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
(1)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2)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3)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4)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5)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6)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瘈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7)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8)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9)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10)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 (4)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5)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8)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由此三条可以看出: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是《内经素问.热论》中的三阳经与三阴经,按照时间顺序相传。太阳病中的“太阳”,本身就已经具有“经”的含义,余类推。霍乱、阴阳易属于伤寒热病,由于他们的发病规律很特殊,不是按照六经传变的规律发展变化的,因此,划归于六经之外,不能够按照六经辨证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