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杨金峰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张开臂膀,期待和欢迎中医 注册制时代的到来。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15-12-27 20:24:4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
发表于 2015-12-28 13:07:11 | 只看该作者
llyyjj 发表于 2015-12-27 15:23
杨先生,这个注册制好像还没有开始执行,我不清楚。您要欢迎,应该宣传注册制的内容,大家了解才好学习、讨 ...


对于你的“您要欢迎,应该宣传注册制的内容,大家了解才好学习、讨论,”李榆军先生,咱们就具体化,根据这个规定,杨金峰充其量以民间中医的方式注册,故他的范围只能是三个方。

点评

请阅15楼。  发表于 2015-12-29 21:23
我对注册制一无所知,没法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8 14:28
13
发表于 2015-12-28 14:28:23 | 只看该作者
杨鹏举 发表于 2015-12-28 13:07
对于你的“您要欢迎,应该宣传注册制的内容,大家了解才好学习、讨论,”李榆军先生,咱们就具体化,根 ...

我对注册制一无所知,没法谈。
14
发表于 2015-12-29 10:48:28 | 只看该作者
杨先生,中医诊所备案、注册,好像前几天看见新闻上说了,大概是有什么新规定,我在网上找没有找到,您要找到,把文件发出来,大家才好讨论。


前段时间公布了中医药法草案,可能是草案里的内容,或许是文件另有规定。按草案内容看,原来的医师注册制度和新的注册方式好像是并行的。
15
发表于 2015-12-29 21:22:39 | 只看该作者
杨先生,他们说你的“三方”好像是你们以前聊过的事,我不知道。刚才看见中医药法草案上有一段话,可能和您说的“注册”有关系,也可能和你们说的“三方”有关系,您看看:


为解决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萎缩明显的问题,草案明确,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点评

不完全是你说的这些,我似乎看到对民间中医有个看病范围的限制,比如我对骨科擅长,只能看骨科的病。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正规医院的医生,你要是内科医生,你就不能接诊外科的病人,作为“三方”,不可能任何.  发表于 2015-12-30 06:2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18 02:37 , Processed in 0.050438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