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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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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言将“干细胞”等同于“先天之精”是绝对错误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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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8 22:33:51 | 只看该作者
分化细胞的核移植到一个事先去核的蛙卵中
222
发表于 2018-12-29 01:23:13 | 只看该作者
全能干细胞是能够发育成为各种组织器官的完整个体潜能的细胞。全能干细胞是指受精卵到卵裂期32细胞前的所有细胞。全能干细胞是指具有无限分化潜能,能分化成所有组织和器官的干细胞。
223
发表于 2018-12-29 01:23:49 | 只看该作者
全能干细胞是先天之精
22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9 11:22: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29 11:30 编辑
喻家言 发表于 2018-12-28 11:37
看原作截图,是句号。      
       句号,提示读者该句的表达意思已结束。
     《简明中 ...

喻家言    等你写好,我再评断。  发表于 昨天 20:09 IP:
————————————————————————
         很好!这两天,你我交流的很理智。希望保持下去。
       你说,等我写好,你再评判,所以,我写好后,就一直等着你的看法。假如你有看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也可以问中医学院这方面的教师。
       我上论坛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我的学术思想,此外没有任何对个人的好处。我相信你上论坛,肯定也是为了学术或学习,而不是来玩的。所以,请你实话实说,谈谈你的认识。我坚持认为,谈的对错无所谓,只要说出来,有道理可信就可。

点评

“我上论坛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我的学术思想,此外没有任何对个人的好处,……,,,,,,” 沽名钓誉,什么意思? 笑掉大牙,你一没有中医药专业学习背景经过,二没有获取中医药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29 14:31
我用问题需要提问,你理解的精是什么规律?在那?古人可以看见吗?请不啬赐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2-2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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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2018-12-29 11:39: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董建军 于 2018-12-29 03:56 编辑
王锡民 发表于 2018-12-29 03:22
喻家言    等你写好,我再评断。  发表于 昨天 20:09 IP:
————————————————————— ...

我有问题需要提问,你理解的精是什么规律?在那?古人可以看见吗?请不啬赐教。
226
发表于 2018-12-29 13:06: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喻家言 于 2018-12-29 13:09 编辑
王锡民 发表于 2018-12-28 19:49
“先天之精”是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 ...

天之精”是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
         你根据张文得出这个认识存在着逻辑性错误。我这是耐心给你解释道理,不是贬低你。你仔细想一想,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啦。
        你说“先天之精”是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首先要知道,这是两个半句话,表达的是两个意思,而不是一个意思。
        第一:你既然完全肯定了先天之精来源于全能干细胞,但并没有说出先天之精直接来源于受精卵,就不含有“先天之精是受精卵”的意思。也就是说,先天之精与受精卵无关。后半句,又说“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这是说“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这只是书本常识,但要知道,并没有涉及到“先天之精与受精卵的关系”。所以,得不出“先天之精是受精卵”的结论。

        回答一:
        首先你说:“张文得出这个认识存在着逻辑性错误。”
        什么是逻辑?逻辑是对客观规律与论证规范、准则方法的正确使用原则。
        显然,你这观点自身就是违反逻辑。
        其次,“先天之精”是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
         这是叙述文的“倒述”写作方法,是小学生应该知道的知识。

   ***************************
        
        第二,若按照你的原话“先天之精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进一步推理就会得出如下结果:“受精卵来源于父母的精子与卵子,父母的精子与卵子来源于父母的睾丸和卵巢,父母的睾丸和卵巢来源于父母的身体。”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先天之精就是父母的身体”。显然,这种认识是不合逻辑的。
         实际上,除了第一句说先天之精来源于全能干细胞之外,而后面几步都与先天之精没有关系。

       回答二:
        真理与谬误的距离,只有一张纸的厚度,超出这一范围就是对客观事物及规律的歪曲。
        你用自己的臆想与猜测,来检验別人的认知,很荒唐。

*******************************
   
        第三,干细胞在后天正常生命活动中,含量极少,并不发挥作用,而是处于隐藏状态。而《中医基础理论》中的先天之精,在后天的所有日常生命活动中,每时每刻都在发挥作用。很显然,干细胞与《中医基础理论》关于“先天之精”的概念不符合的。

       回答三:  
       首先摘录张进等人原文:
       “结论:干细胞与先天之精密切相关,同时新的学术观点被提出:干细胞具先天之精属性,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
       依据张进等人原文对比分析,《中医基础理论》中的“先天之精”与“干细胞”的概念,张进等人的论文,自始至终都没有说是“相符合”。
         张文用语:“密切相关、属性”,其表述的意思,我理解是“相似”。

