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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京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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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正侃时间史(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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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0:04 | 只看该作者
牛顿把伽利略的测量作为运动定律的基础。他考虑到,当物体从斜坡上滚下时,它一直受到不变的外力(它的重量),产生的效应是,它被恒定地加速。这表明,力的作用是,改变物体的速度和方向,而不仅仅是“使之运动”。只要一个物体没有受到外力,它就会以同样的速度保持直线运动。
  这个思想这样表述:任何物体在不受任何外力的作用下,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是牛顿第一定律,也叫惯性定律。
  还记得笛卡尔提出的物体运动三条法则吗?何其相似!但接下来我们会发现,两者认识的高度不同。那么谁的认识更高呢?当然是站在肩膀上的那位!
  好的,接下来又出现一个问题,是不是无论物体质量多少,随便加一个力,都产生同样的效果呢?力、质量、运动之间是个什么关系?
  实验表明,它们是有比例关系的:
  力加倍,则加速度也将加倍。
  实验:让林黛玉玩命地推你一下,然后让姚明玩命地推你一下,比较一下自己被他俩推出去的速度,就明白了。

物体的质量越大,则加速度越小。
  实验:如果刚才你没被姚明推吐血,以及林黛玉推你的时她自己没吐血,那么那现在你可以报仇了。你先玩命地推林黛玉一下,然后再玩命地推姚明一下,比较一下你把他俩推出去的速度,就明白了。
  
结论: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这是牛顿第二定律。
  质量定义的标准答案是:物体的一种性质,通常指该物体所含物质的量,是度量物体惯性大小的物理量。后面这句跟牛顿第二定律息息相关。根据这一定律,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质量就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难度,质量越大,这个难度就越大。
  
