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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太白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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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逻辑共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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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发表于 2015-7-7 17:04:56 | 只看该作者
梁常兵 发表于 2015-7-7 08:37
学术探讨的前提是双方都弄清了同一问题。如果双方理解的深度不同,就很难探讨,只能虚心学习,而不是妄 ...

  梁院长这观点,我个人觉得非常正确,学习就是学习人家的长处,哪怕此人仅有10%的可学习之处,我们也应怀着感恩之心,向人家学习,而不应该就其90%的错误去找诸多证据加以抨击(诚意与对方探讨交流者不在此列)。还有甚者,力求通过别人的错误去证明比别人多高明。这实则极其不妥。
232
发表于 2015-7-7 17:06: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千秋雪 于 2015-7-7 09:23 编辑
王锡民 发表于 2015-7-7 00:03
刘主任咱俩是老朋友,一般我比较注意这个关系,回避不同意见。但此话我也不同意。
      明 ...

号称教授的王锡民先生说:" 千总版因与太白侠观点一致,就利用职权进行排除异已,这样做影响极坏,当有人指出其错误时,应当自我检讨才是。不应再狡辨,狡辨辩不过事实。",大家有目共睹,这些纯粹是诬陷不实,造谣中伤之词!其实这些话,用来形容它自己,才是最恰当不过的!

点评

到此为止吧,提醒而己。  发表于 2015-7-7 17:18
233
发表于 2015-7-7 17:09: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铁骨铮铮2002 于 2015-7-7 09:12 编辑

太白先生又重操旧业,华山论剑了?欢迎啊!先剑指刘亦之先生吧,刘先生是典型的中医没学好,西化很积极那类人。他根本就不知道,胃寒中医用良附丸效果好。他认为是胃炎,应当用消炎药。

点评

老铁啊,太白侠是来学习的,不明白的地方在向人请教呢。  发表于 2015-7-7 17:26
234
发表于 2015-7-7 17:13:42 | 只看该作者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5-7-7 17:04
  梁院长这观点,我个人觉得非常正确,学习就是学习人家的长处,哪怕此人仅有10%的可学习之处,我们也 ...

讨论和学习不是一回事吧?是一回事吗?讨论一下。
235
 楼主| 发表于 2015-7-7 17:13:47 | 只看该作者
美国学术造假进监狱,中国呢?(腾讯 今日话题)
近日,一名旅美韩国科研人员因伪造实验数据,被美国联邦法院判刑57月,3年监外监视,罚款720万美元。仅因学术造假就导致牢狱之灾,刑罚还如此之重。消息一出,便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国内不少网友更表达不解:至于吗?


中国有很多更为严重的学术造假,处罚却往往轻描淡写中国学术造假屡禁不止,英出版商撤造假论文中九成半属中国学者

在各国,学术造假的事件都不少见。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2012年10月1日发表了有关论文撤销的研究报告,因造假或者被怀疑造假而撤销下来的论文所占的比例相当于1975年的十倍。但相比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中国的学术造假现象确实非常严重。

史上最牛连环抄袭门:檀某等97年发表的论文,十几年遭到16个单位25人抄袭,抄袭率多超90%。据《中国青年报》

论文收集网站arXiv具有文本检测功能,在其1991年至2012年共收集的75万篇涉及数学、物理、计算机等领域的论文中,6372名中国作者中有688人被标记抄袭,比例超过10%,而注册作者数最多的美国,26052名作者中涉嫌抄袭的比例为4.7%,同为工业发达国家的德国则为3.2%。今年4月,英国大型学术医疗科学文献出版商现代生物出版公司(BioMed Central,BMC)撤销了43篇论文,其中41篇来自中国。该公司解释,这些论文出现“伪造同行评审的痕迹”,并暗示问题只是冰山一角。

即使是中国国内的数据,同样不容乐观。2010年,中国科技部曾组织对科研造假行为进行调查,根据《自然》杂志,在调查涉及的中国6家顶级研究机构的6000多名科研人员中,大约1/3承认有过剽窃、造假行为。而中国国情研究会调研员董协良调查则发现,每年网上揭露的国内学术造假事件大约有100起。由武汉大学进行的调查更估计,中国买卖论文等造假行为的市场在2009年就达到近10亿元人民币。

