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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河间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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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儒家思想和《内经》——《<内经时代>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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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36:06 | 只看该作者
⒂五行相生:五行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本篇以此来比附政事和官职,认为司农(木)、司马(火)、司空(土)、司徒(金)、司寇(水)这几个官职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平衡促进。此乃是天人感应的重要内容。又,此篇旧本作第五十九,列在《五行相胜》之后。卢文弨《报经堂丛书》本根据文义将此篇改列于前,苏舆注本从之。本书篇次暂依卢、苏二本,但从历史上加以考察可知,五行学说先有相胜之说,如《孙子兵法》、《墨子》中皆有“五行无常胜”的记载,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也以相胜为说,秦始皇也相信水胜火。后来才有五行相生之说。由此观之,卢、苏二本之校改似有不妥之处而留有可以进一步商榷的空间。特此一并说明。(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汉书·五行志》:‘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傅以《洪范》,与仲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案推阴阳,谓以五行推阴阳,此亦《春秋》学家。故《班志五行》自谓傅于《春秋》,然其源则出于《洪范》。董为齐学,伏生《尚书·五行》,《齐诗·五际》,皆重天人,其归一也。又,《汉艺文志·诸子》:阴阳家者流,班氏以为‘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管子·幼官篇》、《四时篇》、《轻重己篇》,及《月令》所载,皆阴阳家之所自出。本书所言阴阳五行,亦其类矣。凌云:《白虎通》:‘五行所以更王何?以其转相生,故有终始也。’《博物志》:‘自古帝王五运之次有二说,邹衍以五行相胜为义,刘向则以相生为义。汉魏共尊刘说。’”(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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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36:58 | 只看该作者
⒃五行相胜:本篇认为金、木、水、火、土五行之间存在着相胜(即相克)的关系。其中,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在人事中,司徒(金)、司农(木)、司寇(水)、司马(火)、司空(土)这几个官职也是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本篇以五行(自然材料)性质的相互制约关系来比附政事中各部门职责的制约关系,是天人感应思想理论的重要内容。(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三》:“凌云:《汉书·艺文志》:‘阴阳者,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颜注:‘五胜,五行相胜也。’沈约《宋书》:‘五德更王,惟有二家之说,邹衍以相胜立体,刘向以相生为义。’”
又,此篇接着讲五行与官职的关系。上篇讲五行相生,这一篇讲五行相克。五种官职之间也像五行那样互相制约。金胜木,因此司徒可以制约司农;水胜火,因此司寇可以制约司马;木胜土,因此司农可以制约司营;火胜金,因此司马可以制约司徒;土胜水,因此司营可以制约司寇。(叶平注译《春秋繁露》)司营,即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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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37:41 | 只看该作者
⒄五行逆顺:现通行本或作“五行顺逆”。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第十三》:“《御览》八百八十三引作‘董仲舒《五行逆顺》’。天启本亦作‘逆顺’。”
本篇以五行配四时,认为五行中的木火土金水各有其德行,并以此推广之人君之行。董仲舒认为,君主的德行顺应时节则“顺”,并有祥瑞;君主的德行背逆时节则“逆”,并会有灾异而造成祸患。(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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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39:41 | 只看该作者
⒅治水五行:本篇题目应为《治顺五行》,旧本并误作《治水五行》。通观全篇内容无涉治水。钟肇鹏举《五行大义》卷四第十九《论治政》引本篇正作“《春秋繁露·治顺五行篇》”,本书《五行相生篇》说:“故为治,逆之则乱,顺之则治。”因此继之以《五行顺逆》第六十、《治顺五行》第六十一、《治乱五行》第六十二。“治顺”、“治乱”前后相对,因此本篇题作《治顺五行》为宜。本篇大旨是说统治者因顺五行之德性,并运用于政事,就能够使天下大治。(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又,此篇把一年分为五个七十二日,分别由木、火、土、金、水来主事。木主事的七十二日就该实行柔惠的政策,火主事的时候宜举贤良,土主事的时候当养老问孤,金主事的时候要修缮城墙,水主事时则可以用刑。(叶平注译《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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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45:56 | 只看该作者
