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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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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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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6-6-20 22:00:51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1 楼主的帖子就是星河骗子的网页的内容,铁证如山
2 中医不能毁在星河这样的骗子手中!
3 对于你当了版主几天就堕落成这个样子,我感到痛心!
4 你要做的不是删帖子, 你要做的是让骗子在这个论坛上没有立足之地!
42
发表于 2006-6-20 22:05:0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1 你没有权限不是借口, 你缺乏的是正气和胆量!
2 把骗子赶出去不能等同于否认论坛,毁掉论坛;把骗子赶出去是为了论坛更加健康地发展,

-=-=-=-=- 以下内容由 说真话2006年06月20日 10:17pm 时添加 -=-=-=-=-
3 拿出点儿勇气来,让论坛上多一点正气吧,红版!
43
发表于 2006-6-20 22:42:17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下面引用由说真话2006/06/20 10:05pm 发表的内容:
1 你没有权限不是借口, 你缺乏的是正气和胆量!
2 把骗子赶出去不能等同于否认论坛,毁掉论坛;把骗子赶出去是为了论坛更加健康地发展,
请你注意:这个网络是个虚拟的网络,他只负责给网友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我只是这个网络中普通的一员,受坛主委托,负责管理这个版块.我不是网络警察,也没有人赋予我撤消斑竹的权利.有关**斑竹涉嫌诈骗的事情,你的正确反映渠道是**所在地的药监局和卫生局医政管理部门,这些部门你反映了吗?不向这些部门反映,只在论坛上反复的发这样的帖子有什么意义?论坛有执法调查权吗?论坛有执法处分权吗?先生如果有意参与中医论坛的百家争鸣,我们欢迎,如果继续发这些针对某一个人的帖子,我将不得不将其删除,"疑罪从无",在司法机关没有做出**犯有诈骗罪之前,在**斑竹没有在"百家争鸣"栏目做出违反论坛管理规定的事例情况下,我不能支持任何人公开指明攻击某某斑竹或者任何一位网友,包括你在内.
44
发表于 2006-6-20 22:52:1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1 这是把星河的坏水掏出来晒晒!
2 这不是不给你面子,我这是不给论坛面子。
3 虚拟的网络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 骗子可以在网络上骗人,也是个平台,你不让揭露其实就是在帮助骗子。
4 你也是个看重版主权限,缺乏正气和勇气的版主, 这其实不是你的错,我能理解你。
45
发表于 2006-6-20 22:53:52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我觉得中医秘方啊,祖传啊,并不是什么骗子。
不过,现在秘方啊,祖传了,都成了骗子的代名词了。
就象小姐这个词,意思变了。没办法了!
46
发表于 2006-6-20 23:11:37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下面引用由说真话2006/06/20 10:52pm 发表的内容:
1 这是把星河的坏水掏出来晒晒!
2 这不是不给你面子,我这是不给论坛面子。
3 虚拟的网络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 骗子可以在网络上骗人,也是个平台,你不让揭露其实就是在帮助骗子。
4 你也是个看重版主权限, ...
回你个1234
1,你这样做没有结果,当然你可以继续这样做.
2,我并不看重面子,看重的是道理.
3,依你的逻辑,国家允许互联网存在是给骗子提供了骗人的平台.
4,我看重的是中医事业,看重的是我能为中医事业做点什么.一个论坛的斑竹这点权限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47
发表于 2006-6-20 23:23:0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中医,不要毁在骗子手里

1 我一直这样做, 虽然星河骗子还是在做着版主,但是再也不敢吹牛他是山东中医药大学名誉教授了, 不能说没有结果,只不过星河骗子在论坛的昏庸领导下,还在论坛上偶尔发点儿狂犬病。
2 你看重道理就应改知道阴茎促长丸是无效的。
3 国家允许互联网的存在,同时也制定了与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
4 你还能为中医药事业做一点揭露骗子的工作,希望你在不看重版主权限的前提和背景下做一些这方面的工作。 让中医队伍里面卖假药的骗子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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