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人取五行者也:五行是汉代的思想律。当时皇帝下诏统一经学的《白虎通·卷四·五行》则专设“人事取法五行”一节来定法。内容颇多,现摘录与医学有关的一则如下:
《白虎通·五行》:“人有五脏六腑何法?法五行六合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篇:“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
又,《白虎通·性情》篇:“人本含六律五行之气而生,故内有五脏六腑,此情性之所由出入也。《乐动声仪》曰:‘官有六府,人有五脏。”五脏者何也?谓肝、心、肺、肾、脾也。”
又,《白虎通·五行》篇说:“五行者,谓金木水火土也。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卑者亲视事,故自同于一行尊于天也。《尚书》曰:‘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孔安国《尚书正义》:“《书传》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五行,即五材也。《襄二十七年·左传》云:‘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
木火土金水之五行次序,乃五行相生之次序也,为后起之次序。《内经》多以“金木水火土”为序,与《白虎通·五行》篇一致,是人用序而以相克为序置土用于末。如
《素问·脏气法时论》:“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灵枢·阴阳二十五人》:“先立五行,金、木、水、火、土。” 《素问·移精变气论》:“上古使僦贷季,理色脉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时、八风、六合,不离其常。”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金、木、水、火、土,运行之数。”
《素问考注》:“木火金水土,四时土用之序,出《家语》五帝廿四(按:《孔子家语·五帝第二十四》“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次序与之异),盖相生序而置土用于末者。木火土金水,是生序。水火金木土,是克序。金木水火土,用序是人用序,盖相克序而置土用于末。水火木金土,体序是人用序,即一二三四五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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