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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吐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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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天下同道论道 求索阴阳五行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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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发表于 2015-9-8 18:30:45 | 只看该作者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8 13:35
应该算,原因是建议废除五行的都是以教材为依据,猜想是内经的原义;而建议保留五行的正好相反,往往忽视 ...

  太白侠先生,我总觉得您提的这个议题该延伸才能算辩论主题。正方的其他几位朋友也可以再商量一下看看。比如反方承认是以教材为依据,那正方的观点却认为教材的解释不是原义,那就要讲证据了吧?所以我觉得您的提议应该表达的更准确些。当然最终还是以你们的意见为准。
  
如:双方所了解的阴阳五行来自何处,是内经。还是教材?到底哪个版本才是阴阳五行原义?(是否可以加上最后套红这句话呢?)
  另,请双方再审核一下自己的辩题,力求更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如明确表述自己的观点:是?非?

点评

理论源于实践,内经,教材都可质疑,要有据合理。  发表于 2015-9-8 19:11
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8 18:45
312
发表于 2015-9-8 18:45:24 | 只看该作者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9-8 18:30
  太白侠先生,我总觉得您提的这个议题该延伸才能算辩论主题。正方的其他几位朋友也可以再商量一下看看 ...

可以。
313
发表于 2015-9-8 18:51: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仁海中西医 于 2015-9-8 14:59 编辑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9-8 14:30
  太白侠先生,我总觉得您提的这个议题该延伸才能算辩论主题。正方的其他几位朋友也可以再商量一下看看 ...

       阴阳学说在中医界基本上没有争议,因此,没必要辩论。没有反方,除非自己跟自己辩论。只谈相关五行学说存废的话题,方向专一,辩论更准确。
       五行学说,现行教材也是以内经为基础演变而来的,因此,其源自于哪里,并不重要。废除五行学说的人们,已经不论其出自何方,也不讲究其出自何方,但只要是五行学说,就要一概地从中医理论中废除。

点评

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李逵遇燕青,说啥都服从。  发表于 2015-9-8 19:19
314
 楼主| 发表于 2015-9-8 19:05:27 | 只看该作者
董建军 发表于 2015-9-8 18:51
双方所了解的阴阳五行来自何处,是内经。还是教材?到底哪个版本才是阴阳五行原义?
支持,两个五行定义 ...

谢谢老弟关注。内经,教材都得有根据,没有根据的理论是不存在的,
315
发表于 2015-9-8 19:39:34 | 只看该作者
辩论的最新消息:

  各位朋友,为了尽量避免将来辩论过程中出现更多的意外问题,还是先把辩论前的一些辩题、规则等工作整理清楚,尽量认真准备好,所以几位先生暂且不急。

  下面是双方暂时列出的辩题,先给大家梳理一下,具体辩题如下:

反方辩题:1、外感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风”邪
     2、内伤病无需用五行学说而取消内“风”
     3、脉诊无需五行学说而以上中下分配寸口法取代脏腑分配寸口法
     4、五脏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5、六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6、奇恒之腑生理功能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7、脏腑之间关系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8、《伤寒论》是“六病辨证”而非“六经辨证”
     9、心主神明辩——五行学说废除后心主神明说即消失
     10、五行相生成果改换称谓——废除五行学说还原人体生理本来面目
     11、五行相克成果改换称谓——废除五行学说还原人体病理本来面目
     12、“经络”本质及针灸作用机理表述无需五行学说
     13、欲中西医结合乃至融合而形成中国新医学  必先废除五行学说

正方辩题:1、《内经》中存在不存在阴阳五行学说?
     2、阴阳五行是不是一个完整的学说?
     3、阴阳与五行是不是两个互相对立的两个学说?
     4、阴阳是正确的,五行是错误的应该废除?
     5、阴阳五行之质
     6、阴阳五行之源
     7、哲学的阴阳五行与内经的阴阳五行
     8、阴阳五行的分类和关系
     9、阴阳与三阴三阳
     10、三阴三阳与六经
     11、六经与脏腑
     12、六经是人体结构系统
     13、双方所了解的阴阳五行来自何处,是内经。还是教材?

  各位,在已经列出的辩题中,是否应该在辩题中就明确自己的观点呢?否则,如对方跟已方的观点一致,那不就不用辩了嘛。个人小疑问,烦请大家考虑一下妥否?

