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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河间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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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内经》与卜筮、巫祝、风角、星占-《内经时代》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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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1:58 | 只看该作者
⑷病鼎湖甚,巫医无所不致,(至)不愈:见《史记·孝武本纪第十二》。这句话是说天子汉武帝在鼎湖病了,而且病的不轻,所有的巫医都去施法术而病没治好。

鼎湖:《史记集释》:“晋灼曰:‘在湖县。’韦昭曰:‘地名,近宜春。’”《史记索隐》:“案:鼎湖,县名,属京兆,后属弘农。昔黄帝采首阳山铜铸鼎于湖,曰鼎湖,即今之湖城县也。韦昭以为近宜春,亦甚疏也。”

巫医:巫祝有知医者,谓之巫医。他们通晓医术,具有“远罪疾”之祷祠及医术,即“符咒禁禳之法,用符咒以治病”,可愈疾活人,故有“毉者,或从巫”之说。

《论语·子路》:“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

刘宝楠《论语正义》:“《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公羊·隐四年·传注》:‘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案:巫、觋对文异,散文通。《周官》:‘司巫,中士二人。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其师,中士四人。’是男女皆称巫也。《说文》:‘医,治病工也。’《周官》:‘医师,上士二人,下士二人。食医,中士二人。疾医,中士八人。疡医,下士八人。’是巫医皆以士为之,世有传授,故精其术,非无恒之人所能为也。《楚语》:‘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郎,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食服。’杨泉《物理论》:‘夫医者,非仁爱不可讬,非聪明达理不可任,非廉洁纯良不可信。古之用医,必选名姓之后。’又云:‘其德能仁恕博爱,其智能宣畅曲解,知天地神祗之次,明性命吉凶之数,处虚实之分,定顺逆之理,原疾量药,贯微达幽。’观此,则巫医皆抱道怀德,学彻天人。故必以有恒之人为之解者,或以巫医为贱役,非也。”

明•徐春甫《古今医统》:“巫医,以巫而替医,故曰巫医也。《论语》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孔子叹人不可以无恒,而善其言之有理。朱子注云:巫所以交鬼神,医所以寄死生。岐而二之,似未当也。夫医之为道,始于神农,阐于黄帝,按某病用某药,着有《内经》、《素问》,所谓圣人坟典之书,以援民命,安可与巫觋之流同日而语耶?但学医者,有精粗不同,故名因之有异。精于医者曰明医,善于医者曰良医,寿君保相曰国医,粗工昧理曰庸医,击鼓舞趋祈禳疾病曰巫医。是则巫觋之徒,不知医药之理者也。故南人谓之巫医者,此也。今世谓之端公太保,又称为夜行卜士,北方名之师婆,虽是一切虚诞之辈,则亦不可以无恒也,矧他乎?”

陈邦贤《中国医学史·上古的巫医》:“中国医学的演进,始而巫,继而巫和医混合,再进而巫和医分离。以巫术治病,为世界各民族在文化低级时代的普遍现象。”

《中医大辞典》:“巫医:指用画符、念咒、祈祷等迷信方法(也有兼用一些药物)作为治病手段的人。巫医,在殷商时期以前就已经出现。由于生产水平的限制,人们遂有鬼神致病等迷信思想产生,这是巫医产生的历史根源。春秋战国以后,人们对疾病逐渐有了认识,医、巫的斗争日趋尖锐。两千多年来我国医学一直沿着唯物的道路发展,巫医从未取得统治地位。到建国后,巫医已被消灭。”

“医在战国以前,被操之于巫觋之手,医、巫不分,巫就是医,医就是巫,故‘医’字有从‘巫’而作‘毉’者,又恒以‘巫医’为称。如《管子·修权》说:‘好用巫医’,《论语·子路》说:‘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吕氏春秋·季春纪·尽数》说:‘故巫医毒药逐除治之’,《逸周书·大聚解》说:‘乡立巫医,具百药以备疾灾,畜五味以备百草’,《后汉书·方术列传》:说:‘许杨……乃变姓名为巫医’等,是其例。”(李今庸《古医书研究·略论巫的起源和<黄帝内经>中的巫祝治病》

点评

刘宝楠《论语正义》:“《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公羊·隐四年·传注》:‘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案:巫、觋对文异,散文通。《周官》:‘司巫,中士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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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2:58 | 只看该作者
⑸终于还是靠了一位巫:这个巫即是神君。《史记集解》:“韦昭曰:‘即病巫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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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3:48 | 只看该作者
⑹官能:《灵枢·官能》第七十三篇篇名。

