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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吐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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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天下同道论道 求索阴阳五行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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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8 23:10:24 | 只看该作者
杏园春 发表于 2015-9-8 19:08
只要是与五行有关的,谈什么都可以!

就到这里来呀:


反方辩题:1、外感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风”邪
     2、内伤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内“风”
     3、脉诊无需五行学说而以上中下分配寸口法取代脏腑分配寸口法
     4、五脏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5、六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6、奇恒之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7、脏腑之间关系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8、《伤寒论》是“六病辨证”而非“六经辨证”
     9、心主神明辩——五行学说废除后心主神明说即消失
     10、五行相生成果改换称谓——废除五行学说还原人体生理本来面目
     11、五行相克成果改换称谓——废除五行学说还原人体病理本来面目
     12、“经络”本质及针灸作用机理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13、欲中西医结合乃至融合而形成中国新医学  必先废除五行学说
382
发表于 2015-9-8 23:13: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5-9-8 19:16 编辑
一吐了之 发表于 2015-9-8 19:00
我休息了,不陪你了。中医之痛呀

这就认输了?俺准备大战十昼夜,这才是第一个不到十二点的晚上。、、、、、、太不够意思了。明天早起来准备大战哈

点评

你是医生,认真是医之本分。先生如此浮燥,临床会出事的。  发表于 2015-9-9 09:46
仁海先生,阴阳五行的气机周流是生理,气机不畅是病理,恢复气机周流是治理。你搞明白才能讨论。不然,你说咋临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9 09:41
383
发表于 2015-9-8 23:14:07 | 只看该作者
杏园春 发表于 2015-9-8 23:06
请自重,论坛规定报名后再发言!

楼主一吐先生提到我了,我说明一下,没有观点,不是发言。用不着“自重”不自重吧?

点评

辩论中可能还会提到方舟子,然道还要他也来说明一下?要发言要说明就报个名!  发表于 2015-9-8 23:21
384
发表于 2015-9-8 23:19:15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8 23:08
这不是您的职权范围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有规定就要遵守!
385
发表于 2015-9-8 23:19:3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386
发表于 2015-9-8 23:20: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387
发表于 2015-9-8 23:22:01 | 只看该作者
一吐先生、太白侠先生、融合先生、杏园春先生,他要求这个那个,节外生枝,所以不要给他谈什么了,看监督小组如何处理目前这个局面吧,一切听监督小组的决定。戏弄我们不算什么。

点评

从报名的情况看,仁海是失道寡助,连个站台的都没有!  发表于 2015-9-8 23:24
388
发表于 2015-9-8 23:22:06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9-8 23:14
楼主一吐先生提到我了,我说明一下,没有观点,不是发言。用不着“自重”不自重吧?

辩论中可能还会提到方舟子,然道还要他也来说明一下?要发言要说明就报个名!

点评

提到我,我回应。提到方舟子,不关我的事,您这一拉扯,杨老师拉扯出来个邀请方舟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9 20:23
杨鹏举 他邀请方舟子来参加辩论,好啊,既明辨了是非,还可以提高这个论坛的知名度,何乐而不为呢----------------------------------------------------------- 杨老师,谁提到方舟子了?您看帖没有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9 20:21
杨老师,不要节外生枝了。我不想打扰打擂,难道您想打扰吗?  发表于 2015-9-8 23:30
llyyjj 先生,你发帖子是文字语言,难道这个常识你也不知道吗?  发表于 2015-9-8 23:29
他邀请方舟子来参加辩论,好啊,既明辨了是非,还可以提高这个论坛的知名度,何乐而不为呢、  发表于 2015-9-8 23:27
389
发表于 2015-9-8 23:26:19 | 只看该作者
杏园春 发表于 2015-9-8 23:22
辩论中可能还会提到方舟子,然道还要他也来说明一下?要发言要说明就报个名!

您是版主,又是本帖的发言人,我前面说过,本帖题目有讨论意义,但论坛规定了讨论规则,所以我不发言,不想打扰大家讨论。回应了一下楼主的话,也没有表示任何观点,我不想打扰大家讨论,您也不想吧?

点评

你没有报名就发言不符合规矩,给你提个醒,就此打住!愿意参与回应就报名参加,这才是对论坛对本主题的支持!  发表于 2015-9-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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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8 23:38:53 | 只看该作者
杏园春 发表于 2015-9-8 19:22
辩论中可能还会提到方舟子,然道还要他也来说明一下?要发言要说明就报个名!

俺团队主任委员早就说好了,先派俺这个无名小卒来试探一下军情,发现贵方的高人来了,自己一个人支持不住了,就快去求援

点评

好好好,你帮他们亮亮相如何?我盼望萧铁先生把他老师赵老先生请来讨论。  发表于 2015-9-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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