处罚却一直轻描淡写,作假者鲜有被纪律处分,更不用说到法制层面

2011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心脏病研究所药学系华裔教授王志国,在两篇公开发表的论文中用以说明数据的图片合成错误(论文其余部分包括结论准确无误,实验结果也可重现),被研究所认定违背科研伦理标准及身为研究者的职责,免去其研究者身份,并关闭其实验室。相关机构也永久取消其资助资格。而在中国,王志国仍兼职哈尔滨医科大学药学院心血管药物研究所所长,同时还在中组部公布的第四批“千人计划”名单内。

近年来,"千人计划"造假作弊的丑闻被频频曝出

同样的行为,在国外被供职单位免职,也永久失去了受赞助的资格。而在中国,不仅没有制裁,还仍然名利双收。事实上,对学术造假,中国的处罚一直就是轻描淡写。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局副局长陈越披露,从1999年到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立案调查学术不端案件204件,即每年二十件,其背后有多少造假事件没有被报上来立案?如前文所述,根据中国国情研究会调研员的统计,每年光网上揭露的国内学术造假事件就大约有100起。

再看处罚力度,在204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立案调查学术不端案件中,受处罚的共有318人次,其中终止撤销项目的有100人次,69人次受到书面批评,58人次受到内部通报批评,19人次受到国家自然基金委“最严重的处罚”——通报批评,也就是网上公布。鲜有被纪律处分,更不用说到法制层面。

即使处分,往往也是只打小苍蝇不打老虎

2007年,上海交大博士生王海鹏照抄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副教授林本利论文一事被爆出。剽窃所得的论文更获刊登于国际期刊《IEEE》,两篇论文不单题目相同,内容近乎一模一样。事件揭发后,抄袭的博士生王海鹏遭上海交大严惩,但论文第二作者、导师教授田澎只轻判两年内不可教导研究生,仍担任上海交大管理学院执行院长。

在国际学术界,一旦一篇论文被证实有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所有的作者都必须共同承担责任。哪怕是名牌大学校长、诺贝尔奖获得者,都将断然引咎辞职。但在中国,显然并不如此,不管是浙江大学李连达院士课题组所发表的论文存在造假和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还是东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冠群师生论文剽窃国外论文事件,所有的造假论文若存共同署名者,最终责任都会被推给“第一作者”,那些有行政职务、学术头衔的的第二作者,都只会被轻判再轻判。

当然,即使是“位高权重”者自己一人的论文,他们也会安然无恙。2009年12月19日,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官方网站刊发社论,承认来自中国井冈山大学两位教师的论文被证明是伪造的,决定撤销。十日之后,井冈山大学即宣布对造假教师开除公职党籍。时隔三个月,《晶体学报》再次撤销来自井冈山大学的造假论文,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隋岩共有七篇,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萧宜两篇,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方小牛五篇,但对于他们,校方一直没有给予处罚。



236
发表于 2015-7-7 17:16: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智海 于 2015-7-7 17:32 编辑
王锡民 发表于 2015-7-7 16:46
但可惜的是,智海没有鉴别对错的能力。说说大话、快活快活嘴而己。


王教授啊,你看看你针对我的帖子有几个是针对学术问题说话的?我从来不针对你这个人做任何评论,只针对你错误的学术观点说话,你不会说我攻击你吧?
237
发表于 2015-7-7 17:17:19 | 只看该作者
铁骨铮铮2002 发表于 2015-7-7 17:09
太白先生又重操旧业,华山论剑了?欢迎啊!先剑指刘亦之先生吧,刘先生是典型的中医没学好,西化很积极那类 ...

铁总版这个帖子有水平。
238
发表于 2015-7-7 17:19:2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39
发表于 2015-7-7 17:21: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高智海 于 2015-7-7 17:23 编辑
刘亦之 发表于 2015-7-7 17:19
他根本就不知道,胃寒中医用良附丸效果好。他认为是胃炎,应当用消炎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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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寒热虚实代替阴阳啊!我怎么跑火车了?你能拿出别的证据也行。你敢不敢?
240
发表于 2015-7-7 17:23:48 | 只看该作者
高智海 发表于 2015-7-7 17:21
我没说用寒热虚实代替阴阳啊!我怎么跑火车了?

智海你真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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