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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江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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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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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13:25:3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

下面引用由中西医融合观2007/09/08 11:24pm 发表的内容:
风寒,湿温,暑湿,风温,秋燥,春温,伏暑等指的是外邪,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所有温病学著作中风寒,湿温,暑湿,风温,秋燥,春温,伏暑后面没有加"病"字!他们既是外邪,又是温病下面的一个分类.[color=#0000FF]大概是介于温病与证之间的次级分类!
我的理解,所谓风湿、春温一类,是属于“病”,温热病中的一种或一类而已,与温热病是总病和分病之关系。不管是温热病,还是其分病(风温、春温一类),都有卫气营血诸证。卫气营血诸证,才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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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13:35: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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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南京陈斌2007/09/09 01:25pm 发表的内容:
我的理解,所谓风湿、春温一类,是属于“病”,温热病中的一种或一类而已,与温热病是总病和分病之关系。不管是温热病,还是其分病(风温、春温一类),都有卫气营血诸证。卫气营血诸证,才是证。
与卫气营血诸证存在着某种特异性的对应关系的,不是某种病原体或某种病原体群(病因),而是某种特定的病理改变或病理状态。在您的学说中,也可以看到这种观点的存在。
[color=#0000FF]证态新概念可以同时完成对中医外感热病学与现代感染病学的分割与重组,如对疾病发生发展过程的认识,可以形成一个有机融合的病理过程,即卫分证、太阳经证、前驱期是感染的急性反应期,以非特异性临床症侯群为特点;气分证、阳明证、少阳证是轻度全身炎症反应发热与典型的局部炎症反应的组合;营分证是脓毒症或者MODS的早期;血分证是脓毒症或者MODS合并DIC;三阴经病是感染的慢性期……
——中西医融合是必然的
http://www.gtcm.info/cgi-bin/topic.cgi?forum=27&topic=2313&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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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13:43:46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

下面引用由中西医融合观2007/09/08 11:24pm 发表的内容:
中医学的奇妙令人惊叹不已.他们在不知道病原体的情况下能够准确用药,辨证如此准确,确实需要深入探讨.
[color=#0000FF]并不奇妙。因为中医是辨证论治,辨与治的对象是证,是某种特定的病理状态,通过一定的症状与体征(脉象、舌象)表现出来,又反过来通过一定的症状与体征而获得诊断的成立;辨与治的对象不在于病因,故而病原体的情况究竟是如何的,比方有多大、有多重、基因性状又如何,对于中医处方用药来说,的确是帮助不甚大的。治疗乙型脑炎如此,治疗SIAS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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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13:46:1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

下面引用由南京陈斌2007/09/09 01:43pm 发表的内容:
并不奇妙。因为中医是辨证论治,辨与治的对象是证,是某种特定的病理状态,通过一定的症状与体征(脉象、舌象)表现出来,又反过来通过一定的症状与体征而获得诊断的成立;辨与治的对象不在于病因,故而病原体的 ...
补充:当然不排除在方剂草药中,有着部分作用于病原体的成分。但这不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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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19:18: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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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染病(及传染病)的诊治领域,正因为西医的诊治重心,在于实际的病原体,而中医的诊治重心,实际的在于病原体所引发的病理改变或病理状态,二者的结合,才显得有意义和必要;如果中医的实际的诊治重心,亦在于病原体,那么,中西医之间在诊治感染性(及传染性)疾病中,在策略上、本质上并无二异,所不同的,只是具体的药物上的不同。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感染性(及传染性)疾病的诊治领域中,中西医就没有了结合的价值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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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19:44: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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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感与内伤之病名中医是有区别的?然用药中西医也有别。如:中药有机多向性调整为主,西药单向性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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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22:14:39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

