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中医药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一吐了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敬邀天下同道论道 求索阴阳五行真諦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5-9-6 09:50:2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2
发表于 2015-9-6 09:50:3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3
发表于 2015-9-6 09:52:2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4
发表于 2015-9-6 09:56:4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5
发表于 2015-9-6 09:56:53 | 只看该作者
       搅局的出来了!不敢报名,输了一半!
     自知必输,所以搅局!
     此贴不针对任何人,不要对号入座!以免此地无银三百两!
126
发表于 2015-9-6 10:01:20 | 只看该作者
  按跟帖的先后,最新欲参加五行存废辩论的朋友有如下几位:
  正方:一吐了之、杨鹏举、中西医融合观、杏园春、太白侠……。
  反方:666lll、仁海中西医……。

  提醒:正、反两方已经陆续有人报名了。现在可以思考具体的辩论题目了(1、2、3……列出来提交在此处,我们会另发帖开始辩论),不要再打口水仗了,无意义。另对于没有针对主题的发言,可能随时会被屏蔽。

点评

管理先生,监督小组在报名期间,应该公示辩论细则。否则就不存在“犯规”,没有规矩,不能约束其行为,规矩是需要共同遵守的,如果没有规矩,也不存在输赢。  发表于 2015-9-6 11:13
管理先生,报名的时间,应该明确截至日期。另外,监督小组是否已经组成以及具体人员,都应该告知双方和广大网友。  发表于 2015-9-6 10:39
“随时可以退出!再进来,就不行了!”人家说,我就没有报名,不存在退不退的事情。  发表于 2015-9-6 10:28
不是人家走不走的,人家可以这样回答你,“我就没有报名,不存在走不走的问,也根本不存在我给你申明。”  发表于 2015-9-6 10:25
如果反悔,也允许,随时可以申明退出。人家要走,谁也拦不住。  发表于 2015-9-6 10:19
127
发表于 2015-9-6 10:06:11 | 只看该作者
仁海中西医 发表于 2015-9-6 09:36
反方。
      俺是从中医理论中废除五行学说的立场坚定者。对此次严肃的有关五行学说存废之争,给予 ...

“因为在本论坛的大量有关这一争议的争鸣帖子中早有明确的定论。”那个权威组织出的“定论”?既然有定论,本论坛也不应该再支持讨论了,所以请你首先出示本论坛的定论证据?你如果没有本论坛“明确的定论”,就不要给自己注射鸡血了。
  另外,你要是报名参与辩论,就要规规矩矩的:“‘我报名参加反方辩论’,或者‘我参加反方’”  ,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你第一行是“反方”,然而你在第二行则说“因为在本论坛的大量有关这一争议的争鸣帖子中早有明确的定论。”有你这句话,你可以抽身而走,即“我说的是反方的结论,我并没有报名参与辩论,因为已有定论,所以我没有参与的必要,”

点评

随时可以退出!再进来,就不行了!  发表于 2015-9-6 10:21
128
发表于 2015-9-6 10:07:17 | 只看该作者
       为了保证辩论的正常进行,不受干扰,排除故意搅局,建议:没有报名的人不得参加讨论,发言一律屏蔽。不负责任,不思进取,不认真学习者,不敢担当者,请不要报名,你们静静地看着就行了。

点评

仁海是否真的报名?请看127楼我的分析。  发表于 2015-9-6 10:15
129
发表于 2015-9-6 10:30:19 | 只看该作者
太白侠 发表于 2015-9-6 06:43
提个建议,正方首先要举证说明:
1.阴阳五行的由来,原本是研究什么的?比如,若说是日月星辰的视运动, ...

我不报名,但我支持太白先生的一个观点,就是先把阴阳五行的由来和研究对象说明白。
130
发表于 2015-9-6 10:32:51 | 只看该作者
  按跟帖的先后,最新欲参加五行存废辩论的朋友有如下几位(已经报了名的各位,如有疑问或不解之处,请及时跟帖发声询问或说明)
  正方:一吐了之(1楼)、杨鹏举
(2楼)、中西医融合观(36、39楼)、杏园春(36楼)、太白侠101楼)……。
  反方:666lll
(109、124楼)、仁海中西医(117楼)……。

  提醒:A、
未报名的朋友,等辩论正式开始后,就不能参予辩论主题相关帖发言了,可以给自己认可的一方提供资料、证据和观点(不能在主题相关帖子中提供,应以其他方式如短信、QQ或其他方式……)。
               B、正、反两方已经陆续有人报名了。现在可以思考具体的辩论题目了(1、2、3……列出来提交在此处,我们会另发帖开始辩论),不要再打口水仗了,无意义。另对于没有针对主题的发言,可能随时会被屏蔽。
  更多规则及细节,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只要合理的,我们定会采用。

点评

对,核实一下他是否报名,很有必要。  发表于 2015-9-6 10:4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导航中医药 ( 官方QQ群:110873141 )

GMT+8, 2025-4-27 10:24 , Processed in 0.053073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