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一吐了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敬邀天下同道论道 求索阴阳五行真諦

[复制链接]
241
发表于 2015-9-6 22:23:40 | 只看该作者
googooeyes 发表于 2015-9-6 21:25
认为阴阳五行正确的是正方,认为阴阳五行错误的是反方---这个分类法就是荒诞不经的。阴阳五行是个认识工 ...

  既然人家邀请我们出面监督这次辩论的活动,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尊重监督人员的的假设呢?况且这个设定又不妨碍此辩论的本质进行。我建议您再去认真读读30楼的帖子第二段,记住是存废,不是正确错误
242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22:25:30 | 只看该作者
googooeyes 发表于 2015-9-6 22:00
理论从临床实践中来,需要到临床实践中去检验!!没有临床实践免开尊口免得贻笑大方!!

由于刘亦之的发言无学术內容,存心搅局,本擂台不邀请这位先生,请论坛屏蔽其发的所有帖子。要说临床实践,他可另立擂,我一定攻擂。临床限于辩证方技,不包括针灸,因为他非中医,刺的是神经。
243
发表于 2015-9-6 22:30: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44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22:34: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245
发表于 2015-9-6 22:41:28 | 只看该作者
googooeyes 发表于 2015-9-6 21:49
建议论坛增加一条没有临床实践者或者不以中医治病谋生者请自动退出辩论!!!我相信一句话:没有实践就没有 ...

  中医药的理论总要有人加以总结、提炼吧?那这帮人怎么办?那还要中医药研究单位干嘛?
  刘亦之,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中国人,无论如何,您骂人是不对的,为了能让您能够完整的表述您的理论、观点,也为了不辜负让您这次能出来说话的朋友。您难道就不能为
曾经被您伤害过的朋友表示一下歉意?您若继续这样为自己过去错误的行为开脱,那我们就不得不再次禁言您了(这次禁言就是永久禁言)。

246
发表于 2015-9-6 22:42:0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47
发表于 2015-9-6 22:46:17 | 只看该作者
  所有无关帖子,都正在屏蔽进行中。请各位稍候。
248
发表于 2015-9-6 22:56:04 | 只看该作者
一吐了之 发表于 2015-9-6 21:00
先生追问,我就解一下,算对一楼的补充。
  內经明言,“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天为阳, ...


一吐先生,恕我愚钝,还没有理解。
这样吧,本帖里您是要“打擂”的,我连“擂主”也没有找到,就是连您的阴阳定义也没有看明白。所以打擂我是不参加的,不能乱打。就看看。等您打完了,在来请教您关于阴阳的定义。
前面杨老师因为我否定五行学说,不参加打擂云云,我说明过,您的阴阳定义还没有理解,五行内容还没看呢,学习要一步一步来。

这个擂台结束了以后,再专门请教阴阳定义。现在有人参与“打擂”,大概是他们理解了您的阴阳定义,我且旁听学习。
249
发表于 2015-9-6 23:00:55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对抗议的几位以示公平,现限时(2015年9月7日0时之前)刘亦之给曾经他伤害过的朋友一并表示道歉。否则永久禁言正式生效。

点评

255楼说:“我骂过的人只有杏元春,”管理,别的不说,一、你见过他在QQ里骂过别人吗?二,前三次对他的禁言都是因为骂杏元春的吗?投诉的仅仅是一个杏园春吗? 同时声明:我不接受他的所谓的“道歉”。 再,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6 23:15
250
发表于 2015-9-6 23:02:2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27 11:17 , Processed in 0.05466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