  现在我们知道,要改变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有其它物体和它相互作用(包括非接触性的引力等)。那么,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时,他们之间的作用力会有何表现呢?牛顿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有作用力必有反作用力。
  表述: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这是牛顿第三定律。
  说到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相当,我想起不论哪一代莘莘学子,在学到这一定律时,都经历过这样的事:一个同学推了或打了一个同学,狡辩“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一般情况下被动受力的同学大都一时想不起如何反驳。这个游戏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虽然大家都很忙,我们也不妨来研究一下:作用力、反作用力,它们大小相等、方向相反,那么,受力者受的伤害是否对等,责任是否也对等。
  其实,不论是拳打、脚踢、掌扇,还是推搡所产生的作用力,主动的一方都是用身体中比较坚硬、耐受的部位,去作用在对方身体中比较柔弱、不耐受的部位,这就在物理上产生了一个耐受的不对等。
  如果主动方是用脸磕碰被动方的脚后跟,或者用舌头攻击对方脚趾,被动方一般是不会申诉受屈的。
  即使在物理上对等,你用自己的头去撞对方头部相同的部位,双方都头破血流,这也会产生精神上的不对等——因为你实现了两头相撞的愿望,而对方没有陪你一起受伤的愿望,所以,在精神上一定比你痛苦。
  因此,这种攻击的作用力、反作用力虽然相当,但双方受到的伤害绝不对等。跳出物理,从道德上和法律上讲,即使主动方受的伤害更大,责任也在主动方,比如你主动用一指禅点对方无影脚,对方脚破皮,你手指骨折,那你也得出钱给人家消毒包扎。
  哈哈,好像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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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0:57 | 只看该作者
牛顿还搞定了描述引力的定律:任何两个物体都相互吸引,其引力大小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我们根据这个定律来推导一下:
  两个物体,A和B。A的质量加倍,则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加倍。这很好理解,因为增肥到原先两倍的A,可以看成两个原先的A,每一个A都用原先的力来吸引B,所以A和B之间的总力加倍。如果A增肥到原先的2倍,B增肥到3倍,则引力就增大到6倍。当然,我经过研究发现,引力定律也有例外,比方说,你GF的体重增加到原先的2倍,她对你的引力就减半;增加到3倍,引力为零;再增加下去,就产生斥力(为了防止不谙世事的小盆友看了这段产生误会,特此声明关于GF的引力理论是个玩笑)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重量不一样的落体总以同样的速率落下来:
  按照牛顿引力定律,引力大小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
  按照牛顿第二定律,加速度跟物体质量成反比。
  这两个效应刚好互相抵消。所以在相同的引力环境下,无论物体多重,加速度是同样的。
  牛顿引力定律还告诉我们,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则引力越小。
  牛爷不仅知道是这么回事,还能算出来究竟是多少,数学关系出来了,这就是高度,回望历史,无人能及的高度!
  ===========我是排长=========
  说到这想起一个私人问题,《时间简史》在讲到引力时,有句话我看了N遍也没看懂,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事,原文如下:
  牛顿引力定律讲,一个恒星的引力只是一个类似恒星在距离小一半时的引力的4分之1。
  为了印证是否印刷校对错误,我看了三个版本(完整版、简明版、完整版的网络版),这句话是一样的。我估计应该是这个意思:与一颗恒星的距离增加一倍,则其引力减少到原来的4分之1。
  再举例翻译一下,一颗小行星,你离他1公里,如果它对你的引力是4千克,那么你离它两公里,它对你的引力就是1千克。
  不知道对不对,谁有正确答案请通知我。谢谢。
  ==========我还是排长=============
  这个定律极其精确地预言了地球、月亮和其他行星的轨道。如果把这个定律改变一下,距离增加时,引力下降的比例比实际上稍多点或少点,那么,行星轨道就不会是椭圆,而是螺旋线,要么旋进,撞上太阳;要么旋出,飞离太阳。这样看来,星球、星系间的平衡,是不是脆弱得让人胆战心惊?
  行星公转的离心力,刚好对抗恒星的引力——自从牛顿告诉我这事后,我有好长时间都在担心,有一天这个平衡会突然被打破。先不要笑我,等我鼓足勇气,把小时候的另一件糗事坚持讲完,你再笑我杞人忧天不迟。
  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曾很认真地玩过磁铁,我也是。有一个玩法,不知道你试没试过:把磁铁固定,拿一块合适的铁,在磁铁下方调整距离,试图找到让铁悬在空中的平衡点。为什么要强调一下“合适的铁”呢?因为太重吸不起,太小看不见,所以合适的标准就是,看得见、吸得起。一看这个标准,就知道是个极其粗糙的实验。但是,铁块大小真的不是关键,关键是一个信念——既然铁在某个距离一定会被吸上去,再远一点就会掉下来,那么,理论上,一定存在这样一个理想距离:铁悬在空中,既不能被吸上去,也不会掉下来,就像直升机的“悬停”。
  这个无聊的游戏玩了多少天,我不记得了,但是整个过程印象深刻。一开始,雄心勃勃,想尽各种办法要悬停,但是你知道,铁块不是啪的一声被吸上去,就是咚的一声掉下来。那些日子,我稚嫩的心就在这啪啪咚咚声中渐渐变老……然后我学会了妥协,不要悬停了,我要看到,在接近理想距离时,它由于近似平衡,在啪或咚之前,是由慢到快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再短暂,只要能看到它是由慢到快的,也是对这场实验的莫大安慰。这个一定有!我躲在屋里鼓励自己。可是,这个过程太快,我始终感受不到。那块该死的铁不是以极快的速度啪,就是以极快的速度咚……
  终于有一天,我深情地凝望着那块铁,思前想后,良久,拿起它走到院里,看看蓝蓝的天,手臂一挥,它向那朵长得很像神马的浮云飞去。
  不想房后传来啊的一声:是悟空吧,你又乱扔垃圾……
  对不起,那时我不知道抛物线……
  人生中第一次伟大的物理学实验彻底宣告破产,我幼小的心灵受到现实铁蹄的无情践踏。
  这不要紧,我们有自愈功能。要紧的是,后来得知,地球和太阳的距离之所以保持不变,是由于引力和离心力恰好相等导致的。这让我想起那个失败的实验,引力相当于磁铁的磁力,而离心力相当于铁块的重力,这个平衡是有多脆弱啊?!
  后来我再也没有做过这个实验,因为我推测,即使当时侥幸找到了磁、铁的平衡,它也会立即被空气中的细微扰动打破,所以成功的几率为零。
  同理,只要不远处一颗行星经过,地球和太阳的平衡就会被打破。这个平衡一旦被打破,地球就应该很快地旋近、或者旋离太阳。
  可是,45亿年以来,地球围着太阳转啊转,不知有多少行星经过,有的甚至直接砸在地球上,八大行星也在不断地相互扰动,地球却依然在此。为什么?
  虽然眼看着地球稳稳当当地载着我们在宇宙中飞奔,但我对引力平衡的担心一直隐隐存在,直到爱因斯坦给出另一个答案,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如果“天宫二号”征集太空实验方案,小民建议试试这个:
  行星公转轨道平衡模拟实验。
  主要器材:
  一个透明真空容器(减少扰动),你知道,没道理把它做成三角形的或扁平波浪形的,最好是圆的,它说,我是你的小宇宙!
  一个固定的电磁铁的单极,放在真空容器的正中心,它说,我是你的太阳!
  一个铁球,它说,那我只好是你的地球了!
  一只可以精确控制速度,以电磁铁为中心转动的机械手。它说,我是上帝之手!马纳多纳闻言泪奔而去。
  数据:
  电磁铁,也就是你的太阳的引力,是已知数。如果懒得算,别忘了它是电的,你可以过把上帝瘾,随心所欲地调,喜欢让它多大就调到多大。
  铁球的质量是已知的。因为大小是你定的。但最好小点,不然电磁铁也要跟着大,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铁球离中心点的距离,也就是它的轨道半径,由我们说了算。
  你看看你看看,一切都是我们内定的,算出铁球维持轨道不变所需要的“公转速度”,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
  操作:
  用机械手精确控制铁球在指定轨道上运行,绕磁铁公转,所谓“扶上马送一程”嘛,等铁球达到并稳定在刚才算出来的公转速度时,松开机械手。
  我们唯一需要掌握的关键就是公转速度的精确性,即使情况比预计的要复杂,我们还有那么多科学家,考虑各种因素,精确算出这个公转速度,应该不算事儿。
  观察:
  铁球能否维持恒定公转。
  如果平衡被打破,看看它离开轨道的速度有多快。
  如果地球仅仅靠万有引力就能维持轨道平衡,那么铁球也能。
  结论:
  实验完才知道。
  呵呵,我孤陋寡闻,不知道这样的实验有没有人做过,也不知道最终会不会有人去做这个实验。不过,即使是痴人说梦,说出来也痛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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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1:31 | 只看该作者
空间
  
