和鹰矢白敷之」可治疮瘢。《医门方》则云:「瘥后不知疮处,神验。」《千金方》则将「人精和鹰屎白,傅之,日二」之方列入「面药」之中。 同样地,陈藏器《本草拾遗》以「男子阴毛,主蛇咬,以口含二十条咽汁,令毒不入腹。」 而《外台秘要》则以「牛胀欲死:妇人阴毛,草裹与食,即愈。」(B44)一方面可见男女人药疗效有时或共通,另方面亦可见遇到此种情形时,医方用字相当精确,倘不标明性别,则以男性为准,若专言女性,则会指明,如「女人精汁」、「妇人月水」、「女阴上毛」等。
女性的月水、月布、中衣、女阴、阴毛和精汁,各有疗效又彼此相通。然而汉唐之间医方对于女体的运用并不止此。学者曾谓明代以后,月水不但具有驱鬼疗病之功,倘若饮用还能兴阳益寿,使人成仙。道书并教导「取红铅之法」,以童女初潮为贵。 就现存汉唐之间的医方言,似乎未见服用红铅修仙成神之说。然而,汉代以降,房中养生好御童女,并且多多益善,则女体为药并不限于月水或阴毛等个别的部分而已。
自先秦「养形」传统形成以来,房中术多和行气导引、服食避谷等并列为养护身体、延长生命的重要方术。汉唐之间房中术乃医方之属。《汉书》〈艺文志〉将房中与医经、经方、神僊并列于「方技类」中,并称其为「生生之具」。《隋书》〈经籍志〉将房中与医经、经方、养生等各种书籍并列于「医方类」中,认为其具「除疾保命」之效。《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则将医经列入「明堂经脉类」,而将经方、养生、房中等列入「医术类」中。 从此种知识分类的角度看来,房中术除具有生生不息的效果之外,「除疾保命」更是重要功能,而行房的对象正是具有疗效之人。
房中术或称为「接阴之道」、「御妇人之术」,其中说明行房时的反应详于女而略于男,尤其对女性的动作、声音、表情、甚至分泌物,描绘细腻,显示男性的观察位置,并且观察入微。学者或称古房中术有养阳与养阴二支,而后者可能为「御男子之术」,素女、玄女、西王母等显然为其始祖。然而,以目前所知,最晚到汉代,养阴之家已被视为挟邪方术的「妇人媚道」,其地位和势力不可与养阳御女之术同日而语。 《医心方》中保存养阴方数条,但一则其数量远不及养阳者,再则方家总不忘提醒读者尔盈我亏的原理,或谓西王母之事「不可为世教」,或警告「养阳之家,不可令女人窃窥」,以免「利器假人」。
房中养阳的目的在于消除百病,延年益寿,而其方法则在于透过忍精不泄、还精补脑来采盈补亏。房中书主张欲得大益,则必求「不知道之女为善,又当御童女」;童女「不必皆须有容色妍丽也,但欲得年少未生乳而多肌肉者」。倘若求之不得,能有「十四五以上,十八九以下,还甚益佳也」。 求得童女之后,《医心方》中亦收录检验女子肌肤、骨骼、唾液、乃至阴部品质的细部标准多则。以丝发当黑、肉多骨细、阴腋光滑而未经产孕者为好女;而以槌项结猴、大口高鼻、黄发少肉、股胫生毛、身体冷瘦者为恶女。《大清经》称好女「多精液」,并且「交接之时,精液流羡」,以致「男子者虽不行法,得此人由(犹)不为损。」 之所以「相女之《千金方》并宣称若足财力,可精挑细选,以免「贼命损寿」。
至于行房人数,以马王堆《养生方》中所录壮阳药之功效,如「食脯一寸胜一人、十寸胜十人」,「食脯四寸,六十五」等语来看,显然多多益善。 六朝隋唐医方则称应当「一动辄易女,易女可长生。若故还御一女者,女阴气转微,为益亦少也。」因此,虽说「能得七八人便大有益也」,但若「能御十二女而不复施泄者,令人不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自固者,年万岁矣。」倘若「接而勿施,能一日一夕,数十交而不失精者」,则「诸病甚愈,年寿日益」,孙思邈称「去仙不远矣」,至于效法黄帝者,则「御千二百女而登仙」。
女性本为秽污之人,因其生理特质和社会角色而在合药禁忌之列。然而,秽污之属的月水既可入药,其所从出的女阴亦能治病。女体秽污,既能破、便能藉之以立,学者早已析论。 然观诸汉唐之间医方所录,女体入药并不限于月水,月布、中衣、女阴、阴毛和精汁皆在合药之列。而房中养阳之术采择好女,在「彼则精液流羡、我则延年升仙」的论述中,非仅女体入药,而是女体即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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