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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l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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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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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9-5-30 19:30:14 | 只看该作者
但是在未来的病理学药理研究应用中,用中药治愈症状而治愈疾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在这种结石病炎症反应,最有可能的却是药理学研究成功了能治愈症状的新药物,治疗其中的症状,或者也配合用激素抗生素,而治愈这种疾病,
而用新的化学合成药治如心烦,气短,口干,湿,热等症状,新化学合成药一方面消除产生形成结石原因,新化学合成药一方面治愈产生炎症的,湿,热等症状,是可以治愈这种疾病的。
当然在其它各种疾病反应也都是这种治疗形式了,用新化学合成药治症状,却不会去用中药治症状,虽然新的化学合成药与中药是相同的治愈症状药理,但在应用技术方面肯定是非常不同的了。
在新化学合成药治愈症状应用中的相关技术,肯定是超过中医药治愈症状简单技术的应用的。
如对于症状种类准确性确定性,肯定是超过中医药应用,而中医简单技应用对于确定症状种类是相当困难的不准确的。
但是用新化学合成药,只能是病理学,药理学,生理学的研究发展了病理信号学,及药理学,或病理信号学,成为病理学重要分枝体系,却并不能认为就是什么新医学,只是生理学,病理学增加了新的研究内容,药理学新的应用部分了,如同相对论是力学新的增加部分,并不是有了什么新物理学,新力学。

42
发表于 2019-5-30 20:31:13 | 只看该作者
       不可通约性,就是中国古代孔子时代的名实之争。
       你再查查:名实之争。
43
发表于 2019-5-30 20:34:19 | 只看该作者
        “名与实”之辨最早产生于先秦、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处于大变革时期(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型时期,相当于欧洲的文艺复兴),春秋后期,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急剧变化,出现了事物的称谓及其所指事物之间的矛盾。许多旧的名称未变,而它所指的事实已经变了,旧有之名已不能容纳新的现实;一些新的事物尚无公认的称谓。这种"名实相怨"的现象,反映了新旧社会交替时期意识形态落后于社会现实的情况,于是产生了“名实”之辩,为建立大一统理论做准备。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也是一个转型、过渡时代,知识大爆炸,大数据时代,旧概念不能容纳新的事实,旧概念的定义被冲破,概念的新定义还没有出现,人们无所适从,不知道概念的确切定义是什么,概念混乱,即“名与实”不相符合,急需要规范概念,建立统一理论体系的伟大时代,一个进行概念、理论融合、规范的伟大时代。
      “名实相怨”与库恩的科学革命前后同一概念(语汇)的不可通约性,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实际上就是矛盾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质变的转折时期。中、西医两大理论体系具有不可通约性,肝与肝脏,心与心脏……具有不可通约性,也就是“名实相怨”。中西医两大理论体系具有不可通约性,同时具有可融合性,融合以后形成新的现代化的医学理论,正是库恩的科学革命。
44
发表于 2019-5-30 20:56:10 | 只看该作者
等边直角三角形的斜边与边长不可通约,圆周与半径不可通约
45
发表于 2019-5-30 21:00:32 | 只看该作者
只有如此,人们才能理解18世纪的化学是什么:它大大不同于20世纪的化学:不仅在就实物和 过程所说的东西方面不同,而且在构造和划分大部分化学世界的方式上不同。这些词汇是不可翻译的,历史学家不得不发现或发明它们的意义,以便提出他们赖以工 作的可以理解的文本,诠释就是这些术语的用法被发现的过程。
46
发表于 2019-5-30 21:03:34 | 只看该作者
于是圆周长就是



结果自然就是

C = 2π * r
47
发表于 2019-5-30 21:09: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ffaaoo 于 2019-5-30 21:14 编辑

名与实的关系


名,也就是名称。名是人对宇宙中的客观物体和想象中的物体所起的名称,是物体的符号, 以便于区别于其它物体。

实是宇宙中客观存在或者人想象中存在的物体。凡是人们已经认识的物体都有一个名称,人类还没有认识的事物当然也就没有名称,也就没有名。

名与实是有区别的。名称并不是实体,只是符号;任何客观存在的实体都是非常复杂的事物,一个符号并不一定能够代表它本身。
48
发表于 2019-5-30 21:34:32 | 只看该作者
后来的数学家们就想办法算出这个π的具体值,数学家刘徽用的是“割圆术”的方法,也就是用圆的内接正多边形和外切正多边形的周长逼近圆周长,求得圆接近192边型,求得圆周率大约是3.14。 [1]  

49
发表于 2019-5-30 21:35: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ffaaoo 于 2019-5-30 21:37 编辑

圆周长=2r*3.14,半径=r
50
发表于 2019-5-30 22:23:10 | 只看该作者
   圆周率是个无理数,所以圆周与直径之比不可通约。即没有公约数,如果有了公约数,这两个数就能够用一个数表示,这就叫做可以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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