  我的地盘我做主,说起来和听起都来很High,不过,哪儿才是我们的地盘?
  现在,自己呆在屋里的你,认为这间屋子所囊括的区域,是属于你的空间。真的是这样吗?
  别忘了,我们是在地球表面生活——地球以465米/秒的速度自转,以30公里/秒的速度绕太阳公转(不是绕太阳公公转),并跟随太阳一起以220公里/秒的速度绕银河转,又在银河系的领导下以600公里/秒的速度向仙女座星系方向狂奔……
  现在,假如,除了你,所有物质都透明,有个相对“静止”的宇航员站在银河系外(不跟着银河系走)观察你,他会发现你沿着一条非常复杂的、奇怪的、类螺旋形的轨迹瞎折腾,以大约900公里/秒的速度飘忽而去。
  如果你看完这段话用了1分钟,那么,刚才你认为属于自己的那个“空间”已经离你5万4千公里了(不要跟我说“直线”距离,你没有参照物)。所以,即使我们躺着“一动不动”,每天都至少“被旅行”7776万公里(赚钱这么快就爽毙了)。为什么要说“至少”呢?因为我们还没算银河系所在的星系群共同飞行的距离!“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天河”毛主席他老人家指的仅是地球自转速度,算得还蛮准(地球自转赤道速度为每24小时40176公里,也就是80352华里)。
  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以这样的速度旅行,并且永远不能回头——也没法知道怎样才算回头。在宇宙里,所有事物都是真正的流浪者。我们都没有故乡。
  幸亏,地球有固体区块存在,这些区块在地球表面相对“固定”,我们可以在其中活动,辨别“位置”和“方向”,这才有了归属感。
  现在我们知道,敏感的诗人和刚上岸的水手为啥喜欢拥抱大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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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2:02 | 只看该作者
亚里士多德是幸福的,因为他相信静止状态,特别是相信地球静止。
  
  根据牛顿定律,不存在一个静止的唯一标准。
  
  妙玉:是风动,还是幡动?
  宝玉: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心动。
  那得看参照物是谁……牛顿飘过,悠悠说道。
  用和尚的句子泡尼姑,你真行……慧能飘过,幽幽说道。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你我正执手相看泪眼,还没等凝噎呢,我一狠心放开你的手,走开10步——这是假定你不动、以你为参照物的说法。如果以我为参照物,那就是你相对我移动了10步,两种说法是等价的,也就是说都对。你还别不服气。
  别扭是吧?和我们习惯的看法不一样是吧,有点不爽是吧?那就研究一下:
  我们暂时忘掉地球小亲亲的自转、公转。
  真的忘了?那好,现在跟我坐高铁,去马尔代夫。What?你怕怕?搞实验有时是需要勇气的。马尔代夫哦,拿出点点勇气来。你都用光了?那改普快好了。
  火车以100公里的时速向北前进,或火车是静止的,而地球以100公里的时速向南运动,随便你怎么说好了。咱俩在火车上搞搞健康向上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打乒乓球,这时我们发现,无论是在火车上,还是在铁轨旁边的地面上放一张球桌打乓乒球,球都不会改变运动方式,该怎么飞就怎么飞,该怎么跳就怎么跳,一样服从牛顿定律。那么,相对于跳来跳去的乒乓球来说,是火车在动还是地球在动?
  现在,我用手把乒乓球拿到球桌上方,松手。会发生什么事呢?
  乒乓球从手里落到桌面上,跳起来,落下去,又跳起来,又落下去……好像很无聊哦……
  球第一次落在桌面上,是一次事件,第二次落在桌面上,是另一次事件。我们来看看,这两个事件发生的时间和空间。
  咱俩在火车上,会看见乓乒球直上直下地弹跳,在一秒钟前后,两次撞到桌面上的同一处。也就是说,在相隔约1秒钟的时间里,这两次事件是在同一位置,也就是同一空间发生的。还是很无聊啊……当然会这样了。
  
【图7-5】在列车上观察,两个事件发生在同一个空间。
  现在麻烦你下车,我再做一次,你看看会发生什么。乖,别撅嘴。马尔代夫哦。
  你会发现,球落在一个点上,弹起来时,随着火车前进的方向,划出一道抛物线,落在30米外的另一个点上。因为火车在这1秒钟走了这么远。也就是说,同样在相隔一秒钟的时间里,两次事件发生的空间不同(相隔30米)!
  完全相同的一个实验,两个不同的观测结果。只因为,观测者的两次观测位置不同。从观测结论的准确度来看,我们没法说哪个更准,车上车下都是对的!
  
【图7-6】在列车外观察,两个事件发生的空间相隔30米。
  
  这还是在假定地球不公转也不自转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不然,就不是30米的事了。你真忘了?
  可见,我们的世界没有什么绝对静止。所以,我们不能确定某件事发生在某个空间,也不能判断在不同时间发生的两个事件,是否发生在同一空间。你看上句话和看这句话时,所处的空间已经相距至少2000公里了。
  好,现在我们从马尔代夫返回,what? 你光顾看乒乓球了没见碧海银沙?太遗憾了。没见也不要紧,因为咱俩都知道了:没有绝对的空间位置。现在我给你出一脑筋急转弯,哪儿是马尔代夫?
  
  牛顿发现这一点后,感到很郁闷。因为他遇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上帝在哪?
  他拒绝接受这一事实。
  于是许多人都批评他的这种非理性信仰,其中最有名的是哲学家贝克莱主教,他认为所有的物质、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与我佛所见略同:一切皆为虚幻)。好事者把贝克莱的看法转告同样著名的约翰逊博士,他激动地找到一块石头,一脚踢上去,并大声地说:“我要这样驳斥它!”——我估计他是痛大于怒才那么大声。看看,那时的专家学者多可爱,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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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2:29 | 只看该作者
时间的困惑
  
