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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喻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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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言:对《现代科学破解元气阴阳千古之谜》破解之一,原创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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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15:46:0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是/有没有为谁添乱是无关紧要之事,但我提出的应该区分学术观点的质疑和涉及个人品德的“质疑”是个涉及论坛管理的原则问题,应该得到严肃对待。对于学术观点的质疑,不仅不需要证据,语气也可以比较宽松;但对于涉及网友学术道德或个人品德的,则需要有证据而不应以所谓“只是‘涉嫌’、不是肯定”为由放任不管,而作为管理不加约束反而加分打气则更无异于在推波助澜。

在这个案例中,在喻先生(于154楼)说出他是以所谓“自由心证”认定王教授“涉嫌抄袭”后,我(在183楼)曾用
  某地发生火灾,某甲在现场见到某人嘴里叼个烟,由他的“自由心证”,就可指控该人“涉嫌纵火”?
的例子来说明这“自由心证”作为判断依据之荒谬,如今可再进一步比喻,假若公安对此指控不加调查便给此人发放举报奖金,恐怕公众不会认为公安此举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效管理吧。


坏事可以变成好事,论坛管理应该藉此一争议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希望论坛管理严肃讨论一下我提出的这个区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质疑”的建议,作出正式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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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喻家言的“自由心证”又犯了?确实!  发表于 2018-10-7 19:10
肃铁先生,你确实不是添乱,而是捣乱。 本来我对你这种捣乱行为也申明不在回复,但是你点名我后,再最后一次给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我没有时间陪你捣乱。 首先,本论坛我与王教授的质疑或者如你所说的人品质疑等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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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15:59:20 | 只看该作者
萧铁 发表于 2018-10-7 07:46
我是不是/有没有为谁添乱是无关紧要之事,但我提出的应该区分学术观点的质疑和涉及个人品德的“质疑” ...

多谈些实在的,实质的问题(具体的学术观点)。回避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能给人以顾左右而言他之感,是理论上虚弱的表现。
213
发表于 2018-10-7 16:18:09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8-10-7 11:18
用萧铁先生的工具查过了,没有元气、先天之精的提法。

【元精乃先天之精,非交媾之精……所谓元精、元气、元神,由未生出胎以前而具,俱先天也】先天之精才出现!
“元精乃先天之精,非交媾之精……所谓元精、元气、元神,由未生出胎以前而具,俱先天也”
这段文献也说明:“先天之精就是受精卵”之说,是错误的。

点评

自相矛盾了  发表于 2018-10-7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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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7 16:44:08 | 只看该作者
中西医融合观 发表于 2018-10-7 11:18
用萧铁先生的工具查过了,没有元气、先天之精的提法。

先生博学
215
 楼主| 发表于 2018-10-7 16:57: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喻家言 于 2018-10-7 17:00 编辑
萧铁 发表于 2018-10-7 15:46
我是不是/有没有为谁添乱是无关紧要之事,但我提出的应该区分学术观点的质疑和涉及个人品德的“质疑” ...

肃铁先生,你确实不是添乱,而是捣乱。
本来我对你这种捣乱行为也申明不在回复,但是你点名我后,再最后一次给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我没有时间陪你捣乱。
首先,本论坛我与王教授的质疑或者如你所说的人品质疑等等争议,都是“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有别于“刑事犯罪”,民事行为的争议双方是本着“诚实”的基本原则。而你将刑事指控的“无罪推定”,作为举例,显然是错误的。

点评

萧先生嫉恶如仇。见到骗子,就想打。  发表于 2018-10-7 19:08
接上256楼 自由心证的再次说明:我的质疑是建立在我内心的认知的事实基础上,它不是捏造,更不是臆想或猜测,它是有事实证据作为依据的。 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张进等人发表的论文,时间早于王教授几年,发表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7 17:20
216
 楼主| 发表于 2018-10-7 17:20:01 | 只看该作者
喻家言 发表于 2018-10-7 16:57
肃铁先生,你确实不是添乱,而是捣乱。
本来我对你这种捣乱行为也申明不在回复,但是你点名我后,再最后 ...

接上256楼
自由心证的再次说明:我的质疑是建立在我内心的认知的事实基础上,它不是捏造,更不是臆想或猜测,它是有事实证据作为依据的。
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张进等人发表的论文,时间早于王教授几年,发表的思想内容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它就构了充分的质疑条件。
莱莱

点评

张的论文认识有概念错误,而且不具有相似性。  发表于 2018-10-10 15:12
“自由心证”成了本论坛的笑话。哈哈!  发表于 2018-10-7 19:06
你有了这“自由心证”,还有什么东东证明不了的?呵呵  发表于 2018-10-7 17:48
217
发表于 2018-10-7 18:23:05 | 只看该作者
       论坛上提出质疑,也就是发表个人看法。书都出了,白纸黑字摆在那里,别人质疑,也改变不了书的内容。这就是物证。论坛也不是法院,说过去也就算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提意见的人也是白辛苦,没有任何收获!旁观者也许有收获,增长了见识与学问。
218
发表于 2018-10-7 18:44: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锡民 于 2018-10-7 19:23 编辑
administrator 发表于 2018-10-7 01:27
  王老师,这个问题,您想的有点多了。陈斌为何删除那原100楼的帖子,原因(陈斌发现100楼与其他喻 ...

``       管理员看到了100楼,提醒我看,自然印象深刻。后来被陈斌删去了,就是因为上面有“抄袭”二字。陈斌删贴目的就是为了删去这两字。管理员既然从后台找到了这个删除的贴子,不应让我提供,恢复它就行了。用这种方法保陈斌,会失信的 。
      任何人犯错,都应敢于承当,如果害怕承担责任,就不要做不光彩的事。
      我的话说的很清楚,只有糊涂人看不懂。没必要再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这个论坛不讲理。
      

      喻家言造谣惑众,已被揭露。陈斌支持他,目的是为了与我在观点上争个长短,以后的贴子中有大量证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点评

这才叫做"自由心证"~  发表于 2018-10-7 19:16
王教授,你最善于捏造谣言。  发表于 2018-10-7 18:57
219
发表于 2018-10-7 19:25:34 | 只看该作者
王锡民 发表于 2018-10-7 18:44
``       管理员看到了100楼,提醒我看,自然印象深刻。后来被陈斌删去了,就是因为上面有“抄袭”二字。 ...

  
用这种方法保陈斌,会失信的 。

  我们是否失信,实际不用明说了。
  王老师,请您再仔细阅读下图中的套红部分。我想里面的真谛您定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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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发表于 2018-10-7 19:30:30 | 只看该作者
  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白,否则可能就伤和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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