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caoxibai在 2004/03/08 04:44am 发表的内容:
我不认识老狼是谁,无论他是谁,他的这个意见是正确的。我们每个参加论坛活动的人,除了应具有学者的良心之外,还应是遵守国家法纪的模范。在论坛将参与学术讨论,可以不分男女老少,军民工商,业内业外,只要热 ... 首先声明,我无意涉及法律问题,更无意鼓励人违法.
但这里的观点确实有问题.法律允许的一定好吗?法律禁止的一定坏吗?在美国,算命也可以是一行,也有执照;有的国家,卖淫也是一个合法行业;更不用说美国的辛普森案的无罪判决多么令人寒心.法律是看得见的,一定还有看不见的做补充(所谓道德,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这才叫一阴一阳.万事万物都是如此.法律是人制定的,一定有不足的地方,一定会有修改(所谓常中有变).有的事情法律允许,可违反道德;有的事情符合道德,可是违法.
我看,只要不谋求商业利益,网上开方没什么不可以.大不了同时做个声明,后果由患者自负,以避免法律纠纷.
法律制度本身,虽然中国自古也有,但已经是落入外求法(偏于西方文化的思路);中国文化更注重内求法,如修身养性,读圣贤书,甚至期望"明君"当政(所谓的人治).不要因为美国是目前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它的民主与法制一定值得模仿.举个例子,中国人不大守交通规则,特别是机动车与行人争道的情况很严重,美国的乡村地区,机动车对行人非常礼让.如果把这套搬到中国,谁也别想开车,因为永远走不快.事实上,在美国的人口密集地区,司机的这种礼貌与风度明显降低.
本来是讨论医道,可是从哲学的角度说,"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病亦如治国,事不同理同.更何况,学人家西方的东西,无论是医疗技术还是法律制度,都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更要知其有所不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