《中医大辞典》:“《灵枢经》篇名。官,各守其职;官能,是根据个人的才能,量材取用。本篇指出,培养医生要根据个人的能力和特长,分别传授不同的技术,使之发挥其才能,故名。还论述用针的道理,必须明确脏腑、经络、气血、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等,然后确定诊断和治疗的具体措施。”

《灵枢注证发微》:“官者,任也,任其所能也。即本篇第七节,雷公有官能之问,故名篇。”

《灵枢集注》:“闵士先曰:官之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

《黄帝内经灵枢校注语译》:“本篇首言用针之理,并言学习针灸,必须‘上视天光,下司八正’,还必须‘法于往古,验于来今;另外讲述了针刺具体补泻方法;最后提出‘官能’。就是说,根据每一个人的能力、性情、志趣和特点,分别传授不同的技术,使之‘各得其能’,故以‘官能’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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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4:48 | 只看该作者
⑺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唾痈咒病:嫉妒、尖酸刻薄说话轻视人的人,可以使他做“唾痈咒病”的事。疾毒,同嫉妒。轻人,轻视人,瞧不起人。言语轻人,说话言语尖酸刻薄、瞧不起人。唾,唾液沫,此用如动词,用唾沫啐、言语骂,咒骂。唾痈咒病:用咒语骂痈病。

《太素·卷第十九·知官能》:“心忌毒,言好轻人,有此二恶,物所畏之,故可使之唾祝,此为第六口苦人也。”

《类经十九卷·针刺类十一》:“人之恶口毒舌者,亦由禀赋,诸无所利而独利于唾咒疾病。”

《灵枢集注》:“口毒者,可使唾痈咒病。”

杨鹏举校注《灵枢经》:“疾毒:当读为‘嫉妒’。疾,通‘嫉’,妒忌。……毒,妒叠韵。故疾毒,即嫉妒”,“唾痈咒病:古代祝由治病的方法,为精神疗法之一种”。

《黄帝内经灵枢校注语译》:“按:‘疾’与‘嫉’同。《荀子·不苟》杨注:‘疾犹嫉也。’”

金栋按:《内经》有“唾痈咒病”,具体如何咒法,孙思邈《千金方》载之。

《千金要方·卷二十五·备急·火疮第四》载咒法二首,今摘一首。云:“治金疮血不止令唾之法,咒曰:某甲今日不良,为某所伤,上告天皇,下告地王,清血莫出,浊血莫扬,良药百里,不如熟唾,日二七痛,唾之即止。”

又,《千金翼方·卷之二十九》:“禁痈肿法:先叩齿三七遍,急潠(xun),左营目即唾。咒曰:‘雷起地中,一听其音,满月东升,蟾蜍白兔,食月中心,荣卫不通结成痈。大肿如山,小肿如粟,唾咒一肿,百肿散死。急急如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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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6:23 | 只看该作者
⑻不知《内经》时代是否真如此选人传道:《经》确有明言。

《素问·金匮真言论》:“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谓得道。”

《太素·卷第三·阴阳杂说》:“教于人之道,观人所能,妙知声色之情,可使瞻声察色,诸如是等,谓其人也。教,谓教童蒙也。授,谓授久学也。如是行者,可谓上合先圣人道也。”

《类经三卷·藏象类四》:“不得智贤而教之,适足以害道;不得真人而授之,适足以乱真。《气交变大论》曰:‘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此之谓也。”

《素问直解》:“非其人勿教,人难得也。非其真勿授,真难遇也。得人得真,自古难之,勿教勿授,自古秘之。金匮真言,此之谓也。”

《素问·气交变大论》:“帝曰:余闻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慢泄天宝。”

《类经二十四卷·运气类十》:“道者,天地万物之所由,故曰至道。惟圣人知之,故能合于道。今人守之,故可不失道。然古今相传,惟圣人乃知,圣人而道统传自有其真,故传道非难而得人为难。得而不教,则失其人;非人而教,则失其道,均可惜也。”

《灵枢·官能》:“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使视色。聪耳者,可使听音。捷疾辞语者,可使传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禘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唾痈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伤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传),非其人勿传(言)。此之谓也。”

语译:雷公问黄帝说:《针论》所说“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怎样知道他是可以传授的人呢?黄帝说:传授学术,分别要得到适当的人才,教他可以胜任的工作,所以能够明达其事。雷公说:希望听一下怎样才能量材取用呢?黄帝说:目明的人,可以使他看色泽。耳聪的人,可以使他听声音。口吃流利善于言辞的人,可以使他传达言论。语言徐缓安静,手巧心有仔细,可以使他操作针灸,以疏通血气,调治一切逆顺反常病证,观察阴阳变化而兼有许多治疗方法。手缓筋柔而心性和顺的人,可以使他导引行气。嫉妒刻薄,说话轻视人的人,可以使他做“唾痈咒病”的事。爪甲粗手下很,做事爱伤人的人,可以使他按揉积聚,治疗痹证。总之,使每个人各尽其能,各种治疗方法才可以推行,名声才可以显扬。如果传授的不得其人,不仅没有功效,其师也就没有名誉。所以说“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也就是这个意思。(郭霭春《黄帝内经灵枢校注语译》)

