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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太白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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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真能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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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5-10-13 10:18: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10-13 10:30 编辑

    “我不需要九九口诀。难道我还要举出证据来证明我不需要九九口诀吗?”
   “那您说,五行学说要不要九九口诀,您说不要,您举出证据来,您要说要,也举出证据来,举不出来,您就是诡辩。”
  看看你上边的两段话,李榆军,你说不需要九九口诀,你可以不举证,他说不需要九九口诀,就必须举证,你感到公平吗?
42
发表于 2015-10-13 10:23:37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0-13 08:29
李学者啊李学者,好歹咱也是拿教鞭的人,在课堂上无论你怎么给学生讲,学生就按照你的“照本学科”死记 ...

李榆军,你认为是负面的东西,你拿证据来证明,如果你没有证据来证明是负面的东西,等于你说的内容本身就是负面的。即自己证明自己的内容是负面的。
43
发表于 2015-10-13 10:27:33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10-13 09:13
李老师,你怎么看的出奇恒之腑与阴阳五行无关的呢!断章取义,望文生义,故意歪曲原文的意思,是诡辩术 ...

你们的辩题是“奇恒之腑无需五行学说”,就这个辩题而言,你感觉“奇恒之腑与阴阳五行无关”应该是谁说的。当然,我方有表述有笔误所致的现象,但是你们的辩题“奇恒之腑无需五行学说”不是笔误所致啊!

点评

你说不需要九九口诀,你可以不举证,他说不需要九九口诀,就必须举证,你感到公平吗? …… 你认为是负面的东西,你拿证据来证明,如果你没有证据来证明是负面的东西,等于你说的内容本身就是负面的。即自己证明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3 15:36
44
发表于 2015-10-13 15:11:53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10-13 01:24
我不需要五行学说,我能把健脾补肺讲清楚就行了,我不需要的东西难道还要我先证明我不需要吗?比如,我说 ...

      我不需要五行学说,我能把健脾补肺讲清楚就行了,
=============================================
     回复:
    你连什么是论证都不知道!
    【我不需要五行学说,我能把健脾补肺讲清楚就行了,】这就是论证,为什么?理由!
    请先生,现在说说吧!
45
发表于 2015-10-13 15:36:28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0-13 10:27
你们的辩题是“奇恒之腑无需五行学说”,就这个辩题而言,你感觉“奇恒之腑与阴阳五行无关”应该是谁说的 ...

你说不需要九九口诀,你可以不举证,他说不需要九九口诀,就必须举证,你感到公平吗?
……
你认为是负面的东西,你拿证据来证明,如果你没有证据来证明是负面的东西,等于你说的内容本身就是负面的。即自己证明自己的内容是负面的。
……
你们的辩题是“奇恒之腑无需五行学说”,就这个辩题而言,你感觉“奇恒之腑与阴阳五行无关”应该是谁说的。当然,我方有表述有笔误所致的现象,但是你们的辩题“奇恒之腑无需五行学说”不是笔误所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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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三条,我一处回答,这样看起来不乱。


1,关于九九口诀举证,杨老师说的对,我如果这样要求博士先生,确实不公平。就如他要求我举“不需要”的证据一样,我打这个比方,就想让博士知道,需要的东西才要举证,不需要的东西就不用举证。可是博士他老人家听不进去我的话,这次杨老师说出来了,他肯定会接受的。谢谢杨老师


2,中医是几千年的传统医学,中医理论里存留一些负面东西是难免的。西医虽然号称现代科学,但每年淘汰的药物就上百种。中医学里面要淘汰一些负面的东西,也是必然的,在本论坛,咱们就先集中讨论五行存废问题,中医内容多,讨论多了也顾不过来。


3,“奇恒之腑无需五行学说”是我方发出的,不是笔误。“奇恒之腑与阴阳五行无关”应该是由我方说出,可是正方就说出了,他们和您也不商量,我能拦得住吗?


