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西医融合观 于 2015-7-17 22:07 编辑
男人和女人是一对矛盾,这是矛盾论;男人为阳,女人为阴,这是阴阳学说。其潜规则是在一个系统内,是指一个家庭内女人和男人的夫妻关系。 阴阳矛盾都有潜在的规定性,这个潜规则在同一个范式内是不言而喻的,心知肚明无须提醒的。当我们说:男为阳,女为阴的时候,就是说(其潜在的规定性)在封建社会的家庭里,男人处于统治地位女人处于次要地位,等等潜台词。当我们说:女人和男人是一对矛盾的时候,其潜在的规定性就是:在现代社会的家庭里夫妻是平等的。阴阳矛盾双方是处于同一系统之中的双方,而不是任何一个女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女同事、男同事之间可以构成另外一对工作矛盾关系,女同事可以是领导、矛盾的主要方面等等,与家庭的男女矛盾关系则是完全不同的。同样男女是家庭一对阴阳关系,也是指的夫妻关系,而不是任何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关系(例如母子、父女、兄妹之间就不能够构成阴阳关系),这些都是潜规则。我们在运用这些概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在哪一个理论系统中、在哪一个科学范式内,因为不同的理论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不能够胡拉乱扯。 一般系统论中的男女关系,只是两个子系统,二者的关系,要由研究者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来确定,例如:一个企业的男女职工比例与企业效益为研究目的,使用现代统计学的方法进行研究,这是一个系统;如果为了研究男女人口比例对于经济的影响,则是另外一个系统;研究男女比例对于婚姻家庭的影响,又是一个系统,等等。 在不同的系统中,男人、女人是内涵完全不同的概念,又是外延相似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可混为一谈。我们不能够运用阴阳五行来解释男女人口比例中的男女关系,也不能够运用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关系(生儿育女)与法律中的男女平等关系相提并论。 任何一个理论都有其最佳适用范围和扩展的适用范围(泛化),阴阳五行学说只适用于中国古代哲学与中医学等等,运用阴阳解释现代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有些能够解释,有些则很难解释。除非自己建立起一个新的学说,否则就是胡拉乱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