46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6:47 | 只看该作者
⑼吾:当为悟,疑音同抄写打字而误。

47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7:24 | 只看该作者
⑽信巫不信医者不治: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扁鹊著名的医者“六不治”思想则出于此。

云:“故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

金栋按:先生有云“大概是扁鹊的话有漏洞,他没说既信巫又信医者治不治”,亦很适合当下或有“既信巫又信医”者。虽民间神医高手颇多,然亦不乏有打着中医旗号之伪者,为赚取钱财,蒙蔽欺诈患者,甚或图财害命之徒。

48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8:02 | 只看该作者
⑾太医院:《中医大辞典》:“古代医疗机构名。系专门为上层建筑统治阶级服务的保健组织。始设于金代,元、明、清各代均设太医院。其管理官员和医师等的职称常有变动,名目不一。如金设太医院提点、使、副使、判官等官职,总管全院的各类事务,并选拔技术优良的人员充任管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等职。元太医院先后有宣差、尚医监提点等,其他有关职称繁多,不及备载。”

黄本骥《历代职官表·简释四画》:“太医院:自汉以来,太医常为太常属官,唐、宋设太医署及局,仍属太常。金始称太医院,然亦为宣徽院所属,至元始为独立机构,明、清因之。明制,设院使、院判、及御医。所属则有生药库及惠民药局,各设使及副使。清制,院使一人,左右院判各一人,御医十五人,吏目三十人,医士四十人,医员三十人。皆汉缺,无满、蒙人。此外又有治药院使及教习厅教习。
据《清会典》所载太医院之职掌云:掌九科之法以治疾,曰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正骨科。自院使以至医士皆以所业专科分班侍直。给事宫中者曰宫直,给事外廷者曰六直。明代于上列九科之外又有伤寒、咽喉、金镞、按摩、祝由五科,较清制为完备。”

49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6:48:39 | 只看该作者
⑿贼风:《灵枢·贼风》第五十八篇篇名。

《中医大辞典》:“《灵枢经》篇名。贼风,泛指四时不正之气,即邪气,对人体是有贼害性质的;本篇以讨论贼风伤人为主,故名。篇内阐明人所患病的外因是感受了四时不正之气,然而主要是由于身体早有宿疾或七情所伤,正气不足所致,而不是什么鬼神作祟。”

高校教参《内经》:“[关于篇名]贼,伤害的意思。贼风,即异常的风气。《类经·疾病类·三十三》注:‘贼者,伤害之名。凡四时不正之气,皆谓之贼风邪气’。贼风,又称为虚邪贼风,也可称之为虚风。泛指自然界不正常的气候。本篇着重讨论了贼风伤人的病理、病证,故以‘贼风’名其篇。”

《黄帝内经灵枢校注语译》:“本篇虽以贼风命题,但其内容,涉及贼风伤人者,并无许多,而主要提出未遭贼风邪气及其它致病原因;此外并指出‘志有所恶及有所慕’的精神因素,亦能发病。至于‘可祝而已’的治疗方法,只能存参罢了。”

50
 楼主| 发表于 2015-4-24 06:00:29 | 只看该作者
⑿贼风:《灵枢·贼风》第五十八篇篇名。

《中医大辞典》:“《灵枢经》篇名。贼风,泛指四时不正之气,即邪气,对人体是有贼害性质的;本篇以讨论贼风伤人为主,故名。篇内阐明人所患病的外因是感受了四时不正之气,然而主要是由于身体早有宿疾或七情所伤,正气不足所致,而不是什么鬼神作祟。”

高校教参《内经》:“[关于篇名]贼,伤害的意思。贼风,即异常的风气。《类经·疾病类·三十三》注:‘贼者,伤害之名。凡四时不正之气,皆谓之贼风邪气’。贼风,又称为虚邪贼风,也可称之为虚风。泛指自然界不正常的气候。本篇着重讨论了贼风伤人的病理、病证,故以‘贼风’名其篇。”

《黄帝内经灵枢校注语译》:“本篇虽以贼风命题,但其内容,涉及贼风伤人者,并无许多,而主要提出未遭贼风邪气及其它致病原因;此外并指出‘志有所恶及有所慕’的精神因素,亦能发病。至于‘可祝而已’的治疗方法,只能存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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