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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净面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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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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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7:42:3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当然,如果图片看不清,大家可以去这个链接看看这个帖子http://www.tcmbbs.com/read.php?fid=189&tid=23650&u=16354,看看岁月先生如何从法律角度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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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7:48:3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6:13pm 第 7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5:36pm 发表的内容:
这是中国中医论坛上面,我在做超级版主之前发的帖子,需要回复才能看。就因为我隐藏了帖子,你把所有的怨恨,连带着我的家庭,我的父母,甚至上升到我的家庭教养都骂出来,本来我不想跟你冲突,但是你的所做所为 ...
hnzyts先生
    我明白了,你误解我了。这又是一个冒充我“岁月无情”假的“。岁月无情。”。





以下是在中国中医论坛复制
-------------------

申请论坛将假的 岁月无情.注销注册 。

论坛管理员:你好
  
      我于2008年8月10日注册了 岁月无情 会员名称
随后2008年8月18日有人注册了 岁月无情.
          由于后来注册者只在 岁月无情 的后面加了一个点,二者很难区
别,已经构成恶意注册,申请论坛管理员将假的 岁月无情.  注销注册 。
以确保真的 岁月无情 的会员合法权利。
      为保证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建议以文字注册会员文字部分名称不
得完全相同。
  
      同时为保证中国中医论坛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建议日后注册会员文
字部分名称不得与对已经被永久禁言会员(文字部分)名称相似。
      特提出申请,恳求论坛管理员及时批复。
[ 此贴被岁月无情在2008-08-21 16:4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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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8-11-5 17:52: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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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我们的分歧在于专业视角不同而已,或者说政见不同,本来年龄不同,我们世界观本就不同,我万万没料到,先生却是用这种语言说话的。
我删你的帖子,编辑你的帖子,是从专业角度来说话的,并且如果你还记得的话,你在中国中医论坛唯一的一束鲜花,还是我送的,因为这,一些坛友认为是我包庇纵容你,他们甚至质问我。我没有辩解,因为我给你献花,哪是你说的有理,不管谁,说的有道理我就鲜花送上,作为超级版主,任何人,只要是对中医不是抱着友好的态度,我决不宽容,还记得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吗?——“朋友来了有好酒,不是朋友免开口”
54
发表于 2008-11-5 18:2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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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子最后由岁月无情在 2008/11/05 06:39pm 第 3 次编辑]

hnzyts先生
    今天我才知道你是谁,无论在中国中医论坛和还是在全球中医药论坛,我没有对先生你有一句不文明的话。这一些无聊之人为了毁掉我岁月无情的名声,竟先后多次注册与我岁月无情相似的名称。第一次用“岁月无情。”第二次用“。岁月无情。”,真是无耻的小人。可惜中国中医论坛管理层没有及时采纳我的意见,以致让无耻的小人阴谋得成。让先生对我产生如此大的误会。


-=-=-=-=- 以下内容由 岁月无情2008年11月06日 06:34am 时添加 -=-=-=-=-
    在论坛被禁言的往往是卑鄙邪恶的小人和见义勇为的英雄。因为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已经成了论坛某些丧失是非观念管理者的职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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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8-11-5 18:57: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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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hnzyts2008/11/05 05:26pm 发表的内容:
从你的言行来看,似乎你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人,屈指算来年龄应该不小,说话更应该明白:尊重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爱护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拥戴,可是你处处显示出你的优越性,把别人摆在一个受审判受教育 ...
hnzyts先生
    你又误解我了,在这个帖子的楼主骂我是小人的情况下,我都没有骂他。我会处处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把别人摆在一个受审判受教育的地位吗?!
    真理不怕辩论,我岁月无情希望与大家公平文明的讨论问题。

-=-=-=-=- 以下内容由 岁月无情2008年11月05日 08:25pm 时添加 -=-=-=-=-
这个帖子的楼主是 净面尊者先生
56
发表于 2008-11-5 19:14:0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上述事实再次证明,论坛三分技术,七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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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8-11-5 19:33:5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当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什么行为,只要违反宪法就是违法,宪法不允许其它法规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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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9:41:0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自然奥妙2008/11/05 07:33pm 发表的内容:
当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什么行为,只要违反宪法就是违法,宪法不允许其它法规抵触!!!

请问自然奥妙先生现在的执业医师法与当今宪法抵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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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9:49:0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5 05:17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论坛,看样子,快变成法律、哲学论坛。
    包括法律、哲学在内的所有学术压不跨中医论坛,能压跨中医论坛只能是那些没有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观念的人。
60
发表于 2008-11-5 19:55:04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谢谢南阳布衣和其他支持本人的朋友

下面引用由zhengYOU2008/11/05 05:26pm 发表的内容:
©全球中医药论坛 -- 全球中医药论坛  mH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XpXV2
\T!
=fN"
...
zhengYOU先生
    文学艺术也是一种美呀!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好像zhengYOU先生一天不给我制造一点麻烦,晚上就睡不着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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