  分析来分析去,终于找到亚里士多德和牛顿的共同语言:他们都相信绝对时间。
  所谓绝对时间,就是在爱因斯坦之前,所有人类相信的那种时间:恒定、一维、一去不返。这种时间观念认为:
  ——你在我这借了1万块钱,过几天还我2万,这两件事,只要用质量上乘的钟表,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的间隔都是一样的。
  ——时间和空间是完全分开并独立的。就是嘛,时间和空间有啥子关系,饿着肚子,住在天安门广场和住在扁壶胡同一样度日如年。
  这就是绝对时间,它不仅与牛顿定律相协调,而且,与我们的日常认知相协调,大家把它作为常识。
  前面说过,我们对事物的判断,多数源于日常生活的直观感知。比如,我们看见一块蓝布,会把这个颜色和它的本质联系在一起,我们没注意的是,它实际上是吸收除了蓝色光以外的其他可见光波,唯独把蓝色光波反射出来,才让我们看到它是蓝色——也就是这块布唯一抛弃不要的颜色。如果我们的眼睛也按照这块布的选择,将光的蓝色部分反射出去,而让其余部分落在视网膜上,那么,我们“看到”的就是那块布吸收的颜色混合体,由于去掉了蓝光而发红,也许这种颜色,才是蓝布“颜色”的本质。而这时,别人发现我们的眼睛泛着蓝光。
  对时间的感知也是这个道理,在没有搞清时间的本性之前,所有人都同意绝对时间——它均恒地流逝,一去不返,对万物一视同仁,这种观念从人类有意识开始,一直持续到20世纪。那时,科学家们才逐渐意识到,和我们以前对空间的看法一样,我们对时间的看法也是不对的。
  
  是不是快崩溃了?发现自己一直在犯错误,是一件令人极其不爽的事。我们往往会因此产生抵触情绪,从潜意识开始,由内而外地保护自己的一贯看法,在做选择时不由自主地倾向于自己希望的观点。
  这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我们之所以是我们,关键在于自己的精神,或者说灵魂,是由记忆和对世界的各种认识、看法组成的,它们结合肉体,共同构成了独一无二的你和我,自己的看法全错误,岂不等于自己原本就是个错误?!这大概就是人们总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思想而争执不休、乃至于大动干戈的原因。
  为了世界和平,这个思想政治工作我来做。
  我们前面说过,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种在基因传递时会发生变异,其中一些更适合环境、对世界认识更趋近正确的个体,能够更好地存活和繁殖。这个过程,从另一个角度看,不正是基因对自身的不断修正吗?让自己以更“正确”的形式存在,不然就被淘汰。因此,不断修正自己,是生命的根本性质之一,是生存进步的必由之路。也就是说,生命不仅在于运动,更在于修正——其实从本质上看,运动也是让自己变得更健康更强壮的一种修正手段。
  或许,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不断接近宇宙的本质。
  我们从稚嫩的小盆友长成迷人的美少女、强壮的纯爷们;我们从天真无知的少年成长为久经考验、技术精湛、老奸巨猾的商人、打工仔、官员,适应社会,练就了一身谋生的本领。从内在到外在,我们都跟很久以前的那个自己截然不同了,但是,谁也没感到有何不妥,因为这是必须的。所以——
  修正,让生活更美好。让我们一起来修正吧!
  
  罗嗦这么多,原因是,修正时间观念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我们需要足够的心理准备。虽然我们现在看的科教片、科幻片多了,上学时物理老师、课本也告诉我们关于时间的本质,但敢拍着胸脯说“我真正理解了时空是怎么回事”的人又有多少?不会是多数人吧?
  所以,在此,我谨代表至尊宝同志,向多年来始终坚持拍胸脯的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对你们、并通过你们对广大天才说三~~个字:我俩爱你们!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一万年有多久?
  不一定。
  为什么?
  亲爱的,这正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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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3:05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智慧之光 (上) 路线与战争
  
  光程迷踪
  
  要讨论时间问题,光是无法回避的。它俩关系相当瓷实。
  所以我特膜拜咱祖先的先见之明,老早就给咱们预备了一个将二者紧密关联的词:时光。
  另外,光不仅与时间的关系掰不开,它和我们今后要探讨的几乎所有问题都分不开。因此,在我们修正时间问题之前,现在首先要做的是,认识一下光,它的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社会关系、政治面目……总之,它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它是不是东西?
  说起来,光的确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它能从那遥远的地方瞬间到达我们的眼睛,速度如此之快,撞到身上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坚硬的陨石进入我们的大气层,由于速度太快,会被空气摩擦燃烧,多数被消失。而速度比陨石快N的N次方倍的光,却能够轻易穿越大气层,实现“软着陆”。我们刚要感叹光的霸气,却在不经意间,轻轻一抬手,不费吹灰之力就挡住了它无与伦比的脚步。还没来得及得意,又惊奇地发现,从手指缝漏出去的那束光,毫不费力地穿透了比我们的手硬N倍的玻璃……

