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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纸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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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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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16:26:1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我大致看了上面的贴子,其实大家讨论的是一个认识问题,现代的人们一般认为中医就是开点中草药,那才是真正的中医,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是在不断的当代的科学技术,在发展的,象手术刀,象化学药品,无论中医亦或西医,都是可以用的,它们只是我们用来治疗病的工具而亦,如果中医仅仅局限在用中草药(针炙等传统疗法),那其发展在这个时期就可能有很大的阻力,中医学为什么不能应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只要中医应用的指导理论不偏差就可.象张锡纯先生就把化学药品拿来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合理的应用,而取得了很好的疗效.现在更有人提出了<化学中药学>的概念,这是一种发展的必然趋势.当然发展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也可以有不同的层次,现在的执业医师法肯定有不合理的地方,但大家一定要共同努力去争取相应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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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16:4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这个才是根本啊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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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4 01:31:2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我十五岁就看中医书籍,立志当一个象李时珍那样的医生,注意是医生,不仅仅是中医。高考时志愿是这么填的:重点院校-北京中医学院(现在叫北京中医药大学),愿意服从调配吗?不愿意;本科院校第一志愿:福建中医学院,专业中医学,愿意服从调配吗?不愿意。后来在班主任的劝说下在本科第二志愿拦目上添上了“青岛医学院”,青医的毕业生一定会吐血;专科志愿填的是福建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专业,靠,中西医结合还只是专科层次。最后511分上了福建中医学院本科中医学专业,同年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本科是504分。
我说这些只是想说明自己还是不错的,顺便说明一下中医专业毕业生其实知识贮备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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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20:18:3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首先我要对一纸相思表示支持,虽然我是一名西医,确实福建中医学院当时的毕业生中不乏有高素质的,我认识的医生中也有不少和你有相同遭遇的,比如说《执业医师法》生效之前入学的,而在《医师法》生效之后毕业的,以前国家鼓励支持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但就业时就是不一样了,其实你们的情况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吉林省好象有比较明确的支持,许多地方是允许在中医院中做手术的(默认),而在综合性、专科医院是不行的,这样也助长了“一种只能躲在中医院做非法手术”的说法,其实现在已有一些有责任感的人士已经认识到应该从完善相关法律,但这种声音现在好象还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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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23:45:4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这个贴子最后由一纸相思在 2008/10/30 11:55pm 第 1 次编辑]

非常感谢楼上的理解。我想中医执业范围的制定涉及到近三十所中医院校的生存问题,更涉及到几十万中医执业人员的自身权利,最终其实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利益。
我国的中医教育本质上是中西医结合的教育,接受这种教育模式的执业医生首先是一名临床医生,其次才是中医师,或者叫中西医结合医师。
要知道,在香港,在新加坡,尤其在欧美,中医师不是Doctor。因为他们这些国家和地区之前没有系统的正规的中医药高等教育,他们的中医师民间色彩很浓厚,与医学毕业生相差甚远。我国的中医药教育其实就是系统的医学教育,只不过侧重于中医药疗法而已,当然这样的毕业生应该是有资格成为一名Doctor。如果把它们的中医制度全盘照搬来我国,完全不能被我国的中医院校毕业人员所接受,完全不符合我们的中医药教育现状和中医药临床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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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07:27:3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一句话,我国的中医药教育是其实质是系统的医学教育,只不过侧重于中医药疗法而已,当然这样的毕业生应该是有资格成为一名完全的Doctor。所以那些想把海外如香港、欧美等的中医制度全盘照搬来我国的政策思路,完全不符合我们的中医药教育现状和中医药临床实际,完全不能被我国的中医院校毕业人员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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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02:34:1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这个贴子最后由一纸相思在 2008/11/07 02:35am 第 1 次编辑]

一句话,我国的中医药教育其实质是系统的医学教育,只不过侧重于中医药疗法而已,当然这样的毕业生应该是有资格成为一名完全的Doctor。所以那些想把海外如香港、欧美等的中医制度全盘照搬来我国的政策思路,完全不符合我们的中医药教育现状和中医药临床实际,完全不能被我国的中医院校毕业人员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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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0:08:47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中医专业临床医师明确被禁止使用西药、禁止使用B超、禁止手术等西医诊疗手段,就一定会出现以下情况:
一、全国各个中医院的首诊患者无法得到明确诊断;
二、住院接受中药治疗的慢性患者病情出现变化,需要运用急救和手术手段抢救者失去抢救时机而死亡;
三、即使这些医院进驻足够的临床类别(西医)执业医师,也不能解决上述问题,除 非他们二十四小时陪中医专业人员上班、值班。
所以限制中医人员使用西医诊疗手段,虽然说理论上能促进他们专心中医药的研究使用,但实质上纯粹是臆想,受到直接伤害的将是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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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20:18:3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我觉得应该放开中医执业条件,在古代也许只有行业要求,并无专业要求,未见有什么中医能骗到一大片而害到举国震惊的。病人是不可以愚弄的,也不是那么能轻易愚弄的,所以对于中医这样比较简单的特殊行业,完全可以开放,让人民来决定其去留。
可以把常用中药作为食品管理,这样就避免了中医执业的特殊要求。这是完全可行的,尤其是对于中医内科是非常合适的。只要对中医执业行为做一些管理规范,是完全可以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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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20:23:2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关于修订中医临床医师执业类别及范围有关规定的建议(欢迎辩论)

[这个贴子最后由一纸相思在 2008/11/11 08:26pm 第 1 次编辑]

最合理的制度是,从法律上明确保证中医人员(尤其是规定学历者)使用西药、手术等西医诊疗手段的合法性,可以在综合性医院相应专业执业的合法性。但是从专业质量控制考核方面强化他们使用中医中药手段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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