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感应:《汉典》云:“中国哲学中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唯心主义学说。指天意与人事的交感相应。认为天能干预人事,预示灾祥,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汉儒董仲舒在答武帝策问中作了具体阐述。”
天是什么?
对于“天”,在先秦诸学派中,乃至在儒家内部的各分派中,皆有着不同的理解。这些不同的见解归结起来大致有这样三种不同的观点,即有意志的主宰之天(宗教神灵之天),道德义理之天和自然之天。
墨子主张天是有意志的(天志)主宰之天说,道家主张天道无为的自然之天说,而儒家学派内部则十分复杂。孟子更多的是从道德义理之天来理解天的,而荀子则反对这一学说,主张天为自然物质之天。荀子认为,天道运行是有客观常规的,是不依人的意志所转移的,顺应天则吉,违背天则凶,天是无意志的自然物,它是不会干预人事的,即荀子提出的“明天人之分”的思想。而董仲舒最突出强调的是有意志的神学之天和道德之天,而自然之天只能是配角而已。董氏是用天的意志的宗教神权来保障封建政权(封建君主专制主义)、族权(宗法制家长专制主义)、和夫权(封建男权专制主义),希望能使封建社会得以长治久安,永远存在下去(天不变,道亦不变)。董仲舒的尊天思想,可以说是对荀子的无神论思想自然之天的否定。
天人关系问题,是我国哲学史上一大基本问题。古代哲学家谈“天”几乎都是为了解决人类的社会问题。董仲舒的儒学思想体系也是如此,董氏哲学的根本问题,也是讨论天人关系问题。在先秦诸子哲学中,在天人关系的问题上,有主张天人合一说,也有主张天人相分说的。荀子明确提出天人相分的说法,认为天有天的本分,人有人的本分,天是无意志的自然物,它不能干预人事,然而大多学者皆主天人合一说,如孔、孟、老、庄等人,但他们对天人关系问题有着不同的理解。
自上古三代以来,传统的天人合一说具有宗教神学性,认为上帝或“天”能干预人事,能赏善罚恶,主宰人类的命运。孔子、孟子的儒家思想则更多强调天人合德说,认为人的善端是天赋予的(知性而知天)。老庄道家与孔孟不同,主张天道自然无为说,认为人应法道而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与道同体)。董仲舒在“天人之际”的问题上,也主张天人合一说。他主要继承传统的宗教神学的天神主宰人事的思想和孔孟儒家的天人合德思想,并提出了富有自己思想特色的宗教神学目的论的“天人感应”说。然而董仲舒的“感应”说也是既有自然感应说的成分,也有宗教神学的“感应”说内容。而前者不过是为了服务后者。首先董仲舒提出了“同类相感”(或称“以类相动”,“以类相召”)的思想,认为同一类的东西,是可以相互感应的。这种同类相应现象,董仲舒明确认为这是一种必然的自然现象,没有什么神灵在起作用。当然这一思想并不是董仲舒的创造,而是从荀子和《吕氏春秋》那儿分别继承来的。这些前人们的思想,董仲舒更把它与尊天神的宗教思想结合起来,提出了自己灾异遣告说的“天人感应”思想。(许抗生、聂保平、聂清著《中国儒学史·两汉卷》)
读《内经》则会发现,医家言“天”,是唯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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