天天见,天天纳闷,是一件超级纠结的事。于是,从人类成为人类开始,就一直在研究光,直到今天。回首望去,这是一条曲折坎坷、甚至硝烟弥漫的探索之路。
  古希腊流行“四元素说”的时期,认为光是火的一种传递形式,而火是四元素之一,是一种又轻又小的微粒。也就是说,光,是一种无比细微的粒子流。但他们也就是一说,既没有理论依据也没有观测依据。
  可圈可点的是,他们把对光的观测,还有猜测,都尽量用数学来处理。欧几里德总结了这些成果,比如:光线是直线;光线的入射角和反射角相等。但是,即使是这些今天看起来十分小儿科的讨论,也只是停留在经验上,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
  公元二世纪,托勒密请陈家村的王木匠做了一个工具:在一个圆盘上钉两把尺,就像钟盘和指针。他没把这玩意挂在墙上,而是把它一半泡进水里,一半露在外面,让一束光线顺着盘面,由空气射入水中。托勒密让那两把尺子分别与入射光线(空气里那束)和折射光线(入水后被偏折那束)重合……各种测,得到了一系列精确的数据,并从中发现,入射角和折射角之间有一定的规律,但是很遗憾,这个规律就像梦中那朵花,感觉很清晰,但走近它,却什么也看不见。
  公元十六世纪,莫洛利克(意大利物理学家、天文学家、数学教师以及牧师)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观光”队伍,他先是摆弄各种镜子,平面的、球面的,柱面的,锥面的……鉴定了它们对光反射的不同表现。他还指出,凸透镜能把光聚在一起,而凹透镜却能把光散开。可惜他没试试,让光一次通过这两个透镜会怎么样,不然,望远镜就提前诞生了。但是透镜原理也没白研究,他意识到,光在眼睛的晶状体(我们天生的两个凸透镜)中产生折射,聚在视网膜上,这就产生了视觉。他由此断定,近视或远视的原因,是我们的凸透镜出了问题,曲率过大或太小,造成聚光不能精确地投射到视网膜上。
  莫洛利克还喜欢看彩虹,他最早指出,彩虹有7种颜色。这好像没什么了不起,现在小盆友们都知道嘛。但事实是,此前,人们普遍认为,彩虹只有3种颜色。为什么同样是看彩虹,却看出两个结果呢?因为彩虹有两种看法。
  路人甲:“看,彩虹耶!”路人乙:“哇,果然彩虹耶!”然后继续打酱油。这是第一种看法,也是普遍看法。彩虹乍看上去,还真就是三种颜色:红黄绿,这三种颜色占的色带很宽,其他颜色占的色带很窄,彩虹本来就是透明的,它又总是在云雾缭绕、视线朦胧的时候才会出现,那时天空色彩交错,青蓝紫与天空颜色接近,分辨那些窄窄淡淡的色带就更不容易了。所以只有用第二种看法——长期地、较真地去观察,不怕耽误打酱油,才能分辨出七种颜色。
  1567年,莫洛利克写了一本书:《论光》。但这本书直到他去世后30年,也就是1611年才出版。
  1611年,开普勒也出版了一本书:《折射光学》。那时望远镜已经诞生3年了,小开在书中剖析了望远镜原理,还更准确地解释了视觉的原理,搞清了晶状体和视网膜的合作关系,并进一步指出,视力是大脑对视网膜受光刺激的一种感觉。大家歪歪脑袋眨眨眼睛一想,是这么回事,都欣然接受了。
  只是,还有一件事,大家一直感到奇怪:太阳光穿过各种形状的小孔,投射到屏幕上的图像总是圆的!
  没道理啊!是不是?
  大家都表示是。
  但是没道理的事经常结结实实地摆在我们面前,怎么办?
  小开有个好办法:动手,不动口。他做了个实验。
  他拿了本书代替发光体,用黑板代替屏幕,书和黑板间放了一个带角孔的屏,在书的一角系上一根线,代表光线,线的另一端系一根粉笔,穿过角孔,拉到黑板上,拉直这根线,让线擦着角孔的边绕行,猜猜粉笔在黑板上画出啥形状?
  当然是角孔的形状了!沿着角孔的边绕行嘛。这说明,书角这个点发出的光,穿过角孔投射到屏幕上,应该是角孔的形状。
  然后,小开解开系在书角上的线,在书的另一个位置系上,再重复上面这套规定动作,这回,黑板上又出现了一个角孔的形状,只不过位置不一样了。
  有人开始打哈欠了。
  要说小开也够无聊,他把线在书的每个位置都系了一遍!那套规定动作当然也重复了N遍(有人开始打呼噜了)。你猜怎么着?
  当然是粉笔在黑板上画出了密密麻麻的角孔形状。
  受不鸟,有人睡醒了拿起砖在手里掂量。
  大家正在为围观这种无聊的事情后悔,突然发现,这些角孔形状重叠成了一个总的形状——就是那本书的形状!
  咦?哦~~!众皆恍然大悟:那么,太阳光穿过小孔,投射的当然是太阳的形状了!
  这个小开还是蛮可爱的嘛,我就知道他会鼓捣出些好东西来,这……这块砖谁掉的?
  开普勒还继承了托勒密未竟的事业,想要找出光的折射定律,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真找到了一些规律:光从一种媒质射入另一种媒质,当入射角小于30度时,与折射角成近似固定的比,注意是“近似固定”哦。比方说,光从空气射入玻璃或水晶,这个比大约就是3:2。小开还总结出,如果入射角很大,比方说接近直角,这个比就不成立了。这种好像既有规律,又没规律的规律,让小开欲罢不能,他做了很多实验,想找到精确的折射定律,虽然实验方法正确,但没得到正确的结果。
  上帝说,小开啊,给星星们立法已经很拽了,小光的事,就放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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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3:28 | 只看该作者
%1621年,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威里布里德•斯涅耳加入到测光的队伍,他是荷兰著名数学家、物理学家。是什么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特长正是实验和测量。1615年(一说1617年),他用第谷提出的三角测量法,测量出纬度相差1度的两个荷兰小镇之间的距离是107公里,这个值乘以360,得出地球圆周为38520公里,换算成半径是6134公里,只比地球平均半径6371公里偏差3.7%。比前人测得的数据精确多了。
  斯涅耳测完地球跑去玩水,发现了一个所有人都发现过的有趣现象:水里的东西看上去比它的实际位置要高一点。于是兴致勃勃地开始研究光折射现象。实验的常用媒质,当然是价格便宜量又足的空气和水。他顺着托勒密、开普勒等前辈的目光看过去,没有更多的收获,就转移视线,终于发现了前辈们没有看到的东西。