暂且公布以上辩题,请各方耐心等待正式辩题的准确整理及确认。


辩论规则:
1、双方本着正确解释中医药基础理论为前提,在公平、友好、理性、严谨的气氛下参予辩论。

2、双方跟帖时限,因为大家都不是专业辩论的,可能还有其他工作要完成。所以我认为以24小时为准,若24小时后没有针对主题回复帖子,就视其为输了。

3、因为辩论参予者中有现任的版主,为了避免纠纷,所以辩论双方任何人发帖,都禁止在此帖上再次修改(每次修改会有编辑记录,任何人都可以看到。所以,各位每发一帖都要先用文档编辑工具编辑好再发帖),如真的有修改需求,那就直接再次跟帖加以澄清或说明。

4、此次辩论仅限于讨论彼此观点,不能对别人的人品及过往品头论足,哪怕比喻也不能拿对方作比喻。违者屏蔽、警告,严重的禁言,直至永久禁言。

5、
在辩论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监督小组有权暂停辩论(锁帖),等待监督小组给出最终裁决后再继续辩论。


  欢迎各位再继续提出更多规则建议。


点评

同意  发表于 2015-9-8 20:51
所有辩手确认一下,同意后就开始了。正方辩题13.请改一下,双方所了解的阴阳五行来自何处,是内经,还是教材? 其定义是什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8 19:52
316
发表于 2015-9-8 19:52:27 | 只看该作者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9-8 19:39
辩论的最新消息:

  各位朋友,为了尽量避免将来辩论过程中出现更多的意外问题,还是先把辩论前的一些 ...

所有辩手确认一下,同意后就开始了。正方辩题13.请改一下,双方所了解的阴阳五行来自何处,是内经,还是教材?
其定义是什么?

点评

内经,教材都要有实践支持。  发表于 2015-9-8 20:57
那就改成,双方所论的阴阳五行定义是什么?是内经的,还是教材的,还是自己理解的,证据在你在哪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8 20:41
有依据,还需要印证你的依据是否正确。  发表于 2015-9-8 20:30
我来自教材也是依据啊  发表于 2015-9-8 20:29
太白侠先生:建议修改我方的第13条,在“是内经,还是教材?”加上一句,“那个正确?”否则对方钻空子,我来自教材也是一句啊,关键是求“正确”。  发表于 2015-9-8 20:28
317
发表于 2015-9-8 20:09:29 | 只看该作者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9-8 19:39
辩论的最新消息:

  各位朋友,为了尽量避免将来辩论过程中出现更多的意外问题,还是先把辩论前的一些 ...

为什么正方成员杨鹏举教授的发言被屏蔽了?这样怎么辩论?

点评

误操作了,抱歉。  发表于 2015-9-8 22:15
318
发表于 2015-9-8 20:15: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9-8 21:15 编辑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9-8 13:00
辩论规则:
1、在公平友好的气氛下参予辩论。


管理,对于“辩论规则”的建议:应该加上:“对于双方的每一个辩题,在辩论过程中,双方必须有论点,论据和论证,链条必须完整,否则定为败。如果双方。如果双方链条都完整,则求谁的正确。”其目的让监督小组有据可依,让广大网友看了也知道输在那里,赢在何方。如果采纳,放在第五条之上,或者与第五条合并。
319
发表于 2015-9-8 20:38: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杨鹏举 于 2015-9-8 21:05 编辑

一吐先生、太白侠先生、李同宪先生、杏园春先生:请诸位审查一下我在323楼“评说”的建议是否合理?如有采纳的必要,请修改。对于其他题,望诸位在审查一遍,若发现问题,提出修改请求。
   一吐,你不要表面看就一个仁海,有的地方已经“通知”我们,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仁海了。即使就是一个仁海,也需要在逻辑严谨
,缜密。

点评

题目,观点,论据,应当是完整地链条。必须先说。反方辩驳,质疑。正方再回答,反问……  发表于 2015-9-8 21:30
同意,就一个仁海值得吗?  发表于 2015-9-8 20:59
这一条很重要!  发表于 2015-9-8 20:46
323楼建议重新改了,325楼同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8 20:45
320
发表于 2015-9-8 20:41:19 | 只看该作者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8 19:52
所有辩手确认一下,同意后就开始了。正方辩题13.请改一下,双方所了解的阴阳五行来自何处,是内经,还是 ...

那就改成,双方所论的阴阳五行定义是什么?是内经的,还是教材的,还是自己理解的,证据在哪里?

点评

一吐老弟,辩题说清,不等于辩论内容说清。  发表于 2015-9-8 21:09
都说清,还辩什么?仁海的命题全是伪命题。  发表于 2015-9-8 21:01
那就加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8 20:47
老弟,望加上“那个依据正确?”6字,非常必要,  发表于 2015-9-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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