    *******************************
        第四,张文的结论很明确,就应当以结论为准,不用争论。
        其结论是:“干细胞具先天之精属性,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
        这个结论很明确,你就不应该在结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你发挥的不是张文的结论,你也不应当把你个人的推测当成张文的结论,那不是一回事。这个问题很简单,让专家一看,就能判别出来。

        回答四:
        张进等人,作为专业的中医理论研究工作者,在进行科学研究的论文编写“结论”中,用语必须保持客观严谨与理性的基本原则。
        但是,张进等人在该文具体的论述与论证中,确实对中医理论中的“先天之精”,是“受精卵”,是“全能干细胞”,是“指受精卵及其分化的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 的论据进行了论证。
       依据《“精”学说与干细胞辨识》原文就“先天之精”层面分析如下:
        第一层意思:先天之精,是受精卵,也是全能干细胞。
        依据张进原文:“从干细胞角度,来自父母精子与卵子结合成受精卵,此即全能干细胞,它含有分化成新个体的全部遗传物质,并且在其发育过程中,相关的基因按一定顺序启动和关闭,这种启动有关闭机制是整个发育过程的核心。故可以说“先天之精”来源于全能干细胞。”
        第二层意思:先天之精是指受精卵及其分化的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      
       依据张进原文:”胚胎时期,干细胞的分化过程是由全能干细胞,到胚胎干细胞,再到各部组织器官的干细胞,最后分化为终末细胞……。”   
        因为,人体的第一个分化细胞是全能干细胞,人体最后一个分化细胞是终末细胞。
        根据以上结论与张进原文意思分析,我就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张进原文用专业语言从人体第一个细胞全能干细胞,到人体最后一个细胞终末细胞的论述,它就全面、充分、完整地说明了,先天之精是指受精卵及其分化的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
         尊重事实,理性分析,这是做人的基本良知与底线!

      
******************************
        第五,我刚才又在网上搜到张氏又在2012年中医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其中也提到原论文的结论,即“干细胞具先天之精属性,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   
        总结以上几条,张文的结论就是“”中并没有提出“先天之精是受精卵”的认识,也没有提出“受精卵是一身细胞”的观点。
         下面再说一下我提出的观点:“先天之精是受精卵及其分化的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很明确,不同于张文所说的“先天之精是干细胞”的结论。
         必须要搞清楚的是:受精卵、干细胞、一身细胞,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绝对不能互相代替,更不能混为一谈。打个比方:爷是爷、子是子、孙是孙,不能互相替代,也不能混为一谈。
       你经过对比就可知道:张文的观点与我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观点。
        你要静下心来,想想我分析的对不对?     

        回答五:
        不要自欺欺人,更不要睁眼说瞎话。
        我对你质疑的每一篇网文,都是依据事实论证后,再次进行核对无误后才发表,绝无欺言与狂语,望你自重。
        

点评

笑话!我提的问题,竟然一个也没回答。既然理屈词穷,我也不追问你了。  发表于 2018-12-29 17:55
有理有据,赞一个。  发表于 2018-12-29 14:49
不过,你的诡辨没有证据,又苍白无力,本身就否定了你的诡辩。还不自觉呢!  发表于 2018-12-29 13:43
请大家读206贴的论证,以及我发的张文原文图片,就能看出喻家言的诡辨。  发表于 2018-12-29 13:41
看来,你是不想承认错误了。一错到底了。那你就坚持吧!  发表于 2018-12-2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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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9 13:28: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29 13:44 编辑
喻家言 发表于 2018-12-29 13:06
天之精”是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 ...

             喻家言,我这么详细的指出你的错误,希望你能提高认识,没想到你居然还在诡辩,坚持错误,真是不可救药。别说就你这个层次,再高的层次诡辨也是没有用的。因为诡辩掩盖不了事实真象。原来你这么害怕承认错误吗?那么,上论坛上来干啥来了。难道不是为了学习?
       我虽然拿你没办法,也无法让你承认错误。但是,我发的206贴,只要论坛在,只要没人删去,就是证明你错误的一个永久的照妖镜,那就留给有学识、有鉴别能力的读者、学者们鉴别吧!http://www.gtcm.info/forum.php?m ... ;extra=&page=21


228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9 13:55: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2-29 14:14 编辑

             喻家言说:  “先天之精”是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

       ————————————————————————
       你根据张文得出这个认识存在着逻辑性错误。我这是耐心给你解释道理,不是贬低你。你仔细想一想,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啦。
    你说“先天之精”是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首先要知道,这是两个半句话,表达的是两个意思,而不是一个意思。
     

     第一:你既然完全肯定了先天之精来源于全能干细胞,但并没有说出先天之精直接来源于受精卵,就不含有“先天之精是受精卵”的意思。也就是说,先天之精与受精卵无关。后半句,又说“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这是说“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这只是书本常识,但要知道,并没有涉及到“先天之精与受精卵的关系”。所以,得不出“先天之精是受精卵”的结论。

   

     第二,若按照你的原话“先天之精来源于全能干细胞,而全能干细胞来源于受精卵”,进一步推理就会得出如下结果:“受精卵来源于父母的精子与卵子,父母的精子与卵子来源于父母的睾丸和卵巢,父母的睾丸和卵巢来源于父母的身体,父母的身体来源于爷爷奶奶的身体”。
    按照你的认识,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先天之精就是爷爷、奶奶的身体”。这是不是笑话?

