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古墓厉影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08-11-4 10:42:03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两位兄弟又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又没有深仇大恨,为什么不能握手言和呢?
1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0:50:45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下面引用由后皇嘉树2008/11/04 10:42am 发表的内容:
两位兄弟又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又没有深仇大恨,为什么不能握手言和呢?
你没看见“再来“也在为这个贴子提贴吗?不是挺和谐的?还有什么须要言和的?
13
发表于 2008-11-4 12:00:00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古墓兄,您好!关于再来误用了“秦越人”ID的事,现在已改正过来了,我们不要再追究了,好吗?还有,我们在私下已经做了相关的沟通,再来先生也表示了以后会注意相关问题的,对于您对论坛的工作不足能给于及时指正,表示衷心的谢谢!!
14
发表于 2008-11-4 12:13:10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这个贴子最后由古水流在 2008/11/04 00:14pm 第 2 次编辑]
下面引用由发言人2008/11/04 00:00pm 发表的内容:
  古墓兄,您好!关于再来误用了“秦越人”ID的事,现在已改正过来了,我们不要再追究了,好吗?还有,我们在私下已经做了相关的沟通,再来先生也表示了以后会注意相关问题的,对于您对论坛的工作不足能给于及时指正,表示衷心的谢谢!!
不应该是误用,是故意使用!本人对发言人的所发保留意见!
是没有继续追究的必要,因为暂时对再来以后是否能够规范文字持怀疑态度。
15
发表于 2008-11-4 12:19:41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东京南京西京北京,津津乐道;
方好法好人好物好,事事为德!
16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3:36:58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下面引用由发言人2008/11/04 00:00pm 发表的内容:
  古墓兄,您好!关于再来误用了“秦越人”ID的事,现在已改正过来了,我们不要再追究了,好吗?还有,我们在私下已经做了相关的沟通,再来先生也表示了以后会注意相关问题的,对于您对论坛的工作不足能给于及时指正,表示衷心的谢谢!!
不通不通!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想必大道理就不用说了。
这样吧:
[color=#0000FF]1、比照对“净面尊者”的处理,对“再来”给予严重警告!以体现论坛在对待国家领导人和普通公民的人格尊严方面,态度是平等的;以及体现论坛对待会员方面,态度也是平等的!
2、比照对“再来”的处理,撤消对“净面尊者”的严重警告!公开与“再来”的私下沟通内容,参照此规格,与“净面尊者”沟通。由“再来”与“净面尊者”公开表态,以示诚意!
3、要我与“再来”私了也行,方法有一个:(如果让“再来”公开是哪省人,恐怕打击面太大,本人不屑为之)请“再来”公开家人与亲戚的资料,让俺也来“歧视歧视”一次?
17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3:42:58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下面引用由老山羊2008/11/03 00:20am 发表的内容:
新的“发言人”出现了!呵呵,新人新气象,相信“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肯定会[color=#DC143C]一碗水端平的,并且能将指示精神进行到底的。

老兄,事实证明你又错了!
[color=#0000FF]=====================================================
下面引用由发言人2008/11/04 00:00pm 发表的内容:
  古墓兄,您好!关于再来误用了“秦越人”ID的事,现在已改正过来了,我们不要再追究了,好吗?还有,我们在私下已经做了相关的沟通,再来先生也表示了以后会注意相关问题的,对于您对论坛的工作不足能给于及时指正,表示衷心的谢谢!!
我不知道这私下是怎么沟通的,你看:多嚣张啊!你相信他今后会注意吗?
下面引用由再来2008/11/04 10:17am 发表的内容:
他爱咋搞咋搞吧,别管他。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3:48:43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color=#DC143C]2008年11月4日 13:46  第四次提请!
19
发表于 2008-11-4 13:55:09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下面引用由古水流2008/11/04 00:13pm 发表的内容:



不应该是误用,是故意使用!本人对发言人的所发保留意见!
是没有继续追究的必要,因为暂时对再来以后是否能够规范文字持怀疑态度。
请提供我是故意为之的证据。
20
发表于 2008-11-4 14:07:50 | 只看该作者

提请“全球中医药论坛管理委员会”严重警告再来会员

下面引用由古墓厉影2008/11/04 01:36pm 发表的内容:

不通不通!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想必大道理就不用说了。
这样吧:
1、比照对“净面尊者”的处理,对“再来”给予严重警告!以体现论坛在对待国家领导人和普通公民的人格尊严方面,态度是平等的;以及 ...
1 哪里不平等了?对镜面尊者的处理是因为他的政治言论,而与他反科学态度无关,请问,我在论坛谈论政治家了么?
2 什么私下沟通? 我都不知道有什么私下沟通,请你告诉我什么人与我进行了什么私下沟通?我倒是想与你沟通,可是你的短消息信箱满了。
3 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不是打字选词错误,你的所谓“歧视”根本不能成立,开什么玩笑啊?你凭什么要我“公开家人与亲戚的资料”?你有这个权利让我给你提供这方面信息么?你以为你是谁啊?
4 “让俺也来“歧视歧视”一次”,请你随便歧视好了。你歧视十次我都不在乎,随便歧视好了。你的所有的行为都是你自己的自由,我保证不干涉,更不会要你“公开家人与亲戚的资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4-11-24 15:57 , Processed in 0.08258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