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赵洪钧《素问·刺禁论》篇中西医结合讲解 ⑴题解:《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刺禁论》就是讨论、论述针刺禁忌的意思。这一篇是《素问》的第五十二篇。 《灵枢•玉版》说: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又说:“闚(按:‘窥’的异体)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中医岂可不重视针刺禁忌。 今《内经》专门讨论针刺禁忌的经文有两篇。即本篇和《灵枢•五禁》。两篇中,本篇尤其重要。其中关于针刺意外的记载非常真实而全面,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此外,涉及针刺禁忌比较多的还有《素问•刺要论》、《素问•刺齐论》和《灵枢•终始》等,但都不如本篇重要。今高等中医院校教材《内经选读》,或者不选此篇。给研究生讲《内经》,一般也不讲这一篇。诸家《内经》注本,对本篇提及的针刺禁忌也常常注释得不够清楚、准确。对本篇重视不足,应该是科班出身的中医,发生针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真正读懂此篇,必须结合西医知识。否则,不会理解因而不能避免其中提到的针刺致死和其它严重事故,更不可能掌握如何抢救因违犯禁忌发生的意外。 ⑵经文中西医结合讲解 以下是本篇正文的中西医结合讲解。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在这里做规律、道理讲。这句话可译为:黄帝问道:想听听针刺禁忌的规律和道理。 歧伯对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这段话,不能用西医解剖生理理解。按中医理论也不能完全解通。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三。一是为了便于背诵,句子很整齐,一律四个字一读,不可能说详细。二是作者的理论水平不高,却受到道家影响。三是《内经》本身就不统一,不可能完全解通。
或问:水平不高的作者,怎么能写出理论和实践价值都很高的经文呢?答案是:本篇曾经有过很多作者,写这段话的人,只是其中之一。 以下分3个问题讲解。 ①关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这是中西医理论会通中很早就出现,至今还有争论的问题。即为什么西医说肝脏生长在人体的右侧,中医偏说肝生于左。多数人肝脏左叶的一小部分可以过中线,不过,肝生于左完全不是此意。
理解这八个字,必须知道中医之五脏,非血肉之五脏,乃五行之五脏(恽铁樵语)。五行的五方分配是:东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中央土。五脏配五行是:肝木、心火、肺金、肾水、脾土。或问:如此说来,肝生于东,肺生于西,为什么经文说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呢?
原因很简单:《素问•阴阳离合论》说:“圣人南面而立”,即古人是这样定位的。南面而立,左东右西。 木在东故肝生于左,金在西故肺藏于右。
有人异想天开地说:上古人的左右概念,和现在、甚至《内经》时代完全相反。肝生于左,就是现在说的右。他说:人北面而立,再仰面躺倒在地,就是肝生于右,心在南。那么,“肺藏于右”该怎么讲呢?肺脏是两侧都有、基本对称的。古人不是不知道这一点,故有“肺如华盖”之说。因此,无论怎样牵强附会,按实地解剖也不能说肺藏于右。即便拐弯抹角说成肝在左,按解剖生理也解释不清这八个字。故异想天开或想当然地解经,只能把问题弄复杂,越讲越不清楚。 ②关于“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1963年人卫版《黄帝内经素问》脚注,关于这十六个字的注解,勉强可以接受。后人也没有更好的解释。其中说:“阳气主外,心象火也;阴气主内,肾象水也;营动不已,糟粕水谷,故使也;水谷所归,五味皆入,故为市也。”总之,只有很直观的胃的功能不违背常识,心、肾、脾,都不是解剖生理学上的含义。
说上举脚注勉强可以接受,是因为从中医看,也有明显不尽人意的地方。
比如,心表、肾里、脾使之说——尤其是“脾为之使”,不见于今《内经》其他篇章。经文讲脏腑功能涉及“使”字的,只有《素问•灵兰秘典论》。其中说:“膻中者,臣使之官”。故“脾为之使”不但和《灵兰秘典》矛盾,也和脾主运化之说矛盾。脚注中,把营动不已,糟粕水谷说成“使”,显然很牵强。
再如,脚注解“肾治于里”是把肾作为阴气的代表。如此说来,肾应该最阴——至阴。然而,《内经》对脾肾二者何为至阴,说法不一。肾为至阴的说法是有的。如《素问•水热穴论》说:“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可是,《素问•金匱真言论》却说:“阴中之至阴,脾也。” ③关于“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这十六个字,诸家众说纷纭。“小心”之说,在今《内经》中仅此一见。它在“七节之傍”,似乎确有所指。我认为它出自道家,不考。“父母”之说也不见于《内经》它篇,也应该出自道家。“鬲”有确切含义,西医所谓横膈、纵膈就是从此来。鬲肓之上,就是胸中。故最好把父母理解为心肺。
鬲肓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病入膏肓”这个著名的成语。 鬲肓和膏肓都有古人的通行解释。我认为,膏肓应该是鬲肓之误,因为膏字的古义从来不是解剖部位。不过,膏肓已经使用了二千多年,也不必再改过来。 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咎”在这里做灾祸讲,故与福相对。“有”在此作“为”、“是”讲。也可以理解为有无之有。此句可译为:遵守针刺禁忌是福,违犯它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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