您现在说笔误,笔误就笔误吧,不要紧,擂台帖锁了,您还可以继续发帖,纠正正方的“笔误”。





点评

回复 1,除非对方认为不需要举证,你可以不举证,如果对方看不明白,当然需要你举证,尤其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你不举证,是不可能的。对方否定你,照样需要举证,打官司就是打的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3 15:52
46
发表于 2015-10-13 15:46:56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10-13 07:36
你说不需要九九口诀,你可以不举证,他说不需要九九口诀,就必须举证,你感到公平吗?
……
你认为是负 ...

       纯粹是诡辩!
     这个话题已经反复多次了!请你把原文发出来,看看你是不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挑拨离间,没有一点学术道德!
     你就是这样绕来绕去,自己没有一句学术语言,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企图掩盖废除阴阳五行的目的!
     

点评

企图掩盖废除阴阳五行的目的 ------------------------------------------------------------- 呵呵。我说的明明白白要废除五行学说,没有掩盖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3 15:59
47
发表于 2015-10-13 15:51:09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10-13 07:36
你说不需要九九口诀,你可以不举证,他说不需要九九口诀,就必须举证,你感到公平吗?
……
你认为是负 ...

            看看什么是诡辩术!
          以下是我的发言:
           【 奇恒之腑,对于人体的作用没有像五脏六腑那样明确地使用阴阳五行归类,这说明《内经》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正因为如此,才把他们称之为奇恒之腑,即不同于正常的情况。
    奇恒之腑通过气血津液、血脉经络与五脏六腑发生联系,构成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不能够教条主义的看待奇恒之腑与阴阳五行的关系。
    世界上的事物,有常即有变,有恒即有奇。人体的奇恒之腑都不是独立的,自成系统的器官,它们都与五脏六腑有着密切的联系。】




        李老师不顾及全文的中心意思,只引用了【奇恒之腑,对于人体的作用没有像五脏六腑那样明确地使用阴阳五行归类,这说明《内经》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正因为如此,才把他们称之为奇恒之腑,即不同于正常的情况】
    而在这一段话里,他又做了错误的误导!把“没有明确的使用”去掉,变成了“没有……使用阴阳五行归类!
     提醒各位,在与李瑜锦老师的讨论中,要时时刻刻提防他的这个诡辩伎俩!把1%的可能性无限放大,诡辩成100%必然性!断章取义,以点带面,以偏概全,完全不顾及文章的主题意思,歪曲主题意思,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李老师是一个高明的诡辩者,而且得心应手,随手拈来!我会随时揭露他的鬼把戏!
48
发表于 2015-10-13 15:52: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10-13 15:54 编辑
llyyjj 发表于 2015-10-13 15:36
你说不需要九九口诀,你可以不举证,他说不需要九九口诀,就必须举证,你感到公平吗?
……
你认为是负 ...


回复
1,除非对方认为不需要举证,你可以不举证,如果对方看不明白,当然需要你举证,尤其是“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你不举证,是不可能的。对方否定你,照样需要举证,打官司就是打的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败诉。
2,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没有最好,只要更好,关键是五行你们认为是“废料”,恰恰是精华,这就不是遵循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而是有意而为之。
3,我记得已经在辩论时候纠正了一处笔误,是不是这个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很可能是这个。如果是这个,且已经澄清了,你还反复说这个事情,是什么目的?

点评

不是我说的,是杨老师说的。您回头看看。  发表于 2015-10-13 15:58
49
发表于 2015-10-13 15:59:28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5-10-13 15:46
纯粹是诡辩!
     这个话题已经反复多次了!请你把原文发出来,看看你是不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 ...

企图掩盖废除阴阳五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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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说的明明白白要废除五行学说,没有掩盖啊。

点评

刻意废除五行,自然是有目的了,其内心世界,昭然若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3 16:04
诡辩了不是!你的目的是废除阴阳五行!  发表于 2015-10-13 16:02
50
发表于 2015-10-13 16:04:00 | 只看该作者
         诡辩了不是!你的目的是废除阴阳五行!而不是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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