  光线从空气到达水面,在交界处发生偏折,在这个转折点上,斯涅耳划一条垂直于水面的线,叫“法线”。因为法线与入射光线都是直线,并且经过同一个点,所以这两条线决定了一个平面。斯涅耳发现,无论光线以什么角度入射,它的折射光、反射光都在这个平面上。这是第一个发现。
  第二个发现是两条线长度的比例,一条线是光从那个转折点走到垂直的容器壁上的实际路程,另一条线是如果光不发生偏折、保持原始方向走到容器壁的虚拟路程,这两个路程的长度成一定的比例。顺着“两条线的比例”这根藤,斯涅耳一路摸去,终于摸到一个藏了千百年的瓜:对每一对媒质来说,入射、折射这两个角的正弦之比,是一个常数。他总结出了光的折射定律,也叫斯涅耳定律。注意,这个定律是通过实验和精确测量“总结”出来的,虽然结果正确,但没有任何理论推导,所以斯涅耳把它写在手稿里,没有公布。后来惠更斯看了他的手稿,这才揭了秘。
  到这里,光线传播的三条基本定律已经出台:直线传播定律;独立传播定律(两束光相遇时,互不干扰,仍按各自的路径行走);反射定律和折射定律。其中,折射定律的难度最大,技术含量最高,所以出现最晚。斯涅耳的发现,为几何光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有力推进了光学的发展。
  后来,一个强人的加入,使几何光学变得完美起来。
  费马。国家干部中超牛的数学家,数学家中鲜有的国家干部。为什么要用“超牛”和“鲜有”,而不用“最牛”呢?因为这个位置被牛顿占了。
  1657年,费马发现,光在任何均匀的介质中,从一个点传播到另一点时,只走耗时最短的路径。并且,如果光反方向传播,不管折射反射的路径有多复杂,它一定还走这条路。
  用一句话概括:光走最短的路径。
  这就是著名的费马原理,它规定了光线传播的唯一的路径。从费马原理还可以推导出几何光学的三个基本定律。
  人类对光程十几个世纪的探索,被费马一句话给概括了。从此几何光学走上了成熟和谐的康庄大道。
  这不是费马最牛的一件事。
  这个天才一生做了很多牛事,不说出来,实在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所以,在这里顺便八卦一下,权当是茶余饭后的消遣。
  费马作为国家干部,虽然政绩不突出,但在业余爱好中,却玩出了国际水平。和咱的干部不同的是,人家马干部玩的是尖端学术。在微积分上,他的贡献仅次于牛顿和莱布尼兹;他还是解析几何、概率论的创立人之一;在数论上,他更是硕果累累。
  马领导、马律师的业余爱好,成了多数职业数学家心中永久的痛。原因并不仅仅在于他玩出的巨大成就难以超越,更在于他玩出的花样让人牙根痒痒却又无计可施。他得出很多如雷贯耳的结论,却不肯发表,即使发表了,也恶作剧般的不肯拿出证明,至于你们能不能证明,我反正是证明出来了!然后,他就像一个残忍的制谜帝,只负责出谜面,不负责给谜底,得意洋洋地俯视着焦头烂额的解谜者。
  十分渴望知道,却又肝肠寸断也算不出来,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于是,一些资质一般般的数学家就说费马撒谎。这时,费马的国家干部做派就表露无遗:你爱说什么说什么,我就是不搭理你。不同的是,人家马干部真没撒谎。
  每道谜题最终的结果,总是让那些说费马撒谎的数学家感到脸红,他提出的结论后来都被优秀数学家证明是正确的。于是,一道亮丽风景呈现在我们眼前:解开这个业余数学家的谜题,成了职业数学界的一种荣耀。
  其中最著名的是费马猜想。1637年,马干部在研究《算术》时,突然想到一个命题,就顺手写在这本书的页边空白处:一个高于2次幂的数,不可能是同样次幂的两个数的和。翻译成公式就是说,在n大于2的情况下,zn不可能等于xn+yn。乍一看,这个结论好像相当的不靠谱,数字是无限的,就找不出几个数,让这个简单的等式成立一次?令人气急败坏的是,还真找不出来!最气人的不是这个结论本身,而是费马同志在命题后面接着写的一句话:
  对这个命题,我已经有了一个非常美妙的证明,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
  每个数学家看到这句话时,都跳了起来。
  然而,跳是不解决问题的。对于科学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安静地坐下来一步步研究。于是,有很多不同的n被证明出来了,这个命题成立。但就是没人找得到普遍的证明——所有n,这个命题都成立。
  270多年过去了。费马猜想,仍然是猜想。更是一个挑战。
  如果有一种爱,是用恨来表达的,那么,几百年来,费马就沐浴在数学家们这种连绵不绝的爱里。
  1908年,德国的实业家佛尔夫斯克终于忍无可忍,他决定跟费马拼了,拿出10万马克家产悬赏:在他逝世后100年内,谁第一个证明费马猜想,奖金就归谁。一时间应者云集,却都毫无悬念地都折戟而归。一战后,马克大幅贬值,悬赏的魅力也跟着贬值了。
  但是,对于真正的数学家来说,费马猜想的魅力没有贬值,它成了数学家心中的一个梦。通往谜底的崎岖小路上,挤满了前赴后继的数学家。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虽然没有得到费马猜想的证明,却得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数学结果、甚至数学分支,比如代数数论等。这些副产品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80多年又过去了。1994年9月,英国数学家怀尔斯在N多前人工作的基础上,终于证明了费马猜想,从此这个猜想有了一个鼎鼎大名:费马大定理。整个数学界长舒了一口气,阳光顿时灿烂起来。
  怀尔斯为此获奖无数,当然包括佛尔夫斯克奖金。
  但是,怀尔斯的证明论文长达130多页(为了防止看出人命,我就不把原文贴在这了。给个地址:http://www.mat.puc-rio.br/~nicolau/olimp/Wiles.pdf)。这跟费马当初说的“页边空白太小写不下”的那个证明显然不是一回事,并且,怀尔斯证明所用到的数学工具,比如代数几何中的椭圆曲线和模形式,以及伽罗瓦理论、赫克代数等,在费马时代还没有诞生。所以,很多人还在怀疑,费马说的那个证明存不存在。如果真的存在那个简洁美丽到极致的证明,为什么全世界这么多聪明的脑袋瓜都找不到?
  天呐,从费马在书页上写下那几行字时算起,一直到今天,370多年过去了,这依然是一个谜!这位“业余数学家之王”在天堂的浅笑,仍是无数职业数学家的梦靥。
48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3:53 | 只看该作者
波粒大战
  