    显然,这种认识是不合逻辑的。
    实际上,除了第一句说先天之精来源于全能干细胞之外,而后面几步都与先天之精没有关系。




    第三,干细胞在后天正常生命活动中,含量极少,并不发挥作用,而是处于隐藏状态。而《中医基础理论》中的先天之精,在后天的所有日常生命活动中,每时每刻都在发挥作用。很显然,干细胞与《中医基础理论》关于“先天之精”的概念不符合的。
    第四,张文的结论很明确,就应当以结论为准,不用争论。其结论是:“干细胞具先天之精属性,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这个结论很明确,你就不应该在结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你发挥的不是张文的结论,你也不应当把你个人的推测当成张文的结论,那不是一回事。这个问题很简单,让专家一看,就能判别出来。

    第五,我刚才又在网上搜到张氏又在2012年中医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其中也提到原论文的结论,即“干细胞具先天之精属性,是先天之精在细胞层次的存在形式”。     并
没有提出“受精卵是一身细胞”的观点。

    下面再说一下我提出的观点:“先天之精是受精卵及其分化的一身器官组织的所有细胞”。很明确,不同于张文所说的“先天之精是干细胞”的结论。
      

    必须要搞清楚的是:受精卵、干细胞、一身细胞,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绝对不能互相代替,更不能混为一谈。打个比方:爷是爷、子是子、孙是孙,不能互相替代,也不能混为一谈。
    你经过对比就可知道:张文的观点与我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观点。
   

   按照你的认识,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先天之精就是爷爷、奶奶的身体”。这是不是笑话?    不管你怎么诡辨,不认帐也罢,都改变不了事实。这个逻辑推理,是你无法迈过去的一道铜墙铁壁。:lol 让读者来鉴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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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强辩三分理!  发表于 2018-12-29 14:50
“倒叙”写法,是小学阶段语文的学习内容。  发表于 2018-12-29 14:19
“倒叙”写法,是小学阶段语文的学习内容。  发表于 2018-12-2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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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2018-12-29 14:31:42 | 只看该作者
王锡民 发表于 2018-12-29 11:22
喻家言    等你写好,我再评断。  发表于 昨天 20:09 IP:
————————————————————— ...

         “我上论坛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我的学术思想,此外没有任何对个人的好处,……,,,,,,”
           沽名钓誉,什么意思?
           笑掉大牙,你一没有中医药专业学习背景经历,二没有获取中医药专业职称,你只是一个中医药爱好者,你凭什么???!!!

         

点评

两位娱乐明星,自己玩吧!  发表于 2018-12-29 17:51
掩耳盗铃,骗不了读者。李同宪胡搅也没用。  发表于 2018-12-29 17:46
建议先生打住,不用回他的帖子了,以免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发表于 2018-12-29 14:53
230
发表于 2018-12-29 14:58:53 | 只看该作者
        三七二十一与三七二十四出自古时候的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秀才和老乡的争论,秀才说三七二十一,而老乡则坚持三七等于二十四。两个人争论不休,谁也不听谁的,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有请县老爷定夺,并约定输的人负十两银子。于是上了公堂。
    两人也在公堂之上一直坚持己见,而县老爷问明情况后,当即放了老农,而把秀才打了20大板,判秀才输了,秀才给老农十两纹银。老农高高兴兴走了,而秀才则大呼冤枉。不服气的质问知县,而知县却再问他三七多少,秀才理直气壮的回答二十一,知县笑笑,我也知道是二十一,秀才问那为什么判他输,白白挨打受损失。知县说,你堂堂一个秀才,从小读书,却和一个没读过书的人争论,有意思吗?所以我打你,你的损失只是挨了打,失去了十两纹银而已,而他却是一辈子都会认为三七等于二十四啊,不更可悲吗?
    许多明明很简单的问题,有人不知道和你争论,坚持他的对,他对就他对吧,随便他怎么样,你自己知道就行了,何必说出来让两边都不讨好呢?你只不过输了,而他却可能是一辈子都在错误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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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宪先生,你这外科教授,中医水平太低了吧?  发表于 2018-12-2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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