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张岱年《中国哲学大辞典》说:中国哲学的一对范畴。本义是指日照的向背。《说文通训定声》:“侌(阴)者见云不见日,昜(阳)者云开而见日。”后遂用以指两种相互对立的气或气的两种状态。《国语•周语上》:“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左传•昭公元年》:“天有六气……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老子•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战国时阴阳概念则进一步被用来称谓世界上两种最基本的矛盾势力或属性。凡动的、热的、在上的、向外的、明亮的、亢进的、强壮的等为阳,凡静的、寒的、在下的、向内的、晦暗的、减退的、虚弱的等为阴,并认识到阴阳的相互作用对万物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意义。 金栋按:《说文·阜部》:“阴,闇也。水之南、山之北也。”段注:“闇,闭门也。闭门则为幽暗,故以为高、明之反。《谷梁传》曰:‘水北为阳,山南为阳。’注曰:‘日之所照为阳,然则水之南、山之北为阴可知矣。’《水经注》引服虔曰:‘水南曰阴。’《公羊》桓十六年传曰:‘山北曰阴。’” 《说文·阜部》:“阳,高明也。”段注:“不言山南曰昜者,阴之解可错见也。山南曰阳,故从阜。毛《传》曰:‘山东曰朝阳,山西曰夕阳。’” 若“日之所照(之处)为阳”,则“日之未照之处为阴”,当是阳、阴的原始概念。若“由自然界实指之实物演变而来”的话,这个实物即是“日”——太阳。《素问·阴阳离合论》、《六节藏象论》所说“日为阳,月为阴”及《灵枢·阴阳系日月》篇之篇名等,不正是说阴阳就是日月吗!《易·系辞上》亦说:“阴阳之义配日月。”而“月为阴”或是当时儒生、医家受“日为阳”之启示,增补演绎相对为文而为之。虽非“阴”之本义或原始之义,然《内经》已取象比类演绎而传承。王庆其《黄帝内经文化专题研究》说:“原始的阴阳概念只是日常观念,与生产和生活联系在一起,并不涉及宇宙观和人生观。它的基本意义是阳光照射到与否,由此繁衍出阴晴、地形方位、明暗、冷暖等意思。春秋后期,人们对阴阳的认识逐渐超越原有范围,成为普适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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