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孙曼之在 2009/02/04 11:32pm 发表的内容:
回先生:
呵呵,先生不是不允许别人人云亦云吗,怎么自己倒不先恪守原则呢?
伤寒论只有六病没有六经的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请看以下条文:
... 孙曼之先生您好!我请您看链接并不是人云亦云,而是让您了解三阴三阳还有其他的解释, 我们讨论问题我是要恪守原则的,因为你的徒弟插话,所以我说话有些不礼貌,请原谅!下面我们来慢慢讨论。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此条有两“传”字,其意为“变化”也,继续演变也,并非“传经”之意。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此条中的“不传”与上条一样。
关于第八条,“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此条有“经”有“传”
考《金匮玉函经》:“太阳病头痛,至七日有当愈者,其经竟故也,若欲作再经者,当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千金翼方》:“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其经竞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脉经》:“太阳病,头痛,至七日,自当愈,其经竟故也。若欲作再经者,当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以行其经尽故也”均作“其经竟故也”此“经”乃病程、病期也。伤寒病的演变过程以此7天为一经,“使经不传”即“使伤寒病的演变过程不往下继续演变” 之意。
本条大意为:
“太阳发生病变,头痛,至七日,通常会自愈,这是伤寒病演变过程终结的缘故。如果这一病变过程仍在继续,也就是说,太阳发生病变,头痛等表现七日以后,仍未自愈,则可针“足阳明”,就可使伤寒病的演变过程不往下继续演变。”
以上各均未说经。
六经一词并未见于《伤寒论》中,朱肱、成无己将其引入作为《伤寒论》三阳三阴之代称,以致后世将三阳三阴目为经络。其实三阳三阴在《伤寒论》中是表示伤寒类疾病发生、发展变化在人体中引起的病理生理变化的综合性概念,涵盖了伤寒类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病位、病时、病程、病势、病因、病机的内容。具时、空、度的内涵。至于仲景作《伤寒论》前,是否存在对人体划分为三阳三阴六个解剖生理体系,不得而知。故先生仅据上述条文而单以经络看待三阳三阴,则未免迂腐流俗矣。对三阳三阴的理解,先生注意领悟,不要受朱肱、成无己误导而误入歧途。
认真说孙先生对提出的问题,答复是错漏百出,本不想再与你讨论,但我还是想了解您的水平是否够得上伤寒大家的称号,就第8条提问“为何针足阳明,可使经不传则愈”。再者,如何领悟“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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