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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山之石 发表于 2014-6-25 05:43 难矣哉!
llyyjj 发表于 2014-6-25 09:38 铁版这篇文章,里面的观点,从我个人感情上讲,大部分都是赞同的,也希望能这样实施。
铁骨铮铮2002 发表于 2014-6-25 21:54 李老师说的对,难点就在于要更改执业医师法可能不容易。
杨金峰 发表于 2014-6-24 20:09 大侠,好久不见,也看不到你的中医侠客行了,非常的想念。
它山之石 发表于 2014-6-25 12:14 为中医复兴而呐喊,建言献策,好!但恐怕难以落实。 我尤其赞成太白侠的建议:取消医疗机构由医疗卫生行政 ...
中华草医—李源 发表于 2014-6-25 16:16 取消医疗机构由医疗卫生行政机构的审批,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都可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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