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铁骨铮铮2002 于 2013-10-7 23:12 编辑
是属于血脉系统,其实质是血脉的分支,即血管。对此,《内经》和《难经》都是有解释的。
根据《内经》和《难经》对“经络”的解释,所谓“经络系统”,只包括“经”和“络”,除此之外,不含别的。虽然“经”和“络”可以称之为“经脉”和“络脉”,但是,“经脉”是指“经”,“络脉”是指“络”,“经”和“络”合称“经络”。“经”和“络”的区别是:“经”是直行主干,“络”是“经”的分支。“经”和“络”构成经络系统。因此,所谓“经脉系统”,专指经络系统的直行主干,只包括三部分,一是十二经的主干,二是十二经别,三是奇经八脉的主干,除此之外,在十二经和奇经八脉构成的经络系统中,凡不是直行主干者,都不是“经”,都不能称之为“经脉”。因十二经筋和十二皮部根本不是经络系统的直行主干,所以不能称“经”,不属于“经脉”的范畴。经络系统是古代医家独创的体系,既不是血脉,也不是某种组织或某种结构,而是“三阴三阳”、气脉、腧穴、人体主要部位的阴阳属性、脏腑组织器官的位置和生理病理、气血运行规律、天体运行规律等各方面密切结合的复杂体系。
以《内经》的原始记载为依据,进一步考证可知,十二经筋的实质,是全身诸筋。十二经筋和十二经的关系,是把全身诸筋分别归属十二经。十二经筋的实际内容,是按十二经的分布把全身诸筋划分成了十二部分,故称十二经筋。因此,《内经》记载的十二经筋,其循行路线和十二经的循行路线只是大致相同,但不完全相同。《内经》对十二皮部的记载表明,十二皮部的实质,是全身的肌表。十二皮部和十二经的关系,是把全身的肌表分别归属十二经。十二皮部的实际内容,是按十二经的分布把全身的肌表划分成了十二部分,故称十二皮部。因此,《内经》记载的十二皮部,不是线状分布,而是条状或片状分布,合起来恰是全身的肌表。由此说明,十二经筋和十二皮部确实不是“经”,都不属于“经脉”的范畴。既然不是“经”,就不能算是经脉系统的一部分。所以,经脉系统不应该包括十二经筋和十二皮部。
在《内经》中,《灵枢•经脉篇》记载着十二经的分布,《灵枢•经筋篇》记载着十二经筋的分布,以此为依据,可以充分说明,十二经筋决不是经络系统的直行主干,所以不是“经”,不属于“经脉”的范畴。《素问•皮部论篇》记载着“十二皮部”的划分方法,以此为依据,可以充分说明,十二皮部也不是经络系统的直行主干,所以也不是“经”,也不属于“经脉”的范畴。比如,《素问•皮部论篇》说:“皮有分部,脉有经纪,筋有结络,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异,别其分部,左右上下,阴阳所在。”并说:“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者,诸经皆然”。所谓“其所生病各异”,是说皮、脉、筋、骨各有各的疾病。所谓“别其分部”,是分别划分人的皮、脉、筋、骨。所谓“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是说皮部的划分以“经”为纪。“脉有经纪”也是这个意思,是说血脉的划分以“经”为纪。所谓“以经脉为纪”,是按“经”的分布把皮、脉、筋、骨归属各“经”。因此,皮、脉、筋、骨都不是“经”,而是以“经”为纲纪把皮、脉、筋、骨划分为各“经”。由此可知,十二经筋和十二皮部确实不是“经”,不是经脉系统的组成部分,而是筋和肌表。
再如,《内经》和《难经》记载的“络脉系统”,专指“络”,都是“经”的分支,只包括两部分,一是十二经的分支,二是奇经八脉的分支。十二经的分支是二十一个,奇经八脉只有任脉和督脉各一个分支,其余诸经没分支。按左右两侧合起来计算,十二经的分支共四十二个,再加任脉和督脉各一个分支,总计四十四个分支。其中,不包括浮络、孙络和脾之大络。这是因为,浮络、孙络和脾之大络既不是十二经的分支,也不是奇经八脉的分支,而是血脉的分支。并且,《内经》、《难经》和古文献对“经络”的记载都可证明,经络系统只是“经”有分支,“经”的分支是“络”,“络”不再分支。“络”共两种,一种是“经”和“经”之间互相联系的“络”,另一种是“经”和脏腑组织器官互相联系的“络”。其中,“经”和“经”之间互相联系的“络”都有固定名称,总共二十六个,即十二经的二十四个“络”再加任脉和督脉的各一个“络”。“经”和脏腑组织器官互相联系的“络”尚未命名,共十八个。因此,络脉系统只有四十四个“络”,除此之外,不含别的。(详见《灵枢•经脉篇》、《灵枢•经别篇》和《难经》第二十八难)。
