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铁骨铮铮2002 于 2015-12-5 22:42 编辑
五行学说是将古代哲学理论中以木、火、土、金、水五类特性及其生克制化规律来认识、解释自然的系统结构和方法论运用到中医学而建立的中医基本理论,用以解释人体内脏之间的相互关系、脏腑组织器官的属性、运动变化及人体与外界环境的关系。那么,五行有何引申含义?又如何进行推演?五行之间有着怎样的相生相克?下面进入五行学说考点讲解。 五行的基本概念
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 五行的特性及其引申含义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指树木的枝条具有生长、柔和,能屈又能伸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炎”,是焚烧、炎热、光明之义;“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温热、上升、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爰”,通“曰”;“稼”,即种植谷物;“穑”,即收获谷物。稼穑,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说。
“金曰从革”:“从”,顺也;“革”,即变革。从革,是指金有刚柔相济之性,金之质地虽刚硬,可作兵器以杀戮,但有随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即滋润、濡润;“下”即向下、下行。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 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和归类
取象比类法:“取象”,即是从事物的形象(形态、作用、性质)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征象;“比类”,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与某种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
推演络绎法:即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归属,推演归纳其他相关的事物,从而确定这些事物的五行归属。
五行学说以五行特性为依据,运用取象比类和推演络绎的方法,将自然界千姿百态、千变万化的各种事物和现象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大类,而每一类事物和现象之间都有着相同的或相似的特定属性,彼此构成了一定联系。 五行的生克制化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被比喻为“母子”关系。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被称为“所不胜”和“所胜”。
制化:指五行间相互生化,相互制约,以维持平衡协调的关系。 五行的相乘和相侮
相乘:有两种情况,按五行相克次序发生。
相侮:反侮、反克,按五行相克次序的相反方向发生。
《素问•五运行大论》:“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运用
(1)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内脏分别归属于五行,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
五脏相互资生的关系:用五行的相生关系来说明五脏的关系。
五脏相互制约的关系:用五行的相克关系来说明五脏的关系。《素问•五脏生成》将这种五脏间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为“主”,如“心……其主肾也”,这里的“主”实际上指制约,也就是相克。
(2)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1)相生关系的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个方面。其中母病及子的病情较浅,正如《难经经释》所说:“邪扶生气而来,虽进而易退。”子病犯母时的病情较重,正如《难经经释》所说:“受我之气者,其力方旺,还而相克,来势必甚。”
2)相克关系的传变:包括相乘和相侮两个方面。其中相乘时的病情较重,正如《难经经释》所说:“所不胜,克我也。脏气本已相制,而邪气扶其力而来,残削必甚,故为贼邪。”相侮时的病情较浅,正如《难经经释》所说:“所胜,我克也。脏气受制于我,则邪气不能深入,故为微邪。”
《素问•玉机真脏论》曰:“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
(3)用于诊断和治疗
1)用于诊断:色脉相合为顺证,即青弦赤洪,黄缓白浮,黑沉乃平。色脉不合为逆证,即已见其色,不得其脉,得克则死,得生则生。
2)用于治疗:有控制疾病的传变和确定治疗原则和方法两个方面。
按相生规律确定治疗原则: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
按相生规律确定治疗方法:滋水涵木法,益火补土法,培土生金法,金水相生法。
按相克规律确定治疗原则:抑强,扶弱
按相克规律确定治疗方法:抑木扶土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泻南补北法。
(4)用于精神疗法
主要用于情志疾病,如悲为肺志,属金,怒为肝志,属木,金能克木,所以悲胜怒,余则类推。 |