  让我们先把目光从马干部那胖乎乎、牛哄哄的笑脸上收回来,接着探讨光的问题。
  光学几何完善后,我们可以对光的行踪了如指掌,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没解决:它是什么?
  
  一直以来,人们都在沿用古希腊人的说法,光是一种微粒流,就像无数个小得看不见、轻得没质量的刚性球。光的反射、透射、折射,都可以用粒子流来解释,看过中国足球吧?别不好意思承认,敢看的人才是真的猛士。球踢到我方身上,反弹到对方脚下——反射;我方组成人墙,对方把球从墙缝里踢进球门——透射;球从我方守门员200米外的第一媒质空气中飞进球门,打到第二媒质网上改变了运动方向——折射。
  但粒子流解释不了光学几何的第二定律:独立传播定律。两束光相遇时,互不干扰。
  如果光是粒子流,那么,它们交叉和对射时,那些粒子为什么不相互撞得四处飞散?
  想想几万粒足球集中对射会怎么样?当然相互撞得乱七八糟!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假设这对射的几万粒球都是咱国队员踢出来的,而球上都画着别国球门,那就一个都碰不上。
  但是,咱国足球不是用科学能解释得了的,所以此例不算。
  
  1637年,笛卡尔在他的《折光学》中,用数学推导出了光的折射定律,这是折射定律最早的理论推导。他还试图从力学上证明光的反射、折射定律。提出,光可能是一种微粒,也可能是一种压力,就像声音那样,以波的形式传播。不同的是,声音是通过固体、液体、气体来传播,而光是通过一种叫“以太”的物质来传播。
  说到以太,我们以后会详细了解,它在物理史中的地位,就像蒋干在曹操的赤壁之战中的地位。无论你怎么看他,也无法回避他造成的巨大影响。
  波?粒?两个问号在笛卡尔飘洒的秀发上空盘旋,他骑在墙头,看看两边风景都不错,就是下不了决心选一边跳下去。
  有一种痛苦,叫别无选择;还有一种痛苦,叫选择。
  这两个问号,为后来的那场大战埋下了伏笔。
  