《内经》对浮络、孙络和“脾之大络”另有解释,可以充分说明,浮络、孙络和“脾之大络”都不是“经”的分支,而是血脉。比如,《灵枢•经脉篇》的记载表明,脾之大络和十四别络不同,“脾之大络”有“罗络之血”的特征,并有“实则必见,虚则必下”的特征,但“十四别络”都没这些特征。《灵枢•经脉篇》还特别指出:“络脉异所别也”,由这六个字的出处可知,这里所说的“络脉”,专指脾之大络。这里所说的“别”,指十四经之别,即“十四别络”。如:手太阴之别,名曰列缺;手少阴之别,名曰通里;手心主之别,名曰内关;手太阳之别,名曰支正;手少阳之别,名曰外关;足太阳之别,名曰飞阳;足少阳之别,名曰光明;足阳明之别,名曰丰隆;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足厥阴之别,名曰蠡沟;任脉之别,名曰尾翳;督脉之别,名曰长强;脾之大络,名曰大包。以上是“十四别络”和“脾之大络”的名称。《灵枢•经脉篇》明确指出:“凡此十五,络者,实则必见,虚则必下”。所谓“凡此十五”,是十四经别和脾之大络的合称。所谓“络者”,专指脾之大络。由此可以看出,凡《灵枢》原文称“别”者,都是“经”的分支。但是,《灵枢》原文对“脾之大络”没称“别”,故“脾之大络”不是“经”的分支。很明显,所谓“别”,是“经”的分支,即“络”。十二经和任督二脉合起来,共十四个“经”有“别”,即十四个“经”有分支,故称“十四别络”。其中,“脾之大络”既不是十二经之“别”,也不是任督二脉之“别”。所以,《灵枢•经脉篇》又明确指出:“此脉若罗络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络脉也”,由此可知,“络脉异所别也”六个字中的“络脉”,在此专指脾之大络。这是说明,“脾之大络”不同于十四经之“别”。“脾之大络”有“罗络之血”和“实则必见、虚则必下”的特征,“十四经之别”没这种特征,故曰“络脉异所别”。因此,《内经》的原始记载可以证明,“脾之大络”不是“经”的分支,不是经络系统的“络”,而是血脉。
在临床上,经常可以见到“脾之大络”,确有“实则必见,虚则必下”的特征,其实质,确实是血脉。所谓“见”,既可以说是显现,也可以说是能够看得见,多见于实证。所谓“下”,是血脉下陷,多属虚证。所以,《灵枢•经脉篇》对“脾之大络”的解释和临床实际情况都可证明,“脾之大络”的实质确实是血脉,不是“经”的分支,但十四别络是“经”的分支。
对经络系统进行研究,必须弄清哪是“经”,哪是“络”,一定要把“经络”和“血脉”区别开。否则,很容易把“经络”和“血脉”混淆。比如,在古文献中,经络系统的“经”,有时称“经”,有时称“脉”,有时称“经脉”,有时称“其直者”,但其实质都是“经”,“经”都有固定名称。经络系统的“络”,有时称“络”,有时称“别”,有时称“络脉”,有时称“其支者”,但其实质都是“络”,“络”不是都有名称,而是一部分有名称,一部分没名称,但“络”都是“经”的分支。再如,“大而在里”的血脉,有时称“经脉”,但不是“经”。比较表浅的血脉,有时称“络脉”,但不是“络”。最小的毛细血管,有时称孙脉或毛脉,或称孙络、浮络,但不是“络”的分支,而是古代医家对毛细血管的通称。因此,阅读古文献时,必须把“经络”和“血脉”分辨清楚,决不能混淆。凡是血脉,无论大小深浅,都不是“经”,也不是“络”。凡是“经络”,都有明确的起止、分布和循行路线,无论是否冠以“脉”字,都不是血脉。经络学说现代理论把孙络、浮络和脾之大络都说成络脉系统的组成部分,就是没把“经络”和血脉区别开,而是把血脉和“络”混在一起了。
《灵枢•小针解》说:“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所谓“经络各有所主”,是说各“经”都有所“主”的“皮肉筋脉”。由此可以看出,“经络”和“皮肉筋脉”的关系,是把“皮肉筋脉”分别归属各“经”。这更说明,“经络”和“皮肉筋脉”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各有各的内涵,各有各的作用,决不能混淆。
以上说明,在经络学说的现代理论中,把十二经筋和十二皮部说成经脉系统的组成部分,是错误的。把孙络、浮络和脾之大络说成络脉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错误的。另外,有的学者认为,“经络”的实质即是血脉。还有的认为,“经络”的实质是神经或结缔组织。这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