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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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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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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5-9-30 19:17:22

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中国特色是长处;必须保留,并推向世界!
中国的西医院校开设了中医基础课;外国没有。
中国的中医院校开设了西医基础课;外国没有。
中西医结合是中国特色;从三甲医院到基层医疗机构都是如此。
为什么外国不学习中国?而要中国自残长处去学外国?
管理者不是洋奴就是有病。
22
匿名  发表于 2005-10-9 09:54:25

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立法者是白痴吗?
为什么完全不了解中国的医学教育与实际情况?
23
发表于 2005-10-9 20:24:10 | 只看该作者

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是啊,他们是坐在办公室,可以说是井底之蛙。
24
匿名  发表于 2005-10-9 21:29:22

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下面引用由独活2005/10/09 08:24pm 发表的内容:
是啊,他们是坐在办公室,可以说是井底之蛙。
你是井底的蛆,跑都没地方跑!
25
匿名  发表于 2005-11-1 07:58:16

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立法者是白痴吗?
为什么完全不了解中国的医学教育与实际情况?
26
发表于 2005-11-1 08:46:48 | 只看该作者

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前个月,看了一部电视片,是前拉夫拉斯的,片名为"谁在那儿唱歌".
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法律是为人民而制定的.
是啊!法律只能是为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而不是为所谓的"正确"与所谓的"科学"效力而制定的.
27
发表于 2005-11-3 20:52:01 | 只看该作者

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条例必须修改!

中医本是国人几千年以来用以治病养生的绝技,近数十年来几遭厄运,至今已临绝境。所以必需尽快立法加以保护,删除不合中国国情民意的条例,中医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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