  17世纪的某一天,意大利。格里马尔迪,波仑亚大学的数学教授。这一天,阿迪没有研究数学问题,而是看着眼前那道光,把手里的细棍探进光束。阿迪眼前一亮,一向只会走直线的光束,并没有像预料的那样,被细棍齐刷刷地分隔成两半,屏幕上的光照处,只隐隐约约出现小棍的淡淡倩影,让他几乎以为,小棍本来就是那样朦胧。这说明,部分光线绕过了细棍,到达屏幕上本该被细棍遮住的影子区域。
  水波、声波遇到障碍物或者小孔,可以通过扩散的办法,绕过障碍物继续传播,这种功夫叫做衍射,也叫绕射,是波族的独门绝技——幸亏子弹没这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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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4:13 | 只看该作者
【图8.3】水波衍射
  莫非…..光也是波?!阿迪为自己的推测激动起来。
  为了稳妥起见,他做了一个实验:让一束光穿过一个小孔,照到暗室里的屏幕上。我们都知道,屏幕上的光影比小孔大。它扩散了。
  为了更加稳妥,他又做了一个实验:让一束光穿过一个小孔,接着再穿过一个小孔,照到暗室里的屏幕上。这时,屏幕上的光照边缘出现了明暗条纹。这是衍射无疑。
  阿迪从实验得出结论:光是一种波动的流体,光波的不同频率,产生不同的颜色。他提出了“光的衍射”概念。
  光是波的说法,完美解释了两束光相遇时,可顺畅穿过而不被撞散的现象。也可以解释透射折射反射现象。
  阿迪还发现,金属板上的划痕所反射的光,投射到屏幕上,会产生斑斓的色带,他想到,鸟的羽毛和昆虫翅膀被光照时,也闪烁彩光,它们应该是一个道理。这个发现,是后来发明反射光栅的引子。
  阿迪把他对光的研究写成了一本书:《关于光、色和虹的物理数学研究》,这本书于1665年出版。这时,阿迪已经去世两年了。
  光的波动说虽然只是点燃了星星之火,但它的光芒却笼罩了微粒说的半壁江山。
  这是两支实力相当的游击队。虽然粒军建队比较早,资格比较老,但根据地比较薄弱,没什么新发展。而波军凭着一个衍射实验,便异军突起,雄踞一方,虎视微粒说的古老领地。但为了维护“和平与发展”的世界格局,两支游击队各安一方,参军退伍,任君选择。
  1663年,英国皇家学会的元老波义耳说了一句话:颜色与物体的自身属性无关,它只是光照在物体上产生的视觉效果。他还首次记载了肥皂泡和玻璃球中的彩色条纹。这是一个新结论,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结论,但波军和粒军都试图占领这块新阵地,由此引发了争论:
  颜色是什么?换句话说,光是什么?
  粒军:光的直射反射折射自古以来就是我军的固有领地,早在古希腊时期,我们就开始在那里进行大量的测量和计算活动,断断续续传承至今。波军不请自来,我军表示坚决生气和强烈郁闷。关于颜色的问题,我军认为,我们看到的颜色,就是光微粒本身的颜色,什么颜色的微粒射入我们的眼帘,我们就感觉到什么颜色。
  波军:用波动说统一光的直射反射折射还有衍射,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对于颜色的问题,我方认为这根本不是问题,光波的不同频率,产生不同的颜色。阿迪玩的光衍射实验就是证明,波义耳玩的肥皂泡、玻璃球中的彩色条纹也是证明。历史将证明,我们的理论是伟大光荣正确和不可战胜的。
  粒军:那么,水波靠水传播,声波靠空气等传播,贵军的光波靠神马传播呢?
  波军:揭短是吧,好啊!那两光相遇不被撞散,还有光的衍射,贵军能否给个解释先?
  同时被对方击中软肋,双方都很尴尬。
  阿粒进三步,小波便退三步,都站着;小波进三步,阿粒便退三步,又都站着。两支孱弱部队的战争,并不比阿Q和小D的战斗更高明。正僵持间,一个强人加入了波军。
  胡克。
  这个天才重复了阿迪的光衍射实验。还用自己制造的显微镜,观察了各种透明薄膜的色彩,包括肥皂泡、云母、玻璃片间的空气层及水层等,发现颜色变化是有规律的,随着薄膜厚度的变化,光谱出现周期性重复。根据这些观察,他得出结论:“光是以太的一种纵向波”,光波的频率决定了颜色。光波在薄膜的两个内表面之间反射,由于薄膜厚度不均,光波反射的距离不断发生变化,各种频率的光波交错重叠、相互作用,在某些部位相互抵消,在某些部位相互增强,就产生了缤纷的色彩。这个解释很美妙。胡克把它写进他的得意之作《显微术》,于1665年发表。《显微术》把一个全新的微观世界展现在人们面前,包含了“细胞”等许多令人惊奇科学发现,为胡克带来了巨大的声誉。光的波动说也随之得到广泛传播和认可。
  胡克的加入,使波军由游击队升级为正规军,要理论有理论基础,要试验有实验支持,要组织有组织保证,一路攻城略地,锐不可当,历史悠久的粒军一下子变成了弱势群体。
  战争,实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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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1 17:04:33 | 只看该作者
1672年,一个年轻的小角色卷进了这场战争。他提交了一篇名为《关于光和色的新理论》的论文,里面谈到一个实验:
  让阳光从小孔中进入暗室,透过一个三棱镜,投射到屏幕上,我们会看到一个七色彩带。
  年轻人解释道:光是一种微粒,三棱镜能把不同颜色的光微粒分开,就得到了那个七彩色带;我们用凸透镜把这个七彩色带聚焦,它又会变回白色,这就是说,各色光微粒合在一起,就是白光。
  当时如日中天的胡克一看,这个结论与自己的波动学说完全不同,这还了得?!于是,在皇家学会评议委员会上,胡克拉上波义耳,很干脆地否定了这篇论文,还给予了尖锐的批评。
  年轻人的脸被批得七彩交集。
  按说,粒军有了胡克和波义耳这两员大将领衔,波军这支游击队应该被打成小股流寇了吧?
  错了。
  因为这个被批的年轻人不一样,His name is 牛顿。你知道,那个实验当然就是著名的色散实验了。
  本来,牛顿同学对波动说没什么反感,他只是由棱镜实验提出一个可能:白光是各色微粒混合而成。没想到啊没想到,胡克你不同意也就罢了,还批评得那样尖锐,好吧,尖锐我也忍了,谁让你是领导+前辈呢?可是,可是你居然说我论文中“色彩的复合”是窃取了你的思想!好过分哦!子是怎么曰来着?是可忍,孰不可忍?!你以为只有你胡克小心眼吗?我牛顿也……好吧咱们走着瞧!
  从此,牛顿视胡克与波动说如仇敌,义无反顾地担任了粒军的主帅。他开始在几乎每一篇涉及光的论文里,都毫不留情地打击波动说。
  虽然大家都感到火药味很浓,但谁也没见过牛胡二将拆招。他俩学者风度十足,从不在公开场合当面唇枪舌剑,除了在相关论文中,有理有据地否定对方理论外,其余的交锋只通过信件私下进行,从不牵涉第三者。并且,双方的措辞都相当绅士,语气和缓,相敬如宾。从这时起,直到胡克去世,二人鸿雁传书,不亦乐乎,恨海情天,名句迭出。这里摘录牛写给胡的一段,与君共飨:
  笛卡尔迈出了漂亮的一步,而您,则推进了N多方面的发展,特别是,把薄膜的色彩也引入了哲学范畴。如果说我看得比较远,那是因为我站在你们这些巨人的肩膀上。
  谦谦君子,莫过于此啊!
  体貌直逼时迁的胡克读到后面这句,鼻子当时就歪了。
  可是,这句巧妙尖刻的挖苦之言,却被作为科学巨人的自谦之语,为后人津津乐道,流芳至今。历史啊,教我如何说信你?
  牛顿固然强悍无比,但这时还没成气候,而胡克正处于巅峰时刻,加上双方关于光的理论体系都不完善,所旗鼓相当,战争进入胶着状态。关键时刻,又一个强人加入了战斗。
  克里斯蒂安•惠更斯。
  前面说过,他是史上最著名的物理学家之一,同时还是天文学家、数学家。他在力学、光学、数学、天文学等领域均有杰出贡献,是介于伽利略与牛顿之间一位重要的物理学先驱、近代自然科学的重要开拓者之一。向心力定律、动量守恒原理等都是他的手笔。
  这位荷兰天才年纪轻轻便受人尊敬。1663年,小惠被英国皇家学会聘为第一个外籍会员。1666年,法国皇家科学院刚刚成立,便迫不及待地邀请小惠出任院士。
  其实,小惠并非不宣而战,他早就表明了立场,只不过,他花了更多的时间在磨刀。虽说艺高人胆大,但,真正的高手,从不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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