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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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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4-8-18 09:30:27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下面引用由桂枝汤2004/08/18 07:54am 发表的内容:
前后两篇可对照看看,后贴少了点哆哆逼人的口气.这就是进步.
来论坛是探讨的,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愿共勉.
桂枝汤先生,你这句话,最没劲!
有理走遍天下,有道理就说道理,不要说这种貌似道德上高人一等的话。
我赞成SARA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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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8 10:11:5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下面引用由SARS2004/08/18 08:46am 发表的内容:
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以为有谁会上这里来写医学论文,怕只能是一相情愿。
管理层要想把论坛办成只有说中医好一个声音,似乎也不符合辩证法。这里,我欣赏黄老的“无为而治”。
先生的思维逻辑恐怕有点混难吧?
全球中医药论坛,怪不得从去年吵到今年,总是有人前来挑战,吵闹不休.
先生一语道破真机:"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原来先生你是来吵架的.
只需望在论坛来吵架,不许别人据理力争.怎么能吵起来?"似乎也不符合辩证法"。"怕只能是一相情愿"。
但是,只有骂中医坏的一个声音,"似乎也不符合辩证法"。"怕只能是一相情愿"。
我们提倡讲道理,摆事实.但是,有人偏偏是来论坛吵架的,论坛的管理人员,"怕只能是一相情愿"同样:"似乎也不符合辩证法"。
愿来论坛吵架者休矣.
愿热爱中医药人士,在中医药这面大旗下,在论坛上,如切如磋,携手前进,取利避弊.共创中医药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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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8 10:16:26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下面引用由自由思想2004/08/18 09:30am 发表的内容:
桂枝汤先生,你这句话,最没劲!
有理走遍天下,有道理就说道理,不要说这种貌似道德上高人一等的话。
我赞成SARA的观点。
尊敬的先生:
这是SARA先生说的: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以为有谁会上这里来写医学论文,怕只能是一相情愿。
这句话,最有劲.你赞成SARA的观点么?
24
匿名  发表于 2004-8-18 11:32:42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下面引用由桂枝汤2004/08/18 10:16am 发表的内容:
尊敬的先生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以为有谁会上这里来写医学论文,怕只能是一相情愿。
这句话,最有劲.你赞成SARA的观点么?
我觉得你有点胡搅蛮缠了,SARA说“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这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实际上意思应该是:论坛是用来讨论、切磋、观点交流和交锋,这难道不对吗?
现在没有人,包括我和SARA,在骂中医,我本人热爱中医,但不溺爱中医。所以,指出中医的某些缺限,目的是希望中医能更好!!!
希望你也能热爱中医,而不溺爱中医!!!

25
发表于 2004-8-18 13:36:48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下面引用由自由思想2004/08/18 11:32am 发表的内容:
我觉得你有点胡搅蛮缠了,SARA说“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这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实际上意思应该是:论坛是用来讨论、切磋、观点交流和交锋,这难道不对吗?
话,是SARA说的,最好由SARA自己来解释.
他说,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是有为而来.
而建议论坛的管理员"无为而治"----那就是说,我吵,你莫争.这是什么逻辑?
26
发表于 2004-8-18 18:0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意思,就是让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
作为版主,作为值日员,作为论坛发言人,当然不应参与争吵,尤其是水平极低的争吵,更不应该用删贴,禁止发言,封IP等作为争论的武器。
裁判难道应该下场踢球吗?
我以为灌水没有什么不好,不是有“顶”的说法吗,那就是灌水,或者是已圈阅的意思。这其实不劳费心管理。
至于骂人者,我想管理员应该做到一视同仁的。我知道这里是有几个很牛的版主是骂人的,而且是厕所文学式的骂人,而管理员是没有管的。这不能服众。
你桂枝汤要以总版主的名义发表意见,要争论,那是没有问题的,你要指斥人要教训人都是可以的,这是你的自由。历史上政府作为管理者,也有搞无为而治的,所谓不与民争利是也。倒不至于我给论坛管理层提个建议,就大惊而力争。
但我想,这论坛上大家都是用的网名,因为不用看谁的官大头衔多谁就有理,总是得看你的帖子是否有理。所谓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所以管理员参加争论尽可以换一个网名,如果竟然就此没有人叫好,那么恕我直言,或者你的水平还是差点,或者就是这些网友有眼不金镶玉。但我想,这比权势=真理的局面要好。
不知我的这些看法,能不能被论坛管理层接受。
27
发表于 2004-8-18 18:27:1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还善于转换话题.
把争吵,轻轻一点,变为争利.
请问,在论坛上,在学术探讨上,有多少"利"可争?
争吵有何益?争利,又是为啥?
先生不是说过: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以为有谁会上这里来写医学论文,怕只能是一相情愿。
医学论文,是有利可图,"谁会上这里来"?
椐先生所说,看来,愿意争吵者,来上论坛,而争利者,去写医学论文去了.
论坛上既无利,也没人会为利来上论坛,那么, 是要向谁争利?有什么利可争?请先生明示.
28
发表于 2004-8-18 19:39:10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争名即是争利。
29
发表于 2004-8-18 19:56:25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争吵,是对争论的通俗说法,其实也就是辩论--这不是转换话题。
中医药是需要竞争的,关起王来称王终究是不行的。辨论也是一种竞争,学术上的竞争吧。所以大学生还有辩论赛。
竞争无所不在,正在进行的奥运会也是一种竞争。比如拳击,竞争已近乎残酷。又如足球,比赛时还有合理冲撞。
害怕竞争,害怕争论,害怕争吵,无怪其落败于西医西药。
30
发表于 2004-8-18 21:1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创]龙胆泻肝丸事件之我见

下面引用由SARS2004/08/18 07:39pm 发表的内容:
争名即是争利。
三部曲:争吵---争利----争名.
害怕竞争,害怕争论,害怕争吵,竞争---争论---争吵,又是一个三部曲.
先生说:“其实论坛就是用来争吵的"那就应该争吵---争利----争名.争吵,从而达到争名的目的了.
先生是为此来论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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