     对于疾病诊断名称的分类,无论西医还是中医都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
    分类的水平代表了人们对事物本质认识的水平。分类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分类及命名规则的确立就是理论体系的确立。
     分类学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指导思想建立的分类原则。其一是根据表型特征来识别和区分物种,并按照表型相似的程度逐级归类,建立易于检索的分类系统,这就是表型分类原则。第二种分类原则是以建立进化谱系为目的的谱系分类原则,遵循这种原则的分类方法被称为谱系分类。谱系分类的基本原则是分类系统与进化谱系相符合。谱系分类只适用于生物,不能用于非生物分类。
    分类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对事物的种群划分,是概念发生的起点,是一切理性思维的前提。近代的生物科学体系,是从对自然界各种生物的系统分类作为起点而建立的。
    1758年,林耐发表了《自然界系统》一书。在这部著作中,他第一次对整个生物界进行了系统的分类。他把相似的物种合为一属,把有关联的各属合为一目,把比较接近的目合为一纲,等等;从而建立了生物属、科、目、纲、门分类体系。他创立了现在仍为生物学沿用的“双名”命名法,即用“属名加种名”的方式为每个生物物种命名。林耐作出这种分类的依据,显然是形式逻辑。他的双名命名法,――根据物种系谱加特征分类的方法,其实就是形式逻辑根据“属概念加种差”而为概念下定义的逻辑方法的推广。
    林耐运用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认识生物界,既取得了重大成就,也显示了形式逻辑所特有的局限性。在林耐看来,各种生物类型的概念一经确定,便不能再改变。一切物种的概念,都是并且仅仅是与自身同一:A=A。例如,鱼类就是鱼类。这个概念不能与其他非鱼类的概念相同一。同理,植物与动物,这两个概念更是处于对立关系,没有同一性。因此,他对物种概念的定义,都是静止的形态学定义,是建立在概念的确定性和不变性的基础上的。正因为如此,物种的确定论和不变论,是林耐时代生物分类学的基本观点。
    恰约一百年后(1895年),伟大的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的名著《物种起源》发表了。达尔文在这部著作中发展了生物进化的思想,打破了林耐的物种不变论。达尔文认为,地球上的一切生命都具有统一的起源。所有不同的生物种类,都是由一个共同种类渐变而形成的。因此,达尔文不承认有间断的、对立的生物种类。他认为,生物的一切物种概念都处于流动和发展中。各种对立的物种概念之间,都具有同一性。各种生物概念之间的界限,不再被看作绝对不变的。例如,进化论认为,鱼类是人类的祖先之一。因此,鱼类与人类这两个对立概念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同一性。用逻辑的语言讲即是:鱼类的集合在自身历史的延伸中蕴涵了人类――即非鱼类的集合。这个例题显然是违背传统逻辑的同一律、不矛盾律的。不仅如此,进化论还证明,有一些生物,它既是植物,同时又是动物。在进化论这一类包含矛盾结构的科学命题中,形式逻辑关于概念和思维确定性的几个基本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实际上都已被打破。
    疾病分类
        疾病分类学通常定义为疾病分类法的科学,因为疾病分类学讨论的是症状、综合征、功能障碍、外伤和疾病,故把疾病分类学定义为诊断术语分类的科学更为恰当,即诊断术语分类学。
    无论中医还是西医对于疾病的定义、分类、命名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对于疾病没有一个公认、完美的定义,所以对疾病的命名、分类至今没有形成科学的体系。没有形成像林耐那样在植物和动物分类方面提出一个比较完整而系统的分类方法,也没有像“双命名法”那样制订了严格的命名法规。
   疾病分类学定义为:诊断术语分类的科学。诊断术语包括:病、症状、体征、证、病理状态、证态、综合征、症候群等。证是指外在表现的症状与体征,其本质是病理状态,证态是证与病理状态融合的概念,证态的演变、运动就是病理过程。所以外感染热病的分类可以按照病理过程将证态进行分类,建立起自己的理论体系。综合征与症候群是同一级别的概念,在本书中作为外感染热病的次级分类概念,仅在脏腑气分证中应用。
   疾病的分类法与其它学科的分类法一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原则和标准,随着科学的发展分类法也在不断的进化。中医对外感热病的分类就有六经分类、卫气营血分类、三焦分类以及八纲分类、脏腑分类、方证分类等等。卫气营血分类继承了六经分类法,着重于疾病的发生发展演变过程,温病学说又按病因把温病分为:春温、暑湿、湿温、秋燥、冬温等,与卫气营血分类共同构成温病学分类的平面构架。感染病学对感染病的分类一是以病原体分类,一是以人体解剖学分类。以病原体分类:病毒感染病、细菌感染病、衣原体感染病、支原体感染病、霉菌感染病、原虫感染病、蠕虫感染病等;以人体解剖学分类:呼吸系统感染病、消化系统感染病、循环系统感染病、泌尿系统感染病、神经系统感染病等。
      伤寒论与温病赵金铎分为135个证,邓铁涛分为76个证,实际上要比这多的多.他们没有进行分类.因此,没有建立论体系.这么多证如果只分为病与证两级,是不可能的.温病是一级,卫气营血诸证是一级,湿温,暑湿,风温,秋燥,春温,伏暑不能与温病是一级,又不能与卫气营血诸证是一级,实在是困难,只好称为次级.这种分类上的混乱正说明理论体系尚没有完善,需要研究.希望大家共同能力,提出完善的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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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9 23:01: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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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症状,有全身性与局部性,有男性也有女性。有共性也有个性?宜讨论充实,结合临床,实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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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 18:47:15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

我在《破解中医药》一书里,本来要对征候、证、证候、症等做一番讨论,可是因为四川地震,没有心思深入思考和论证,所以,留下一点遗憾,以后想以一篇文章的形式进行讨论。
我对这些约定以及它们的英译文有些不同意见。
同意中西融合观和南京陈斌等先生的部分意见。
60
发表于 2008-8-3 19:48:2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证有关名词概念的约定

[ADMINOPE=南京陈斌|版纳福龄堂|威望由 0 增加至 1|积极参与学术交流讨论。|1217826524]北京中医药大学有几位学者用计算机对中医的“证”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是没有结果!为什么呢?因为“证”是现象,撇开本质的现象,对其进行研究是不会有结果的。国家不是提倡用现代语言诠释中医基本理论吗?我们一些中医药工作者怎么就是听不进去?非要把中医药弄得神神秘秘,玄玄乎乎?是不是好继续混水摸鱼?
秀才学医,笼里捉鸡。中医不是西医,中国的人民群众一般都对中医药有所了解。
  《内经》讲标本,毛主席讲透过现象看本质。疾病千变万化,总归因果变化。
   “证”是疾病现象,“证属”什么是疾病本质。
    治病求本,药到病除,这才是中医的最大追求。
    有些病无证可辨,有些病只需治本,其标自消。例如乙肝病就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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