⒆治乱五行:本篇旨在论述治理国家如果不按照五行的次序,行政措施违背五行就会发生祸乱,与上篇《治顺五行》正好相对。本篇以五行配四时:木为春,火为夏,土在夏、秋之中而称为“中夏”或“季夏”,金为秋,水为冬。如果火干木或者木干火,土干火或者火干土,这都属于“治乱五行”以致招来灾害。这实际上是将五行学说与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警告君主一定要按照为政之道来治理国家。(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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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47:00 | 只看该作者
⒇五行变救:上篇《治乱五行》谈及君主为政如果违背了五行的顺序就会招来灾变。本篇则针对这一点来论述解救灾异的方法,其主旨是要说明君主如果能够施行德政则可以解除灾变。全篇按照木、火、土、金、水的顺序,首先说明了灾变的各种表现形式以及原因,然后针对不同形式的灾变提出了相应的解救措施。这实际上体现了董仲舒为政以德的政治思想。(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21]五行五事:本篇取人事以配五行,旨在论证君主要加强自身修养的理由和根据,如果君主修养不够就会引起灾变。这是董仲舒“天人感应”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实际上是对王权的一种约束和限制。他认为王者行为不当,就会导致天气的灾变发生。“五事”指貌、言、视、听、思心五项,王者的这五项表现会与天的暴风、霹雳、电、暴雨、雷相感应。(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22]天地之行:本篇总的观点是认为人道应该效法天道,并论述了为政治国之道。董仲舒以天与地、心与身的关系为例证,说明了君臣之间的关系,天尊地卑、心主形副,这是自然的定律。作为君臣关系的人道也应该遵循这个定律,君道取法天道、心灵的主宰特征,而臣道则取法地道、身体的顺从特征,董仲舒由此认为只有君臣和合,才能治理好国家。(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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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47:25 | 只看该作者
[23]如天之为:本篇从天、人一气的角度出发,论证了人道与天道的共同性,以此要求君主应该效法天道来治理人事。董仲舒将天气四季的变化与人类的感情变化相比配,认为君主应当在春、夏、秋、冬四季分别施行仁爱、宽大、刑杀、清明的政治。但他同时又指出,人道对于天道的效法不应该是机械简单的相配,而应该抓住天地之道的根本,即天地之气周转流行、永不停息的特性。君主在治理政事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措施,而不必拘泥于天、人相合的死板框架。本篇的思想既肯定了人道应该效法天道,但同时又突破了阴阳家多禁忌的缺陷,应该说观点更为全面。(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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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47:52 | 只看该作者
[24]天地阴阳:本篇论述了人在天地中的地位和天人之间的关系。董仲舒把人作为构成整个宇宙的十大要素之一,并肯定天地之间人为贵。以天人一气为基础,董仲舒以类比推理的方法论证了天人之间存在着感应关系,认为天地之间充满着气,人在天地之中如同鱼在水中,人的行为能够影响天地阴阳,人间太平就会导致天气和美,而人间混乱则会使天地的化育受到损害。董仲舒十分重视君王在管理百姓、参赞天地化育中的关键作用,要求君主效法天地之道,使人间太平,从而使天地的化育更加完美。(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25]天地之气……列为五行:“《礼运》:‘夫体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卷十三》)
[26]行:德行,即品德、品行。
[27]故谓之五行:指五种德行。
[28]五官:五种官职,即司农、司马、司空、司徒、司寇。以五行比附五官,是从五行各有其职责的角度来进行说明的。五行与官职相联系,说明了官职之间相互制约。(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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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48:21 | 只看该作者
[29]比相生而间相胜:比,比邻、相邻,靠近、挨着。间,间隔。“俞云:‘比相生若春木生夏火,间相胜若秋金胜春木是也。’”(苏舆《春秋繁露义证》)
五行顺序为木火土金水,“比相生”是指按此顺序而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间相胜”是指按此顺序而中间间隔一个,即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这个概括是董仲舒作出的,是对五行学说的重大贡献。(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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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4 19:48:57 | 只看该作者
[30]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此句经医家改造为:春生,夏长,长夏化,秋收,冬藏。季夏主养改为长夏主化。
金栋按:生、长、化、收、藏,五字连用概括五时的变化谓之“五化”,是后起的说法,《内经》全书仅一见,且未直接与四(五)时五行并提。《素问·六微旨大论》云:“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以生、长、化、收、藏。”
较早的说法是四时(五行)变化并提,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四时五行之变化,即春木生、夏火长、秋金收、冬水藏。若与五行相配,尚缺一行。王冰虽有“长夏土湿”之注,但未明确说“长夏主化”,而明代注家如马莳、张介宾或参考了《阴阳应象大论》“中央生湿,湿生土”及《六微旨大论》的启发等相关内容予以补充为“长夏属土主化”。《类经二卷·阴阳类一》注:“四时者,春夏秋冬。五行者,木火土金水。合而言之,则春属木而主生,其化以风;夏属火而主长,其化以暑;长夏属土而主化,其化以湿;秋属金而主收,其化以燥;冬属水而主藏,其化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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