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夏】《吕氏春秋·卷第六·季夏纪》:“季夏之月,日在柳。”高诱注:“季夏,夏之六月也。” 《礼记·月令》:“季夏……中央土。”孙希旦《礼记集解》:“孔氏曰:四时,木配春,火配夏,金配秋,水配冬,土则每时分寄一十八日。虽每分寄,而位本末,宜处季夏之末,故在此陈之。愚谓中央,谓四时之中间也。土虽寄王于四时之末,然五行播于四时,春为木,夏为火,秋为金,冬为水,而火生土,土生金。土之次在火、金之间,故其气偏王于季夏之末,居四时之中央。” 邹衍说:“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周礼·夏官·司爟》郑玄注引郑司农说以《邹子》曰) 马融说:《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何晏《论语集解》) 金栋按:《逸周书·月令》无此更火之文。孙诒让说:《论语注》云《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今《月令》聊无此语,明当是异是,杜台卿亦不以《礼记·月令》为《周书》也。臧庸云:“据中郎此言,是《周书·月令》即《礼记·月令》也。初据《论语集解》言《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疑别有《月令》,今考《周礼·司爟》郑司农引《周书》为《邹子》,贾《疏》云:‘《邹子》出于《周书》,其义是一。’然则《论语注》所言《周书》实《邹子》耳。”案:臧说近是,大抵《周书·月令》必与《礼记》大同小异,但卢校竟以《吕氏春秋》补入,则不足凭耳。(《大戴礼记校补》) 董仲舒说: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春秋繁露·五行对》) 森立之说:[考]长夏字初见于此,谓夏之土用,长养万物之义。案:长夏,王说不太妥,考正二三月为春,四五为夏,六七为长夏,八九为秋,十十一十二为冬之理,日长之时,故谓长夏也。 金栋按:森氏所分时月“六七为长夏,八九为秋”,非是。 长夏,首见于《内经》,或是受战国时期邹衍“季夏取桑柘之火”一语中“季夏”之启发演变而来。孔德立《先秦诸子》说:“季夏的出现,是邹衍对阴阳五行学说的一个创举,解决了土德在四时中不占具体位置的缺陷。”六月,指阴(农)历六月,夏季(孟、仲、季)最后一个月份,此时气候最为潮湿,乃多阴雨而潮湿。空气中湿度大,大气压偏低,故由脾所主。长夏在五行属土,在五方属中央,在五气属湿,在五脏属脾,在五体属肌肉。 四时春、夏、秋、冬加之长夏谓之五时,完全是出于理论需要,为了与自然界五行之土、人体五脏之脾等相配而构建的五大系统使然。此乃《内经》以“人与天地相参”的观点,来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以自然界存在的现象来解释人体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即由“取象比类”——四(五)时五行五脏阴阳的整体观类比推演思辨而来。恽铁樵《群经见智录》说:“《内经》言五行配以五脏,其来源于天之四时。脏有五,而时仅四,故以六月为长夏,以配脾。”故出现了矛盾说法,即脾主长夏与脾不主时。 长夏虽由脾所主,但从时间来说又未尽合理,即时间搭配不均。长夏是从夏季分出的一个月,夏季则是二个月,而春、秋、冬则各为三个月。这样一来《内经》的作者,为了均衡这个时间,又云“脾不主时”,即在每季之末各匀出十八天由脾所主。18×4=72天,3个月×3季-18天=72天,如此则每季皆72天,甚为妙哉!《素问·太阴阳明论》:“帝曰:脾不主时何也?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时长四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独主于时也。” 黄元御《四圣心源》说:“土无专位,寄旺于四季之月,各十八日,而其司令之时,则在六月之间。土合四象,是谓五行也。……土为四象之母,实生四象,曰火生土者,以其寄宫在六月火令之后,六月湿盛,湿为土气也。” 此“脾不主时”则是受当时阴阳、五行、五方、四时学说之影响渗透嫁接而来,与统治者之政治思想有关。 《管子·五行》:“日至赌甲子木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师内御……七十二日而毕”,“赌丙子火行御,天子出令,命行人内御……七十二日而毕”,“赌戊子土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七十二日而毕”,“赌庚子金行御,天子出令,命祝宗选禽兽之禁……七十二日而毕”,“赌壬子水行御,天子出令,命左右使人内御……七十二日而毕”。受此影响,邹衍创立了“五行相生的四时教令思想”,推荐给当时的统治者。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土居中央,为(谓)之天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虽各职,不因土,方不立,若酸咸辛苦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气也,犹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人官之大者,不名所职,相其是也;天关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 《春秋繁露·治水五行》:“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浊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复得木。” 《汉书·律历志》:“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居于中央的土对四季起统领作用,任何季节用事都离不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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