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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溪流 于 2015-1-25 06:00 编辑
药典的用量,可能是我记错了,是中毒量在15----60克。
但是,我们是医生,以治病救人为宗旨,如果大剂量应用某些药物,病人就完全可能救过来,而四平八稳的用药病人必死无疑,如何抉择呢?眼睁睁看着病人死去?
记得80年代治疗一个心肌梗死寒凝血瘀的病人,我知道3、40克附子对病人杯水车薪,但是还是未敢突破,结果病人4天后死亡,我确实很后悔,应当和患者家属商量,大剂量应用附子。
90年代治疗一个雷诺氏病,只用了30克附子,人家吃了12剂药,就不再来了,因为效果不明显。
我总结出,临床处理某些危重病人,不超剂量应用附子是不行的。
平时用药不必冒此风险,不能像李可那样动辄200克附子。
面临非重剂不能抢救的病人,我与患者家属商量,甚至签订免责协议。然后用大剂量用附子治之。确实能挽救一些病人的生命。
药典也应该根据医疗实践作某些实事求是的改革。因为某些病虽超量,只要煎煮合适,解毒药齐备,可以较大剂量应用。我治疗一个动脉血栓的病人,病人79岁,附子每剂30---40克,先煎一小时半,加生姜甘草。应用半年以上(中间只有偶尔两三天不吃),没有副作用,病人由脸色漆黑变成了明快,基本治愈了这个病人。后来总结经验,我认为附子还应该再大些,会缩短疗程。
我治疗一个癌症高烧不退的病人,病人骨瘦如柴,每天的药有石膏250--300克,长达20多天,才退下了高热。
治疗一些痿证病人,黄芪百克以上是常事。非此难以见效。
永远四平八稳的用药,只能是平医一个,疑难大症非以重剂奇方不能凑效。
(药典规定了中药的常规用量范围,但是在部分情况下,也限制了我们对中药的灵活运用。现代许多临床实践都证明,这个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突破的,不能因噎废食,这就如同现代医学对急危重症超常规剂量应用药物的冲击疗法一样。对某些有毒药物的运用,有病则病当之,有故无陨。提倡按照古法运用中药,也并不是鼓励对中药全部超常规运用,通过药物的炮制、配伍、煎煮、剂量以及准确的辨证论治等多方面配合,依据病机病势,审时度势,临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把握好运用中药剂量的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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